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新的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292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第一章新的生活
“嘟嘟嘟嘟……”恼人的电子闹钟不断发出声响,上面显示时间为上午五点。床上的人好像丝毫没有受到闹钟的影响,仍在暖暖的被窝里熟睡着。在正尽职提醒主人准时起床的电子闹钟的旁边,放着一部手机,这部手机看起来很老旧了,上面的黑漆已经剥落,露出白色的机身,屏幕上也布满了或深或浅的划痕。这只惨不忍睹的手机在功能上的质量倒是挺高的,至少,它还是可以执行手机最本质的功能的,而且似乎还蛮在行的,那就是,接打电话。
手机响了起来,铃声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混合着闹钟“嘟嘟”的声音,终于成功地把大床上的懒人给叫醒了。只见他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按下闹钟的开关,然后往手机的方向摸去。他左探探,右探探,就是找不到那个已经响了快一分钟的手机。
最后,他忍无可忍地大吼一声“吵死了。”接着,重重地翻了个身,掀开身上厚重的被子,坐起身子,随便拿了一件放在床旁的衣服快速的套上,然后才拿起已经被冷落了好几分钟的手机。
还没等他说话,手机里便传来了关切的声音,“默默,你要迟到了。”
“迟到?我怎么会迟到呢?我不是已经……啊啊啊啊啊啊啊……不跟你说了,我快迟到了。”何默说完就急匆匆地挂了手机,掐断了通信。接着,就是一阵子的慌乱,小小的公寓里一个年轻的男子忙着刷牙洗脸穿衣服,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就在嘴里叼着两片吐司出了门。
何默骑着老旧的自行车在空旷的大街上飞速前进,骑了大约十五分钟,他在一栋矮小的公司门前停下车,跑进公司,不到一分钟,又捧着一大刀报纸出来,将报纸放进自行车两边的袋子里,然后,他哼着歌,往小区骑去。
他尽职的将每份报纸塞到每家的信箱里,偶尔还可以听到几只小狗在欢迎似的对他送的报纸表示感谢。
送完报纸也差不多早上七点了。今天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何默穿着红色的服务生服装,站在小吃店门口,抬头看着太阳,心想。
“哎呦,哎呦,何局长,您又来了阿,今天要吃些什么?”小店的老板热情地招呼道。
“老板,瞧您这说的,好像我不该来似的。”被称作“何局长”的何笙微笑着回答着老板的问话,“你们这的早餐很好吃。”
“哪里,哪里,瞧我这张嘴,哎,人老了就没用了,看看,连话都不会说了,何局长能来我们小店,那可是无上的光荣阿。对吧,小默?”老板笑眯眯的回答。
“是,是,是……”被问到的何默,连忙点头附和着,将早餐端给这位大名鼎鼎的何局长,但在何默心里,早已将这个何局长数落了个遍,这里的早饭就是很平常的清粥小菜,哪里来的好吃与不好吃之说,再说了,这里的装潢很简陋,白色的墙,塑料的桌子,椅子,一个洗碗用的水池,一个结账的小收银台,在里面有一间烧菜用的小厨房,店铺的外面还摆放着一两桌吃饭用的桌椅,一切都很简单,这么个小吃店,有什么理由值得一个开着迈巴赫,穿着阿玛尼的西装,打着HugoBoss领带的大少爷天天来此吃一样的早餐?根本就是借口,哼。
“老板,钱放在桌上了,以后还是叫我的名字吧。”何笙放下钱对着老板笑了笑,说:“怪生分的。”说完,他对站在老人身旁正在擦洗盘子的何默点了点头。
“好嘞,慢走阿,何局……呵呵,阿笙。”一下子改口叫着还真不习惯,老板心想。
“我说小默阿,”老板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转头问身旁的何默,“你说最近几天是怎么了?何局长怎么天天来我们这吃早饭阿?”
“他来难道不好么?”何默冷冷地回答,心里不知道已经骂了何笙几遍了,叫你不要来了,不要来了,你还来,你这个混蛋……
“不是阿,小默。他来当然好啦,可是,我很好奇阿,哎?他好像是在你应聘的第二天开始,就天天光临我们幸福小吃店了。还有,还有,你叫何默是吧,他叫何笙,恩,你们不会是……”
“是什么,还能是什么,如果有什么,我可能在这里打工么?我说老板,没事您就多研究研究菜谱儿,别老是想有的没的。”何默赶紧打断老头子的臆想,真是的,一点也不像是六十岁的老头子,都这么大岁数了,还玩八卦。
被何默称为“老头子”的八卦老板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哈哈哈,也对哈。”
何默与何笙虽然以兄弟相称,他们却不是亲兄弟,何笙是祺瑞银行总裁的独子,长得很帅气,是那种能迷倒一大片女人的,老少通吃型成熟男人。何笙的帅气不是妖媚的那种,也不是冷酷的那种,倒是有点像温文儒雅类型的帅,一点也不像是在富可敌国的商业家族下长大的人。他很健谈,很稳重,对人彬彬有礼,不论你的身份地位是什么,一律以礼相待,和他在一起,会让你如沐春风。不过,这不代表他柔弱。他的父亲,也就是祺瑞银行的总裁,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头,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新时代难得开明的老爸,对于何笙来说,他却是个不折不扣地老狐狸。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老头子并没有强迫自己的儿子要继承自己的事业,从这一点来说,姑且算开明吧。而何默呢,是那个开明的老头领养的儿子,多年后何笙问起他家老头子为什么要领养何默时,他家老头子的答案让他傻眼,用老头子的话说就是这孩子实在是可怜,父母双亡,不如我就收留他吧。他想啊,这世上父母双亡的孩子多着呢?您老咋只领养默默呢?再说何默,不算太高,也不算太矮,一米七八个样子,自认为长相平平,可是最近来幸福小吃店吃饭的顾客多半是女的,她们全都是为了看何默而来的,明显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哎,这年头,没个惊艳的外貌,连做个餐饮行业都困难啊。
天渐渐暗了下来,忙碌的一天结束了,何默向老板道了别,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小区的绿化很好,这里什么都很老旧,唯一一点好处就是够隐蔽,何默不喜欢热闹的地方,从小就不喜欢,在以前还住在西溪别墅的时候,就觉得很舒服,那里也很安静,不过,太招摇,毕竟是富人居住的地方。何默的家在小区最里面一幢,他住三楼,当他向往常一样打开家门时,他差点以为自己走错房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