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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有一种叫“友爱”的东西——朋友间的关怀,朋友间的爱。
    繁体的“爱”中间夹着一个“心”字,也许,是那造字的人要告诉我们应该用心去爱吧。
    于是,我的青春在友爱中成长,精彩纷呈,流光溢彩。
    一直贯穿我青春的,是一个叫离夏的男孩。
    离夏,离夏,正如他的名字,离夏在那个满地盛开阳光的夏天离开了。因为父母离异,他不得不跟着妈妈,回到妈妈的家乡——那个会把人的眼泪瞬间冻成冰珠的北国,那个遥远的北方。
    “我走了哦,你要记得带作业,以后可没人帮你带了。”
    “别老盯着书看不休息,你的镜片已经很厚了。”
    “给我打电话啊,我给你记下了,可别把它弄丢了哦。谁都知道,米寻你最迷糊了。”
    ......
    “别哭啊,我最怕女孩子哭了。婆婆妈妈的,你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QQ的玩意儿吗?我们会常联系的。”
    这就是离别的下午。虽然那个男孩是背负着很强的悲剧色彩离开的,但他一直笑,一直笑,一路上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可没有一句是为他自己而说。他一直都在提醒我,带着一脸眩目的阳光,留着浓郁的关怀。
    而我却不争气地一路低头沉默,泪眼婆娑。离夏,贯穿我青春的男孩,他要离开了。背景是盛夏璀璨的繁花。
    我是上了中学才结识离夏的,两年半的时间,看起来不太久,却让我觉得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我们都忘记了是怎么相遇的。我觉得时间很长,也许是因为思念很长吧。
    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我因为某事躲在楼梯偷偷哭,离夏伸出手对我说:“回去吧。”也许我们并没有那些特定的相遇,一开始就是这样彼此熟悉,彼此友好。
    离夏是个很特别的男孩,他很温和,温和的男孩子是很少见的。说话大声大气,满身大汗淋漓浸湿整件上衣,浑身发出难闻的汗臭味,是我对几乎所有男孩的印象。可似乎这些,在离夏身上从未发生过。他一直清清爽爽,衣服也一直散发着淡淡的洗衣粉的清香。
    离夏成绩很好,我俩都是老师眼中最值得疼爱的好学生。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多了很多相处的机会:文学社,奥赛小组,加上前后桌,一切一切都为我们后来成为好朋友奠定了基础,一种真真切切的必然。
    我们没有经历最初的陌生,也没有过渡,一开始就自然地感到亲近。我们总是互相讨论习题,闲暇是会阐述各自的梦想。最喜欢政治课上的辩论会,因为只有这个时候温和的他才会露出锋芒和我唇枪舌战一番,而且他永远是站在与我对立的一方。
    正如前面所说,我很迷糊,不仅每次交作业都忘带,辩论前也毫无准备,只能愣在座位上备显窘迫。后来,我所有的作业都由离夏带着了。他每天都背着两个人那么多的作业来来回回,从未间断。我也没再漏交过作业。
    离夏喜欢吃苹果,所以每回家里有苹果,我都会带一个给他。
    就这样,云淡风轻的幸福像哗哗流动的河水在阳光下闪烁着粼粼波光,日子穿上芭蕾舞裙掂着脚尖翩翩而过,蒲公英的伞飞扬,穿过了几个琐碎的季节。于是天亮得晚黑得早的冬季已经过了一半。
    一天晚自习,离夏迟到了。那是从来没有的事。而他来了以后就把我拉了出去。他领着我跑啊跑啊,欢悦的脚步声响彻我的心田。
    我们来到学校后面的大**,以往这个时候那儿都没人,而且很暗,但今晚我却看到树下的点点亮光。近了,才知道是蜡烛的光亮,好多根蜡烛排成了“MX”的形状。
    “米寻,喜欢吗?这是你名字的缩写哦。一共14根蜡烛,祝你14岁生日快乐!”
    我惊呆了。14岁生日啊,我一点都不记得。我望着离夏在烛光衬托下隐约的浅笑,一脸惊讶。
    “米寻,闭上眼睛,许个愿吧。”
    我乖乖地闭上眼,睁开是却看到一个抱着苹果的流氓兔。
    “很像你吧?迷糊的小鬼。”他突然认真起来,“米寻,连树木都记得为自己的生命画上年轮,你却会忘记,那么就让我来做你的年轮吧。”
    这个男孩,这个关心我的男孩,这个记得我生日的男孩。我定定地看着他,在此刻,我要把他的音容笑貌永永远远定格在脑海里,永远不忘记。
    而在这个寒冷而又温暖的夜里,我们竟然当了一回坏学生,整整一晚没回去,说了一晚的话,看了一晚的星。
    离夏,贯穿我青春的男孩,立誓要做我年轮的男孩,我们一直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未曾改变。他给予我的关怀和帮助,还有我们的苹果,令我们的友爱以一种天荒地老的姿态存在着,永不变质。
    我希望远在异地的他会记得曾经说过的“雪融化了会变成春天”的话语,永远笑下去,开开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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