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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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出谷我方才记起我忘了把什么东西带在身上了?不过,我到谷中后,生活一直是师父帮我料理的,在家时也自有家中长辈安排,出入有仆从跟随,要什么东西从来就是说一句话的事情,自有人亲自送到我手中,忘记带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也不能怪我。只是,腹中肌饿,却是一定要钱才能解决的。
    我转眼看到一家医馆方才记起自已也算是有一技在身的,可凭此赚些钱财,便就此在街上摆起了小摊。刚开始因年龄小被很多人看不起,一天也没有几个生意,只不过后来看得人多了,也就有了名气,再摆摊慕名而来的人就多了起来,让我有些照看不过来,后来便提高了价钱,再后来就只挑我感兴趣的病症来医,因此被别人称为怪医。不过,我也没在意,我行事从来就看心情,与“怪”这个字也靠得上边,反正我的生活问题不用愁了,而做为医谷现任谷主的我再随便为人看病,日子久了会被江湖中人看不起的,虽然我易了容的,但日子久了难免被认出来,这丢了自己的面子我是没什么在乎的,可是丢了医谷及师父的面子我却是做不出来的,更何况这也会坏了医谷的规矩的。日后,若有人拿这事来说道,让我医不能医得人,我可真不知该如何应对了,医得人少,这种危险情况也就能避免发生了。就这样我沿着官道一直向江南行进,中间偶遇风景好的地方就停下来玩一玩,缺钱就摆摊赚钱,日子过得也算是逍遥,过了三月方才到达。
    我背着包袱行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手中拿着一串糖葫芦偶尔舔一舔,兼顾接收一至二个路人的好奇的目光,好吧!我承认,像我这么大的人却拿着一串糖葫芦在路上走来走去的的确是有点引人注目,刚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是受不了人们的目光,有点想把手中的糖葫芦藏起来的冲动,不过,现在被人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就觉得没有什么了,“嗯,算了,还是快点去表姐家吧!”说起我这个表姐,说实话,我没有多少印象,虽然她是我在家中时走得最亲近的一个人,不过,自我离家至今已过数十年,当时年纪小,能有点印象也多亏我记忆力好,只是,我没有想到,事隔这么多年她还会给我来信,让我有点吃惊,虽然,我看到这信时,距寄信时间已过四年,不过,我还是决定应表姐所邀去她家看看。
    表姐嫁得人算起来也是富有之家,江南首富也算是个大地主了,只不过距花家本家却是太远了点,当时表姐是很不情愿的,我还记得她出嫁时,我刚好五岁,那天出嫁时,她哭得可是很凄惨,也是,嫁给别人当妾,要是我就绝对不答应,花家的女儿还没有差到做别人小妾的地步,只是,我那表姐的爹死得早,就她娘辛苦将她养大,日子太艰辛的后果就是造成她娘整个人就像掉钱眼里似的,看到钱就两眼放光,最后就连女儿也拉出去嫁人换钱了,我可记得当那个表姐夫送嫁礼来得时候,看着那大堆的嫁礼,那表婶擦了厚厚一层粉的脸笑成了一朵菊花,两只眼睛放射着贪婪的光,那样子让我恶寒了许久,好几天吃饭都没有胃口。
    我随便拉个路人问了路,那路人对我丢了个鄙视的眼光,伸手指了指街道尽头那个富丽堂皇的大门,骂了一句白痴转身就走了,气得我差点没随便扔点东西在他身上,“深呼吸,好,别气,为个不相关的人生气那是白痴做得的事情,咱不是白痴,咱不气!”收拾好自己不平稳的情绪,我转头看向街道尽头那占地颇广的房子,朝天丢了个白眼,“切,有钱也不是这么显摆的。”边摇头边向那暴发户的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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