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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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
有好多人搞不懂W城的“圆满”坟地上为什么种着大片茂密的法国香樟,那样令人心碎的绿色,空气中漂浮的香气,和那片静谧的死亡之坟那么的不和谐。
可是经常来这里祭拜家人的却知道,有人正是因为这片诡异的绿海,而留在那里。
圆满坟场的守园人是个长相柔美的青年,尽管好多人知道他有三十几,可是看过他的人都记得他像少年一般微笑的酒窝,记得他说,因为喜欢这片香樟林,所以要留在这。
大家都搞不懂那个少年,明明有一副好皮囊,像个念过书的大学生,为什么要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坟场,没有人知道。
那个人叫童善,今年三十三岁,有不良记录,是个同志,无伴侣,爱过一个人,那个人是谁,我已经不记得了,额,忘了说,我就是童善。
有时候,我会想,明明我只有三十几,为什么记性会越来越差,也许是长时间不使用那些工具,都退化了,再或者三十几就得了老年痴呆,好吧,应该叫中年痴呆。
我住在圆满的附近,是分派给守园人的房子,因为在郊区,所以看上去有些山野的气息,我甚至还养了几只小鸡,每天很早就起来,坐在门前晒太阳,眺望那片茂密的香樟路,想念某个出现在记忆中香樟树下的少年,可是我已经记不清他的脸了。是的,我忘了,带着卓小年对我期骗的怨恨,带着卓雅打掉孩子的怨恨,带着梁家所有人对唐敖儿子的怨恨,我逃避到了这个地方,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好像还忘了一个人的怨恨,是谁?我真的记不起来了。
我在三十三的时候,过上了八十三岁该过的日子,安逸的有些讽刺。
其实我还是会在每年的某个日子离开一下这个地方,我会去镇里的超市买很多菜回来,会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会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我很好,这个日子,不是我的生日,是我妈的忌日。
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离开那个人已经这么久了,久到我已经忘了,对忘了,忘得一干二净了。
那个人现在是不是和她的老婆复合了,说不定又有了第二个孩子,说不定很幸福,说不定也忘了我,说不定~~~
好吧,不说他,我忘了。
在超市里逛了一圈,买了很多东西,其实不知道我妈爱吃什么,因为小时候记得妈妈做的菜都是我爱吃的,现在这个时候,还是进了我的肚皮。我推着车慢慢的走着,突然感觉被东西拉扯着裤子。
低下头,看见一个穿着粉红色公主裙扎着俩个小辫子的小丫头正拽着我的裤子,含糊不清的说着,“巧克力,要要,上面那个要要”
我对小孩子确实没有什么抵抗力,尤其是可爱的小妹妹,“小妹妹,你要巧克力啊?”我转身看到巧克力在最上面,“要不要叔叔抱你上去拿。”不禁大脑思考的话就说出了口,小公主似乎听懂了,向我张开了手臂。我很自然的把她抱起来去拿我们头顶上的巧克力。
看到小家伙在我怀抱里动来动去的时候,我才开始思考,要是人家父母看到,还不要以为我拐卖小孩。都这把年纪了,还为自己惹麻烦,还没想好怎么开口把这个腻在我怀里不肯下来的小孩给放下来,就听见小家伙在我耳边用含糊的声音,叫了声,妈妈。
我有些紧张起来,仿佛真有拐卖小孩被当场抓住的错觉,连忙傻乎乎的和一个小孩解释起来:“小妹妹,我是男的,妈妈有没有教过,男的要叫叔叔,不是妈妈,叔叔是好人,你要告诉妈妈,叔叔带你去找妈妈好不好?”我把小公主抱着手里,转身去推我的推车。
又过了一个四年,我还记得小时候我躺在地上仰望那个少年阳光下稀稀落落的阴影,多少次转身后,我还是会看到那个洒在心口里的阴影,那个烙印在心底的男人。
“我爸爸说,他爱的人,就是我的妈妈。”小公主的话幽幽的在耳边回荡,我愣在当场看着那个不远处的男人,任凭泪水决堤。
“童童,卓雅没有把孩子打掉;童童,我离婚了;童童,我一直在找你;童童,其实我爱你,你还要我吗?”
隔着那么远的距离,我的怀里抱着任子墨的女儿,带着泪水望向那个人的眼里,那个里面有一个小小的人儿。
他连哭泣的时候都会**嘴角边的酒窝,他想既然逃不过命运,既然舍不得他,既然忘不了他,就不要忘了吧!
既然等到了那句我爱你,就原谅他吧!
既然错了,就将错就错吧!三十三岁而已,为什么不能再冒一次险,相信他爱我。
结局是王子说男仆的床上功夫不错,每次都让他欲仙欲死,所以什么公主之类的无所谓了,关了灯都一样。
童善:“任子墨,你这个臭不要脸的王八蛋。”
任小虫小公主:“爸爸,神马是鱼鲜鱼死,偶也要睡觉觉,偶也要在床上吃鱼。”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