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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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伍在一家糕点店做学徒,清清瘦瘦的样子,没想到对甜品却很有兴趣。我曾看见过他用奶油做出一朵花的形状,手起利落,非常的漂亮。
我们两个在街边的小摊上买了包子豆浆,我把小伍送到了糕点店。大清早的,店里没什么人,我在店里面转了两转,小伍不解地看着我。我咳了两声,像是下了什么决心般:“小伍,要不你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
小伍愣愣地看着我,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他一把打掉我的手:“你确定?”
“我确定。”我点点头。
“好。”小伍一笑,露出单边的一颗虎牙。
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加快了起来,这是一个冒险,可是我突然愿意去尝试,就像肖洁说的,改变,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好,你不去试一试,你就永远都不会明白。
小伍搬过来的那天,天空下着蒙蒙的细雨,一整天我都在家里洗洗刷刷。以前肖洁在的时候,她总是把这里弄得干干净净,她搬出去后,我几乎就没有认真打扫过一次房子,或许是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可能要离开的原因吧,潜意识里,我根本没有把这当做一个家。可是,当小伍要搬过来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打扫非常的必要,两个人,其实也就能组成一个家了吧,窗外的天阴沉沉的,可是一想到这个屋子里即将又会有多一个人的存在,我竟然开始兴奋起来。
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下午我跑到小伍那里开始帮他收拾东西。小伍的东西不多,有一大半居然是厨房用具,我不太会煮饭,肖洁不喜欢煮饭,所以我那里的厨房几乎是空荡荡的,我手里拿着两只锅,就像拿着两张稀世饭票般:“小伍啊,我真是上哪找来的你啊,简直比媳妇还要贤惠啊。”
小伍把手中的一件衣服塞进行李箱,转过头得意地笑了笑:“知道就好,好好宠着,还怕喂不饱你。”
“是是是,我这不都随时候着么。”我笑着应道。
小伍走过来,亲了我一下,然后认真看着我:“陈代,我爱你。”
我愣愣地看着他,不知道该如何反应。陈代有点恼怒地敲了一下我的额头:“去去去,把行李搬到楼下去,车要来了。”
我有点不自然地讪笑了一下,站起身去搬行李,心里却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我只是还没有准备好,我对自己说。
同居的日子比想象中的要轻松愉悦,小伍闲下来的时候会在家里做些点心糕点,美其名曰练手艺,而我就义不容辞地当他的试验品,有时候我们一起闲下来时,就背个背包,去郊区或是附近的景点走动一番,流动的日子里有了闲适的记忆点,我开始有了想要安定下来的念头。
我生日那天,小伍买了一对情侣戒指,很简单的款式,细细的两个环。
“我不勉强你,哪天你想戴了就戴上它。”小伍说,他让自己的神色显得很从容淡定。
我拿过礼物,轻轻地吻上了他的额头,我没有戴上它,我并非没有察觉小伍眼里的失望,可是我更意识到自己心里的害怕。
我决定对小伍要更好一些,我开始学着煮饭,每天准备营养的早餐。不同于我的工作,小伍上班很早,有时候夜里闹腾凶了,第二天早上难免有赖床的念头。我强制着自己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给他准备好早饭,等到小伍工作后,再倒在床上补回笼觉。睡到中午,再爬起来,随便吃一点,去酒吧工作。我在酒吧下班的时间比较晚,而往往我回到家,小伍也总是等着我一起吃一顿宵夜,于是,一开始的随意在两个人比较式的坚持下,慢慢地衍生出了习惯的味道。
有时候两个人也会吵架,在这个时候,我总是沉默不说话,我习惯于让着小伍,小伍气两天,大概气也就消了。我知道这个方法也许不够好,小伍的不安并非无迹可寻,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说服自己,我不知道我究竟在过往的生活中遗漏了什么东西,也许图杨林说得对,在内心深处,我还是自私鬼一个。但也许是小伍年轻单纯,对生活没有恐惧和担心,就像那个时候的我一般,他还不知道,命运一个不经意的玩笑,却可以让我们伤痛好久。
天气渐渐变冷,这个城市,仿佛没有秋天,刚刚昨天还是暖和的天气,今天刮来的风却透着丝丝冷意。
我在睡梦中听到手机铃响的声音,小伍嘟囔了一声,推搡着我赶快起来接电话。我皱了皱眉头,这天还没亮呢,不知道是谁这么有情致。
“陈代,肖洁有没有在你这里?”电话那头是张鹏焦急的声音。
我的睡意消了一半:“没有啊,你们怎么了?”
“我们……”我听见张鹏在那头吞吐的声音,他沉默了。
“你说话啊,装什么哑巴!”我不自觉地提高了声音,然后我看见小伍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睁着眼睛看我。
“没事没事,继续睡。”我用口型对他说。小伍点点头,还是坐着。
“陈代,你要是找到肖洁,替我转告她,就说我对不起她。”电话那边急急忙忙地挂了。
我愣了几秒钟,才明白过来,想狠狠地问个清楚,才发现他的手机已经打不通了。真他妈的,我找了件外套穿上就出了门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