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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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商楼是华胥国中兴之主盛宗皇帝所建,负责收集情报,训练暗卫,以及帮皇帝做一些明面上无法处理的事情,甚至还深入江湖,自成一派。
按理说,这样的组织相当的神秘应该隐于暗处不见天日,所以它的据点应该是越少有人知道越好,可是偏偏不!在京城,参商楼并不神秘,谁都知道它就坐落在凤起街上。规模不大,构造精巧,单是从外面来看便如同寻常的楼宇无异,只是更加别致罢了。然而不请自来过的人却知道,这座楼里层层机关,处处布防,加上地形阵法,端的是变化万千。一旦入内,莫说探查,便是想全身而退都是妄想!
所以,虽然摆在了明处,可是参商楼的威名却因此越发的显扬。而在众人眼底,参商楼的人是惹不得的,所以参商楼是京城的特例,它的门前永远门庭冷落,却改变不了那气势森然。
参商楼如此叫人忌惮,那么理所当然的,参商楼主在众人的眼底,那便与活阎罗无异了。所以秦少商宁可让秦君弃回家求奶奶,也不肯让他来求参商楼主。求不求的成还不论,若是搭上了性命可就不划算了!
而现在此刻,众人心中的活阎罗正端坐在桌案前缓缓展开一幅画。
画还是这幅画。
画中没有山水,没有佳人,没有名士,没有花鸟,只有一座,酒肆。
不甚繁华的酒肆,甚至称得上简陋。
诗,也还是这首诗:人生不相见,动如惜与商。杜鹃空啼洒,游鱼醉哪乡?何年西窗共,别来话更长。
不过,不同的是,这诗后面又添了两句: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
画儿被装裱的很好,然后经由参商楼的人层层递进,最终落到参商楼楼主手中。
十天前,这幅画自他笔下落成。
十天后,此画被人送归。
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
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
修长的手指蓦地攥紧,谢长鸢克制住翻涌的情绪,冷静而自制的道:“传、见。”
“楼主,您……”随侍的小歌担心望着谢长鸢,但见他黑白分明的眼底一片青郁。
“传。”一个字,掷地有声。
“可是楼主,这画是今日清晨呈递进来的,如今已经是晌午了。那个人早就已经走啦。”
“走了?!!!”谢长鸢猛一掌拍在桌案上,漆黑锋锐的双眉高挑,气势凌人,“那送画的人长的是何模样可曾知道?”
“小歌不曾见。”小歌怯怯地摇了摇头,“但是好像说是个年轻的少年。”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咱们参商楼的办事效率这么差了,早上传进来的东西,还要到中午才能到我这个楼主的手上。”神色不动的平复下心情,谢长鸢缓缓坐了下来,一手端起桌案上的茶盏,提起白瓷盖翻了翻,“今日当值的人,统统罚俸半月!”
啊?!小歌在心底无奈的为那些倒霉的人哀叹一声:“楼主,他送画的人还留了一句话。”
“什么话?”一个横眸,那鹰眸内冷冷的眸光中的怒火让小歌差点腿软,话都说不全了:“他他他,他说,城,城北郊外有一座旗亭酒肆,可,可惜没有杜鹃醉鱼。”
一刹那间惊喜的神情化作嘴角边无法抑制翘起来的优雅弧度,让上一刻还战战兢兢的小歌立马如置身於三月春风里:楼主笑起来真是好好看好好看啊……不知道这次是什么事情能让他笑呢?
“杜鹃醉鱼?哼……”谢长鸢轻哼一声,语调明明就是一贯的嘲讽,眉目间却有一丝丝掩不住的自得:那一盘鱼,就真有那么好吃,让你一直从前生念到这一世?
然而他们心里都明白吧:那个人念的不是那鱼,而是那个人心底的人。
齐云楼
锦衣玉带的男人倚窗而立,手中摇晃着一壶酒,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在他对面,同样坐着一个衣着不凡的男人,嘴角噙着一抹兴味的笑容:“王爷可是又把你家的小猫惹火了?”
锦衣的男人低首一笑:“哪有。”
“否则您哪有那么好的心情请在下喝酒?”楼齐云一举手中的酒杯,饮尽。
“你可是这齐云楼的大老板,本王来你这里喝酒,自然要多多巴结你啊。”男人也举杯示意。
“不过,容我提醒王爷一句,小谢可不是什么小猫小狗。惹火了他,是要付出代价的。”
宝亲王不以为意的笑笑:“你没有看见他今日那要发作却强自隐忍的样子,我想……我是真的挠到小猫的痛处了。他这几年一直在外奔波寻觅,本王知道他在找人,却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人。不过,那应该就是他的弱点了吧?”
骄傲的男人啊。楼齐云挑挑眉同样对眼前的人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的事不以为意。
你以为他是小猫吗?夏临渊……楼齐云兀自斟一杯酒,浅酌着,浅笑着,意味不明。
城北郊外旗亭酒肆
城郊本来就少人烟,何况这里的酒肆并不怎么出名,所以越发显得空旷寂寥。
夕阳下,一派磊落的大侠横剑坐在桌前。青衫卷发的书生手里端着一盘杜鹃醉鱼,缓缓拾阶而上。
一步近一步,一步缓一步。
一步一步,都踏在人心上。只因那走过的距离,不只是今生。
“哆咯。”修长而指节分明的手将那鱼放置在桌案上,青衫书生的目光到了此刻才慢慢抬起来,对上那明亮的笑容和显眼的酒窝。
夕阳的余晖衬染了那大侠的笑容,也描画了那书生的眉目。
那大侠说:“这位书生到是一表人才,气宇不凡。”
书生挑眉,三分讥嘲三分作弄四分傲气的回他一句:“你也是一派英雄气概。”
相互凝视的人,无法言语的痛,前生今世的路。
我们,终于又把前生重逢。
——“这位书生到是一表人才,气宇不凡。”
——“你也是一派英雄气概。”
青衫的书生蓦然轻笑:“大当家的怎么还是只会这一句?”
“那还有一句,你要不要听?”大侠扣住了书生的手,十指交握,大大的丹凤眸里有着始终不变的深意,紧迫的望着那书生,问,“你要不要听?”
“我……”书生丰润的唇微微抿了抿,漆黑如点墨的瞳同样坚定的望着大侠,“我要听。”
“我要听。”
那一世没能来得及听你说完的话,是顾惜朝一生最最后悔的事!
于是大侠牵过那书生与自己交握的手到眼前,无比认真而温柔的对他说:“我没有把你当兄弟,我把你……当知音。当做我的……心上人。”
轻若鸿羽的吻印在书生的手上,重如泰山的泪压在大侠的心里。
你无法否认,当那个英雄气概的大侠那双能容纳五湖四海的双眸只专注着你一个人瞧时,实在是让人砰然心动!何况,书生本就与他有情。还是前生今世都放不下的情!
“惜朝。”大侠覆上书生的唇,“我想你。”略带着些委屈的样子,却是不容拒绝的攻城拔寨一路抢掠直到把书生整个人搂在怀里狠狠地欺负着,看那架势,是恨不能把这个人融进血骨,然后永不分离。
“唔恩……”书生毫不示弱的一手揽上大侠的肩颈探出舌尖回应着。
唇齿辗转间火热的气息,真实的触感,真实的拥抱,真实的,可以碰触的到,可以抓在手里的。——不是梦啊……
——“在下秦君弃。”
——“哦,幸会幸会。”话虽如此,却没看见那书生的脸上有一丝荣幸的感觉。于是秦君弃笑了笑,道:“能一睹参商楼楼主谢长鸢的庐山真面目那才叫荣幸啊。”
狠狠剜了秦君弃一眼,书生道:“臭包子,别学我说话!”
“哟,这么快我就沦为臭包子了?”秦君弃摆明了就是红果果的调笑,握紧了书生的手,他说,“惜朝,我再也不会放开你了。”
“哼,”书生眉梢轻挑,“你倒是试试看!”
题外话:怎么样,我说过了我是亲妈的嘛……。包子和小顾终于重逢了!!!!!!!!!!!!!!!(你看这么多的感叹号就该知道我的心情是多么的激动啊!!!!!)O(∩_∩)O哈哈~(^o^)/~(≧▽≦)/~啦啦啦~注意,下次我会这么激动的时候,一定是好事发生了鸟~~~~~~~~啥,你问我啥好事?(*^__^*)嘻嘻……
清清(~(@^_^@)~):羞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