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降临之光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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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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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眼时,路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但舒适的小床上,并正处于一个很奇怪的,绝对不是他房间的小屋。
房里除了他睡的床和一个小床头柜之外别无他物,四壁看上去都是钢铁,天花板上极其不搭调的挂了一串银色风铃。
用力眨眨眼调整视线,路蒙仔细打量周围。
他可以确定,他没有在做噩梦。
即使是在做噩梦,他目前也该死的还未醒来。
穿越这种事,为什么竟然会被他这个从来不看那种小说的人碰上?
老天爷,有很多女孩都期待着这样的机会的,所以你去找她们,把我送回去好不好?
“那待会儿见了,路!”
罗伊阳光的面容一闪而过,路蒙心里涌起浓浓的悲愤加郁闷。
正感叹着人生无常,命运凄凉,一个外表约莫十二三岁左右的男孩突然扑到他的床前,圆圆的大眼睛一闪一闪:”你醒啦?“
“呃……嗯。”被吓得猛的往后一退,慢慢坐起身,开始回忆之前那些不可思议的片段。
“太好了!啊!你还记得我吗?”男孩满脸希冀的看着他,浓密的黑发间露出两只尖尖的耳朵。
“是你……”那个第一个和他说话的男孩。
“嗯!是我是我!”就算路蒙只是说了两个含糊的字,男孩仍然笑的眼睛眯成了月牙形。
“嗯…你好。”上帝,原谅他吧,他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啊。
果然,男孩扑哧一笑,对他点点头:“你好!”
路蒙觉得自己就是一傻X。
不过他自制力已经够好的了,没把这来路不明的小家伙一掌打飞。
“你叫什么名字?”努力地表现友好,他拍拍自己腿边的床铺,男孩便毫不犹豫的一屁股坐了上来。
“【Mika】!我叫迷佧!”
迷佧?!
察觉了路蒙脸上突现的怪异表情,男孩,不,迷佧凑近他的脸问道:“你还好吗?你看上去像便秘了一样。”
路蒙脸上的表情更怪了:“我没事。只是,我弟弟的名字也是迷佧。”
迷佧这个名字很不常见,这…算有缘不?
他顿时对这个陌生的男孩平添了几分好感。
小孩更加睁大了本来就挺大的眼睛:“真的?”
“当然。”
“醒了?”有些耳熟,犹如倾泻泉水般的声音这时传入耳中,顺着看去,果然是那个银发少年。
他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门,优雅的倚在门框上:“你昏迷了整整一天”
路蒙的小心脏不停使唤的一颤,嗓子都变得有些嘶哑:“是…是吗?”
少年深深望了他一眼:“醒来就好。迷佧,好好照顾他。”
“是!”迷佧迫不及待的应允。
少年温柔地对迷佧微笑,没有再看路蒙一眼,然后直起了身子合上门,再次消失在视线中。
路蒙忍不住在心中微微不爽。
喂……怎么说了这么两句话就走了,也不过来慰问慰问,亲热亲热……
啊呸呸呸!
想什么呢你这个**入脑的混蛋……
虽然只见了那人两面,说过的话不超过五句,但路蒙对他有一种微妙的感觉……
什么感觉?
表看他嘞,他也说不上来……
“迷佧,他是谁?”
迷佧圆圆的小脸蛋上立刻出现了极度崇拜的神色:“他是【Aryius】!是我们这一代最美丽,最优秀,最杰出,最有能力,最高贵,最最最——”
小孩一连说了不知多少个最,路蒙耐心的等待下文。
“——最最叼的人物!”
喷血。
为什么会是这形容词……
迷佧显然没有发现路蒙的满头黑线,继续津津乐道的说着:“虽然亚芮斯和大家在一起已经有快30年了,可是没人了解他的任何过去——”
“啥?!30年??他他他,几岁了?”
怎么可能!他的外表最多是个二十岁不到的青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不老妖精超级童颜??
难道,精灵是真的永生的??
哇靠啊!
强!牛逼!太牛逼了!
我也要学长生不老法!
迷佧摆摆手:“哎呀,不是说了嘛,他的一切都是谜,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谁,几岁了。我只知道,他和我一样是从东方的伊思柯瑟(EastQuercus,拉丁语意为东方的橡树。文中作:EasKuerceus)森林来的——”
“蛤?伊思柯瑟森林?”
“嗯!是整个星球上魔法最纯最强的地方,是精灵的主要居处,也是帝国中极少数没有被战乱直接波及的地方之一。属于这个国家弗洛尔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曾经真正的弗洛尔(Floreale)。”
什么国家什么服不服耳不耳的,管你是衣服还是器官,路蒙只听到了两个字:魔法魔法魔法魔法魔法……并无限循环。
路蒙以稍嫌猥琐的姿态咽了咽口水:“那么迷佧,你会不会魔法?”
迷佧正说得起劲,含糊的应了声,随便一抬手,一阵疾风便吹向高挂的风铃,在门窗紧闭的房中发出悦耳的清脆声响,回音久久不散。
路蒙掉了下巴。
“你应该也发觉了,亚芮斯和我都不是人类,”迷佧指指自己的尖耳朵,然后认真地继续:“我们都是森林精灵,亚芮斯是所有精灵中最勇敢的战士,也是最强大的白魔法师和黑暗召唤士——”
“等等等等,法师我想我应该懂,召唤……咳咳……士是什么?”
真是,嘴巴太干,差点呛死。
迷佧站起来,走向房间角落的小桌,“我发觉你真的好喜欢打断别人。”
他倒了一杯水,回来递给一直在床上动也没动过的路蒙。
路蒙接过来,不好意思的笑笑。
这次迷佧干脆跳上床,盘腿和路蒙面对面坐着,他煞有其事的清清嗓子:“黑暗召唤士,从很多方面来说也是法师。但是,最大的区别在于,法师的魔法来自于自身的力量和智慧,而召唤士的魔法来自召唤邪灵。一旦召唤了邪灵,便要与它们签下契约,在契约完成之前,召唤士的身体便会被邪灵占领,而且如果自身不够强大,即使完成了契约也有可能永远失去自我意识而受邪灵的控制,”说到这里,小孩煞有其事的抖了抖,“黑暗召唤士很少,不过在战场上他们是绝对的强者,因为被邪灵占据身体的那段时间,他们除了心脏处,是刀枪不入的。亚芮斯虽然是,但他从来没有用过这种魔法。因为他根本不需要嘛~嘿嘿~他已经是一个很厉害很厉害的白魔法师了,再加上森林精灵本来就要比别的种族在魔法方面占优势。”
“精灵种族?”
“……天,路蒙你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路蒙横了他一眼。哈,真是谢谢了。
“好吧,我都给你解释一遍,你要记住哦!Ok,几个主要的种族,有你们人类,是最擅长发明创新的,也是数量最多的。森林精灵和山谷精灵,前者是最擅长魔法的种族,后者是药师,最了解各种药剂和毒物,”迷佧凑近了些,将手罩在嘴边故意压低了点声音,“他们还是最强的杀手哦!群居于悬崖和海边的卡尔法人总体外貌和人类差不多,但是体格比起来高大多了,力量也要比人类强数倍,皮肤是淡紫色的。还有矮人侏儒,在这里是看不到的,他们是手艺最好的武器铸造者,不过,说白了就是铁匠罢了。”
迷佧撇撇嘴,对矮人有什么情绪似地。
“啊,当然还有邪灵,虽然数量不多,但如果你碰到一个就等于死定了。他们与其说是一个有形体的种族,还不如说是抽象化的存在,他们的居住地一贯保密,也没人会傻到去寻找。曾经还有龙族,可是在第七纪末的时候就灭绝了,不过他们留下了生命基因,所以现在各种族都有可以幻变成龙的成员,称作半龙,只是数量并不多,而且力量也不及真正的龙。除了继承基因的半龙,还有一种‘黑龙’,是用黑魔法将半龙的道德和精神扭曲,成为只会执行命令没有自我判别能力的行尸走肉。还有一些数量很少的种族,比如人猫,人马。”
路蒙觉得他要再次晕厥了。
这都是什么啊……他怎么会来到这么奇怪的一个世界?
精灵,魔法……还有脑残的龙?!
如果说是完全幻想般的世界,又不然。这里有现代一样的交通和街道,相似规模的高楼,甚至看上去更先进。
于是,这地方和他一样是混血儿?
老爸科幻Sci-Fi,老妈幻想Fantasy?
头好痛……
人生第一次,路蒙宁愿考试。
“还要再听吗?”迷佧体贴的问。
路蒙双眼无神的看他:“不用了,我的头要炸了。”
“那太好了!快点起来,我带你出去逛逛。”迷佧蹦蹦跳跳的下床,看上去颇为兴奋。
路蒙摇摇头,拖着像灌了铅一样的腿缓缓挪下床。
既来之则安之。
就算不能安,至少别精神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