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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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不知何时下起雨来了。
早上出门时,天还是干的,我就没有带伞。现在回去可成了一个问题。
“喂,”我对一角说,“借我伞。”
一角说:“没有伞。”
“滚。”
“骗你的。”
他瞅瞅屋外,好像才注意到外边的地砖已经变得湿淋淋的。
“这雨来的快,可能是雷阵雨,”一角笑嘿嘿地说,“眼睛一闭就过去的,再留一会也不怕吃亏嘿。”
“你想挽留我就直说。”
一角笑而不语。
我的暑假虽说只有一个月,但委实空闲得很。想想回去了也没其他事好做,我就顺一角的意多待了一会。
我在一角旁边放了张高脚椅坐下。两个大男人肩并肩坐在隐蔽的小屋子里看雨,这是多么诡异的一幅画面,于是我又向外挪了挪。
每当我跟别人说,说我要去书店,别人就露出惊讶的表情,好像健康的高中生能去的就只有网吧。网吧那地我去过一次,就不想再去第二次,我真的不适合那里。
而我口中的书店大多数指的是一角这家无名书店。只有当一角喝晕了头,忘记进我要的杂志时,我才会转战别家。
就坐于我旁边的秃头男一角,正是这间位于汽车北站出口处步行街的私营书屋的老板,大概是。关于这点我问过他,他说是那就是。
“立礼,你有什么乐子么?讲给我听。”一角说。
我的本名叫周立礼,而一角的本名却不叫一角。这名字是我杜撰的,我觉得他爸妈给他取这名的可能性也不大。
在我看来,这个名字与他相当匹配。首先他的头顶可鉴日月,其次他的爱好是收集古旧的货币。最关键的是,他不笑的时候,浑身上下散发的帮派二把手气息能吓退众多欲进店门的小女生。而他一笑,奸商的嘴脸就显露无疑。事实上我可以保证,这个单纯的家伙不是奸商,但一看到他的笑容,有时我都会怀疑自己的判断。
我曾跟他提过,说他不适合坐柜台,他冷哼一声。
当我察觉我跟一角算是混熟的时候,我们正在关于巴拉克能否参加明年的比赛发表看法。那时店里也就我们两个人,但没下雨。
“无聊的笑话你要听么?”我问。
一角以眼神示意我继续。
于是我说了,一角听完后面无表情地哈哈几声。这个笑话果真很无聊,我都觉得了。
“有没有有趣的都市传说?”一角不死心地问。
“类似于香港的狐仙图案那种的?”
“差不多吧。”
“就我们这地算不上是都市吧,”我说,“你在常仪待了这么多年,常仪的奇闻异事你自己也该知道的吧。”
“本人向来足不出户,电视报纸的也少看。”
“莫非你连最近的人口失踪事件也不知道?”
“哦,那个,”一角淡淡地说,“那我还是知道的。前些天有帮学生族在我店里讨论这事,我顺耳听到的。那帮兔崽子把我的地盘当聊天室了,傻站在那就只会烦人,我就把他们轰走了。”
所以你的生意一直不起色啊你这个白痴。
一角看天花板,边回忆边说:“我记得,失踪的有四个人,一个社会小青年,一个小学生,还有一对小情侣。”
“喂,第一个是高中生。”
头一个高中生的失踪时间是最早的,就在上个月中旬。
那高中生我认识,就我班上的翘课王子。7月份学校还在补课,他没来,大家包括老师都没对翘课王子的缺席起疑。直到三天后他爹妈把他的照片登电视,我才明白,这小子这次是来真的。
“就四个吧。”
“不,是五个了。前天有一个大叔也不见了。他家里人说他早上6点出去遛狗,然后就没回来。”
“等等,他的狗狗也没回来吗?”
“狗是跟主人一块消失的。”
“那失踪的应该有六个了。”
一角点点头,表情略微严肃起来。我想起来他是个狗友。
然后,一角很自然地问我那狗是什么品种,我说也许是金毛,但是我怎么记得清。我说,比起大活人你更关心狗狗的安危么,一角义正言辞道:“那也是条生命!”
只要我们一对上话,就很容易跑题。比如上次(具体上几次我忘了),主题就成功地从巴拉克能不能过渡到了吉赛尔的美腿。
总而言之,7月中旬到至今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里,常仪有五人一狗相继失踪了。
没有任何预兆,就莫名其妙的不见了。虽没有连环杀人重口,但好歹在短时间内有多人(还有一条狗)失踪,多少会引起市民的不安。常仪只是个风平浪静的中小型城市,面对离奇事件的应变能力当然没大都市的强,所以才会如此给予重视吧。
“我觉得挺棘手的。”我说。
“总比被杀了强吧。”一角说。
“那还是死了比较干脆。”
“……冷血……”
“我是说,失踪跟死亡一样,都是从世人的眼睛底下消失,效果是一个样的。但你不觉得失踪比死亡更暧昧不清么。后者的话你起码知道对方已经死了,是彻彻底底没了,那就能放弃寻找了。但失踪就没这么简单。”
“……原来如此。就是说单纯的失踪无法让人把握对方的生死,懒得高兴找了却还得继续找很头疼啊。”
……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但差不多就这样。
“还有归宿问题。死了就是死了,最终还得回归大地,但失踪的话就完全不知道那人去了哪。也许也回归大地了,也许人家就在世界的某一角落里过新的生活。”
“叫老相好担心自己却过舒服的日子,薄情寡义的人哟。”
“我说,不一定要老相好。”
理由这种东西,编编还是一大把的。
可能性强的,小学生是跟父母吵架了闹离家出走,那对情侣因为各自家庭的反对而决定双双私奔,最新出事的大叔其实早就对老婆积怨已久,干脆带着唯一知他心的爱犬一去不回头。翘课王子因为跟他比较熟,能过关的理由并不多,但他绝对不是像报纸上写的那样因为承受不了升学的压力,绝对不是。
玄幻一点的,就是这几人发现了一桩惊天大秘密而匆匆逃亡。这五人不论身份、社交圈都没有共通点,属于不存在任何交集的陌生人,能把他们牵连在一起的就只有突然降至的利害关系了。
……再想下去就要绕进去的,所以我就此止步了。
我当时想当然的以为,自己跟这种事是扯不上毫米关系的。
一个半小时以后,雨还在下。一角说这是雷阵雨,去他的雷阵雨。
“借我伞。”我说。他给了我一把花里胡哨的直柄伞。
“什么呀。”我盯着伞面上一个个排列有序的小圆点。
“‘大碗岛上的星期天下午’。我说你别搞坏了啊,这伞我可喜欢了。”
“给我一把你不喜欢的。”
“我爱我的一切。里面还有一把蒙克的‘圣母玛利亚’,我是不会借给你的。”
……我可以想象那把“圣母玛利亚”长啥样,所以我还是撑这把好了。
没有乱七八糟送别的话语,我离开了一角的书屋,沿着老路返回。
我的住所并不远,但也不是很近,用走的就能到。因为这片区的公交是30分钟一班,我干脆每次都用走的过来。
虽说出发地是汽车北站,但小路上没见着几个人,不,形容为空无一人也不为过。笔直到底的柏油路上能动的居然就我一个。
今天似乎特别安静,连引擎发动的声音都没有。
我加快脚下的速度,很快来到必经的天桥附近。
按我说,那座天桥是为了体现这片区的冷清而建造的。其观赏意义一定要大于它的实际用途,因为根本没有人会在那上边走动。
前年,天桥的自动电梯停止运作了,这么一来它就步入了纯粹的静止状态。在我的距离看来,它就像一个灰蒙蒙的庞然大物,在冷冰冰的雨中被抽去了魂魄。
我的住所就在桥的另一侧,只须穿过桥洞便行,但我每回都会多此一举地向上眺望,也许能找到意外的人影。虽然每回都是徒劳。
……打住,我收回刚才的话。
……
…………
没有看错,桥上的确站着一个人。
那人留个背影给我,背后拖着一头长发。好吧,那是个女人。在我的回程上,一个天桥上的女人的背影陡然跃入了我的视野。
那个女人没有随意走动,否则我也不能如此迅速地判断出上边有人。她没有学青春励志片里的雨中呐喊,而是什么也不做地站在原地,就像一缕被遗忘的幽魂。
她跟脚下的桥梁一样,是纯粹的静止的。
我脑中快速闪过多个疑问:她是谁,她在那里做什么,还有她为什么没有撑伞。
女人没有带防雨道具,就整个人暴露在灰白色的雨中。尽管眼下是夏暑,雨淋久了还是会感冒的。而她似乎完全无视掉了滴落在她身上的雨点。她是没尝过夏季感冒的滋味还是明着在自暴自弃?
我的住所就在桥的另一头,所以我必定得跨过那座桥。以往我都是直接穿桥洞,不过今天,我得换一换路子了。
想着她也许需要帮助,我向天桥的楼梯靠近。说真的,具体该做些什么我也不清楚,我从没干过这事,但我看不惯一个女孩子如此粗枝大叶。
在大约10米处,我又向上望去。
——女人不见了。
“……人呢?”
可能离桥太近,部分视野被遮住了。我后退了几步,再使劲向上张望,还是没找着她。
刚刚还在上面的,这会却没影了,就跟凭白无故的从雨中消失了一样。
我呆立着,大脑僵滞。
……
…………
………………
“不好!!”
静静堆积的不安感在一瞬爆发。
我朝前方飞奔过去,还未到达桥的另一侧,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便悄然蹿入了我的鼻间。看来最坏的设想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