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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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没有什么是跨不过去的,因为时间的利剑会割破存在的喉咙。]
    二十年前,我还只是个在孤儿院被人欺负的孩子。只有十岁的我已经过了领养的最佳时期。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在这里的,只是院长奶奶和我说过,说我还在襁褓里时,就被人遗弃在了孤儿院门口,而襁褓里除了我,只有一张写有名字的纸条--程岳。
    我本来以为我的人生会定格在这个画面停滞不前,但是,老天爷却是个以愚弄别人为乐趣的家伙。我没想到,我的人生会有180度的转变…
    在我马上要十一岁的时候,院长带我见了一个人。那个人有着一头金发,但是那金色的光芒却没有给我太多的震撼,反而是那双水蓝色的眸子,让我联想到了只在图片中见过的海洋。
    院长说以后这个人就是我的爸爸。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会领养一个只比自己小十一岁的孩子当儿子,但他只是简单的解释了一下:“因为我家长辈非要我弄个继承人出来,可我不喜欢养小孩,所以你这样不大不小的孩子正好!”
    我是他名义上的儿子,但在我好不容易憋出一句“爸爸”时,他却皱了皱了眉,摇头直说“不好”,于是,我一直叫他凯厄斯。
    我们就这样生活在了一起。虽然他是我的“父亲”,但是在我眼里,他更像是一个哥哥,一个…对我好的非同一般的哥哥。
    他曾说过,我和外表相反的成熟是他最着迷的,因为反差才能显出美来。这是的我隐约知道,我也许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的路。
    就这样,我们暧昧的过了好几年,而戳破这层关系的纸,是在我考上大学的那年。那时我已经十九岁了。
    在我十九岁生日的那晚,我们有了另一种关系--情人。那时的不曾犹豫的把自己交给了他。那晚,他不停地啃噬着我的唇,耳边不停传来他低沉的呢喃声。于是,那一夜,我彻底的沉醉了,而那时,我还天真的以为这是“永远”的开始。
    就在我二十一岁那年,大三的我打算去打工来证明自己,而成绩一向优异的我决定去当家教。
    我向他说明了这些想法,他也很赞成,但是因为打工的缘故,空闲的时间会越来越少,这也是他唯一不开心的事情。
    事情的开端是我在一次打工而晚归的情况下发生的。
    因为堵车的原因,我不得不比平时晚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回家,但令我意外的是,他只是问了下原因便马上出门了。这不像平时他对我的态度,但是我知道一点: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事实证明我猜对了。而且,出乎我的意料。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天是我们正式在一起的第三年的纪念日。本来欢喜的心情却在回到家时,荡然无存。
    ------猫有话想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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