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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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年华坐在病床的旁边,细细的看着昏睡中的人,男人好像跟第一次见面有些不同了,青白透明的皮肤变成黝黑的颜色,细小的纹路纵横在眼角,不注意那些的话,男人意外的很年轻。
    问过医生了,男人之所以会晕倒是因为睡眠不足所致,额头上的伤只是撞车的皮外伤而已,一想到这,盛年华平静的心又起波涛,凭什么你睡眠不足搭上我?牺牲我的睡眠!越想越气,盛年华待不住了,拉开椅子走了出去。
    光洁的地面,迎面走来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戴着镜片的狭长的眼睛算计钱的精光一闪而过。
    “盛先生,你就走了吗?那个。。。。。。”
    盯着对方随着说话声下巴来回颤动的肥肉,盛年华突然觉得向五里的大众脸也不是那么难看。
    欲言又止,活到这么大年纪,盛年华当然明白对方的意思。“住院费,伤口缝合费,我都会付清,麻烦医生替我传达一句话,让住院的那个混蛋醒了,从哪来滚回哪里!”
    “没问题!”对方爽快的答应,透过他盛年华仿佛看见民国时期向日军谄媚的狗腿子,不禁寒意遍布全身。
    “谢谢。”扔下一句话,盛年华马不停蹄的走了,想着自己经历的种种,看来是真得去庙里拜拜,去去霉气了。
    刺鼻的消毒水盈满鼻腔,向五里悠悠睁开眼睛,还记得自己怒斥那个撞了自己的混蛋来着,人呢?雪白的天花板,雪白的被子,再反应迟钝的人也该醒悟了,自己是在医院,是那个混蛋送自己来的?好吧,好像是有点错怪那个小兔崽子了。
    室内明亮的光线,提醒向五里现在已然是第二天的上午了,糟了,奶奶还在家!已经顾不得摆摊挣钱这回事,向五里拔下插在血管里的针头,殷红的血珠从微小的伤口里冒出来,向五里用舌头舔了舔,满嘴的血腥味。
    跳下床,向五里火急火燎的冲了出去,门口巨大的肉墙挡住了去路,“麻烦,让让啊!”
    “向先生,你醒了,送你来的盛先生。。。。。。”肉墙移动下位置。
    已经走出几步的向五里,赫然回过头,表情凶狠。
    “难道,那个混蛋没有付钱?我就知道那个混蛋哪有这么好心!”
    白袍医生看着活似别人欠了百八万的向五里,僵硬的回答“不是。”
    “那就好。”向五里回过头,迈出一步。
    “盛先生让我给你传话,让你从哪来滚回哪里!”一时心急口快的白大褂医生,记得要把原本的混蛋去掉,却忘了换种语气,换个动词,基本上从意思上就可以推想出盛年华是怎样咬牙切齿的说出这句话的。
    向五里没有回过头,嘴里开始碎碎念,一朝是混蛋一世是混蛋,哪有无赖变圣人的道理,亏自己还替他反驳了下之前他犯下的无耻行径。
    “啊切。”盛年华打了个喷嚏。
    “盛医生,我听别人说,打一声喷嚏是有人在背地里骂你,两声是想你,三声则是代表你感冒了。医生,你得罪了什么人吗?”坐在办公桌前的大妈好心的说道,却戳到了盛年华的死肋。
    大妈是向阳小区的居民,他的儿子儿媳妇常年在外地出差,留下孙子跟老人在一起。
    大妈的孙子性格内向,喜欢一个人待在房间里,久而久之缺乏交流沟通的小孩得上自闭症。
    倒也不是大妈不疼孙子,一个人的爱是有缺陷的实在是是无法代替给缺乏父母关爱的小孩所有的爱。
    自从第一次带着孙子大哭大闹不肯离开家门,闹得不可开交后,大妈就不带着孙子出来看诊,只是将孙子的行为举止告知心理医生,询问注意事项后拿药回家。
    知道向阳小区有心理诊所后,就舍远求近来到盛年华开的诊所,一来二去就跟这个诊所的人混熟了,包括盛年华。
    “呵,是吗?”盛年华尴尬的笑了笑,还有谁会这么缺德,除了那个愤世嫉俗的向五里!
    “突然感觉有点闷热。”盛年华站起身推开窗户,借由平静下心绪。应该再也不会看见他了吧,盛年华暗自庆幸。
    “是吗?”明明就是深秋了,又不是炎热的夏天,会感到闷热吗?
    盛年华无视大妈脸上写得清清楚楚的疑问“我们不要管这个,继续刚才的话题。”
    “哦。”
    直到看诊结束,还是感到很是疑惑,于是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成功让盛年华彻底郁闷,“小伙子,年轻人有时候是有那么点燥热难忍的时候,大妈是开放人,知道没有交女朋友的单身汉是很难过,我也不赞成找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回来解决问题。要不我给你介绍个?”
    “不用了,大妈,你快点回去吧!呵。。呵。。呵”盛年华僵直着身子。
    “真不用?放心,大妈介绍的人一定是正正经经人家的姑娘。”
    “真不用,你孙子还在家里等你呢!”
    “看我这记性,我也该回家了,记着啊,找对象大妈替你介绍,都这么大年纪了,害羞个什么劲!现在的年轻人啊,啧。。啧。。啧。”
    关上门,盛年华还能听到大妈犹自感叹的声音,头疼的抵住额头,把所有的罪责归咎到向五里身上。
    好不容易等到所有的病人都看完,盛年华换上便服,准备去蓝色散散心,懒懒的伸了个懒腰,不知怎么会事,左眼一直突突的跳动,不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吧?
    走到大厅,本应待在前台的小护士不见踪影,应该是去找男朋友。盛年华想起昨天小丫头遮遮掩掩的关上前台电脑网页,交上男朋友了吧!想到自己曾经取笑她样貌身材都不差,怎么会没有男
    朋友,原来早就有了。
    刚走到停车场,广告牌夹杂着风声从天而降,落在盛年华的身边,险些砸穿了头。
    好险,没有变成肉饼。盛年华摸摸自己的头顶,是完整的。
    望着广告牌上硕大的露出标准八颗牙齿自己的笑脸,一阵恶寒,总感觉有种恶狠狠的告诉你‘你的死期将近’的感觉。
    一定要去庙里拜拜,一定,盛年华下定决心,否则还不知道出什么乌龙。
    “喂,洛风,你知道哪里有庙吗?”
    “啊?”洛风觉得自己要么耳鸣,要么神经错乱,盛年华竟然会有一天会问自己哪里有庙。
    “你没听错,是庙,求神拜佛的庙!”
    “你不是自诩二十一世纪的无宗教信仰的进步青年么?怎么会想要去拜拜?你要晚上去!?”
    “能不能别这么废话!”
    知道是好友发怒的前兆,洛风立即收口,“呃。。。。。。庙是没有,只有个道观。”
    道观?道观也行,不一样驱散恶运么“在哪里?”
    “当然是在山顶上,你还以为开在市中心啊!”
    山上,那就只有青岚山,盛年华按下结束键。
    Z城是一个建在盆地的中型城市,四周没有什么名胜古迹可供人游览,但是四周丘陵环绕,有一处高达三千米,已经不能称之为丘陵,是以名为青岚山。
    盛年华现在无暇想洛风会有什么反应,只想噩运驱退,好运自然来。不过想也知道,一个喜欢爆粗口的人被无视无非就是骂骂人,扔扔东西之类的。
    “靠,又这样,盛年华你这个混蛋!”洛风气得扔下手机。嗯,果然是很熟悉对方的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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