正文 第十四章 又魅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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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帅也是你的事儿!你帅有钱就你能把我的壶给荼毒成这般模样吗?你知道我气的是什么吗?气的是你自己连这点常识都没有!泡茶怎么会用烧的?您可真能!”季浅佑的那根四寸不烂之舌这几年都荒废了,好容易有个可以斗嘴的对象,他怎么会轻易放过?
“我们能别扯这事儿了吗?搞得我好像笨得跟啥似的,不就是个壶嘛,佑佑想要的话,明天叫亓月送上个百八十个的,随便你挑!”要说盛总可真是大方,烧坏人家一个壶,百八十个任他选,这就叫阔气啊,哪像我们无良作者似的,啥都要仔细算一下盈亏与否。(栗子:好好的怎么扯到我这来了呢?我这叫勤俭持家知道么?!俺们赚钱不容易,当然得省着花了!)
“您是想展现您公司的财力又多雄厚吗?那么没这个必要了,一个小壶而已,只希望您以后别进厨房了好吗?不然我的东西真的会被毁得灰都不剩!”那只可怜的壶就是最好的证明,以及第一次见到他之后,第二天他家厨房就被烧得差不多滴伟大功绩……无不显示着盛总的破坏厨房能力之强悍!
“好嘛……”盛如彦吃瘪地咂了咂嘴,好吧,除了他已经西去的老爸老妈,只有大叔能这么说他笨了,没办法,平时下人帮他做惯了事情,他理所当然的只管享受劳动成果而已,哪里会懂得这些居家之事。
吃完了“早饭”,盛总象征性地去跑了一跑公司的龙套,他得去考察考察小月月的处事能力,如果暂时不需要他这个大总裁的话,他便可以放个长假,天天黏着大叔。
季浅佑不是宅人,盛如彦出去了,没人跟他费,只好出去走一走,于是他乘上了那班只有他一人的公交车,与司机大叔打了个招呼:“大叔。”
“佑佑,好久没见。”司机是个中年男人,两鬓白了,旋上也冒出三三两两长短不一的银丝,整个人看上去很是和蔼、亲切,带着一些沙哑的音色,与季浅佑清亮婉转的嗓音形成了对比。
“是啊。”季浅佑找到最后一排的靠窗位置坐上,塞上耳机,打开车窗,掰着手指头算了一算,八天,他与盛如彦相识至此不过一星期有余,就住在一起了,够扯。
大叔的脸上始终挂着和煦如春阳的笑容,而季浅佑跟着音乐轻快的旋律轻轻地哼着,望着窗外沿途景色,激发了他作曲的灵感。
季浅佑在一家超市门口下了车,这班车乘坐的人少,车程不短,基本上除了他这个固定乘客以外,最多也就三四人,零零散散,很是清冷。
季浅佑仔细有计划地把品质高、质量好、价格实惠的东西放进购物小车,俨然一副精打细算小媳“夫”的模样。
天公不作美,刚才还一脸谄媚阳光灿烂的小天同志不知道受了神马打击,稀里哗啦地就哭了起来,还好季浅佑料事如神,出门之前带了一把伞,不然真得淋成落氏汤鸡。
季浅佑左手一个大袋子,里面装着生鲜;右手抱着一个冒出几根法式长棍面包的纸袋,不慌不慢地走到门口,却瞥见一个十几岁学生模样的少年背着书包站在一旁,不知道在张望些什么。
“该死!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就突然下起雨来了!小爷我伞都没带!”少年的脸谈不上美,也称不上英俊,只能用白净与秀气来形容,不过身材高挑,体形匀称,看得出来过不了几年,一定出落成一个大帅哥,然而一张小嘴里却满是抱怨的话语,在这么一张带着稚气的小脸上,什么表情都可以被冠上可爱这个词儿。
“五月的天该是容易变的,下次记得出门带把伞。”
少年有些讶异地看着面前多出来的一双手和一把伞,顺着手的方向寻找到声音的主人,一张岂能用倾城倾国这个词的脸映入他的眼帘!他甚至比女人更漂亮,却能看出是男子,如同画一般的人物,少年还以为这样的人只能在漫画里看见,那银灰色的眼眸,清澈得能倒影出他的模样,红唇边上的一抹微笑,让他看失了神,吸吸自己快要溢出嘴角的口水,再用手背抹了抹,不想再次会混的时候人却不见了。
季浅佑那里容得少年盯着自己跟个没了灵魂一样的人,看见车来了,索性把伞塞到少年的双手中,跑进雨里,抱住两个大袋子,奔进了车子。
“小晗,戏过了。”突然冒出来的青年拍了拍少年的肩膀,五官与少年五分相像,气质却迥乎不同,一方成熟稳重,一方青涩莽撞。
“今日一见美人风采果然不同凡响,哥,你说,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沐晗耸耸肩,谁见到美人谁不心动?何况是他这种“蓄意已久”的人?开玩笑,得到美人伞一把,他有这种反应很正常。
“不现实,小晗,别过了,看看就好,那美人不知身边有多少人为他倾心又不惜代价要美人一笑?别当真。”沐瑟好心提醒,他这个弟弟的性格真不敢恭维,固执得要命。
“从第一眼看见他开始,他就会是我的!”
得,又魅惑一个,大叔,您也忒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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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吐槽一句,昨天一不小心鸡冻了把我打好的文档哆嗦一下忘了保存,现在补上,哇呀呀呀,我这个猪脑袋!
再来说说栗子小爷的艳遇:哈哈,今天去学素描的时候在麦当劳看见一个小帅锅,近看才发现原来是个女人,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