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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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似和谐的和任子墨一家吃完晚饭,席间我这个自知不受欢迎的人,尽量表现的温顺健谈,晚餐还开了红酒,我也是卖力地出卖任子墨,就如真正的儿时伙伴一样,把卓雅逗着咯咯笑。
    任子墨依旧一副沉稳少言的样子,睿智有礼的带着微笑看着我这个不请自来的老同学和她妻子的互动。不得不说,他满脸疑惑的样子依旧很可爱,也许他在质疑眼前这个满脸奸邪的男子,是他认识的那个连和人说话都会脸红的懦弱男子吗?又或者是那个卑微的倒霉鬼真的是去坐牢,而不是去出国进修语言和交际学的吧!
    过去的那个童善早就死了,死在一个叫做任子墨的男子手里,死在他不经意的不爱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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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岁的时候,我就幻想睡在这个男人的身边,即使自慰的时候也会隐忍着自己不愿亵渎这个名字。
    我其实并没有死皮赖脸的想要留在任子墨家过夜,故作坚强不羁的我,也是很努力很努力才能不嫉妒,不悲喜的看着他的安逸人生,只有这么一天,一个下午就够了,因为我心里,早就有无数自作聪明的小人在不停的告诉我,自取其辱,微笑着痛是那么一件难事,我怕我快要承受不了了。
    可是有些事情就像命中注定的一样偏离了轨道,比如我现在和任子墨共处一室,比如今晚作为交情甚深的好友,他知书达理的妻子提出让我俩彻夜长谈。
    不得不说,这对我来说,真是件美好的让人想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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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想表现的的是从容自若,而不是局促不安,在爱情上越是不自在的人,越卑微,尽管我觉得任子墨并不会开心我把和他那段所谓的过去称为爱情,无所谓,我承认就行。
    我早就洗完澡百无聊赖的坐在床上看电视,本该和我独处的任子墨在我洗澡回来就不见了。
    不愿和我呆在一起吗?原来七年可以让爱变得不爱,亦或是让不爱变得厌恶。
    不论是15岁被任子墨丢下的童善,22岁,被任子墨再次抛开的童善,我从来就没有变过,在我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时候,那个像神一样的男孩就像灼伤人心的绚烂烟火一样烙印在了我的心里,一寸寸的侵占那颗早就千疮百孔残破不堪的心,就像贱着也就习惯了。
    任子墨还在和她的爱妻在厨房商量着什么,她洗碗,他看着;她在前面说,别闹,他从后面抱着她的腰说,就抱一会儿,也许还会谈到我这个所谓好友,也未可知。
    而我这个多余的人,就该等在他们看不见的角落,假装看不见她们所谓的安逸的幸福。
    受伤这种事情,于我,本来就是麻木的,痛一痛就过去了,谁会在乎那个多余的人交错不堪的疤痕。至少,任子墨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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