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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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念在店里的时候接到温琅的电话。
    “颜先生,可以谈谈吗?”
    颜念迟疑了下,答应了。出门的时候又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段明轩打过来的。
    “颜念,今天几点回家,我来接你!”
    段明轩最近又玩翘班,整天窝在家里研究菜谱。“颜念,你太瘦了,抱起来都咯手,我得好好研究研究怎么把你养的白白胖胖!”段明轩高大的身材围着围裙颇滑稽,怎么看怎么不伦不类。
    颜念记得段明轩一直声称自己不会做饭,现在看起来并非那么回事。他记得有次自己高烧,浑浑噩噩地在床上躺了两天,一直是段明轩在照顾。段明轩声称那些清粥小菜是他亲自下厨弄的,当时没相信,不过现在想起来可能是真的。不过,段明轩左右总骗了他……
    段明轩下厨的兴致很高,几乎囊括了一日三餐,甚至提议中午给颜念送传说中的爱心便当,被颜念一口回绝了。
    颜念出店门的时候下午五点左右,段明轩在电话那头催问,“颜念晚上想吃什么啊?”
    “嗯,你看着办就好!”
    “我说你——真不懂情趣!”段明轩继续,“下班的时候给我个电话,免费司机接送别不乐意啊!”
    颜念笑着答应了。
    温琅约的地方是间咖啡厅,就是上次约段明轩的那间,当然这个颜念不知道。
    “颜先生,我想跟你谈谈关于明轩的事情。”温琅开门见山。
    “嗯,你请说。”颜念想用“您”,那是他的习惯,没有说出口。
    “现在明轩过得很好,很——幸福!所以我想可能有些事情,的确是我误会了。我可能真是老了。”
    颜念搅拌手里的咖啡勺,等他继续。
    “昨天我在百井弄看到你们了,明轩提着菜走在前面,他的样子很快乐,很久没有见到那样的明轩了!”温琅自嘲地笑,“当时,我居然有些怀念。都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以为早就忘记了呢!”
    “颜念,你同明轩很配,所以祝你们幸福!”
    颜念愣了一下,抬头看温琅,温琅也看着他,“我明天要回美国那边,温叶和我一起走,这次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了。温叶也走了,这个地方就在没有什么好眷念的了。”温琅笑,“其实这次回国我是带着私心的——嗯,只是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温先生想回来的话,随时欢迎。这里是故土,故土的人都是亲人。”
    “好!”温琅说,“有机会我一定会回来看看,我的父母还在这片土地上——清明时节理应回来看看的。”
    颜念抿着唇,不知道在想什么。温琅也安静地坐着。打破沉默的是颜念的手机铃声,那个铃声是段明轩专用的,段明轩设置的。颜念习惯性调成会议模式,偶尔会因为周围的吵杂错过段明轩的电话。于是某人终于发威,自作主张将颜念的手机调成了铃声模式。没有歌词,是首让人宁静的曲子。
    颜念抱歉一笑,去走廊里接电话。
    “颜念,在哪儿呢?”
    “咖啡厅,嗯,有事暂时不能回来。”
    “哦~我在你店门口……”段明轩顿了一下,“早点回来!”
    “好!”
    颜念回到大厅的时候,温琅正侧脸望着窗外,汽车如梭,行人如织,偶有两三个行人驻足,短暂的停留之后有更远的旅程等待着。
    “颜念,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温琅的声音有些飘忽,连带着眼神也飘忽起来。
    温琅第一次见段明轩是在Z大的新生讲座上,段明轩还是刚刚长大的孩子,眉宇之间残留着几分稚气。那个时候的段明轩看人的时候眼神锐利,带着几分段家人特有的高傲,嘴角却是习惯性地轻轻扬起
    “我第一次见明轩,他才大一,还是个孩子,眉宇中带着几分稚气。我这个人古板得很,背后常有同学叫我‘温吞’。那些孩子也就是说说罢了,当着我的面还是叫我一声老师的,明轩那孩子是第一个当着全系学生那样叫我的。那是我第一次做全系的讲座,整个新闻系多少人啊,当时又羞又怒,只看了几眼那人却牢牢记住了那人的相貌。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我班里的学生。
    我这人什么都不会也什么都不在意,那时候满脑子都是做学问啊写论文啊,算不上称职的好老师,不然也不会一个多月才知道明轩是我班里的学生。明轩很聪明,就是老是旷课,迟到。那时候基本上没人敢矿我的课,嗯,主要是我点名点得勤,而且经常摆出一副严肃的面孔,是学校里学生公愤的那种老师。
    明轩大学那会儿嚣张得很,迟到了光明正大地从正门大摇大摆地晃进去,不来上课的时候还专门拜托人报告一声他要翘课。呵呵,那时候的学生不能跟现在的比啊,都是挺听话的,毕竟上个大学不容易。当时我就想啊,这孩子我得找个机会好好谈谈。
    后来找了他几次,一开始还能找到人,几次后就再怎么围追堵截都拦不住了。上课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来了也只会睡觉。期中考试后我又找了他一次,这次他没有逃。我问他怎么总是逃课。结果他看了我半响,然后认真地对我说——哦,我不是故意的!这个主要是老师你的课开得不是时候,我基本上每个星期二下午都没空。
    “来了之后怎么又只趴在桌上睡觉呢?”
    “反正都翘了那么多课了,上一两节也没用不是?我这不是想要合理利用时间嘛,嗯,睡眠这个问题不足很严肃啊!”
    他说的很认真,我都差点信以为真了,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后来我就想啊,孺子不可教也,干脆不管他了,毕竟都是大学生了,自己做事得自己负责。
    再见到他是在期末的时候,我去买菜,看到他在跟一群人在街角打架。六七个人围着他一个打,我远远地看着他脸上挂了彩,等到反应过来时已经愣头愣脑地冲了上去。结果什么忙都没帮上,倒添了麻烦。他拉着我跑到大街上,嘴里冷哼一声,我以为他要掉头就走,没想到只是看着我皱了皱眉头半响才说——我送你去医院吧!
    我当时只是在可惜那副刚刚被毁的黑色边框眼镜,那是我八岁的儿子送我的。
    我上好药出来的时候,他正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抬头的时候才看到他嘴角的血迹还在。人就在医院里,让他去上药他死活不肯,别扭得厉害。
    第二周上课的时候,他奇迹般地准时到了教室。课上我注意了他一会儿,没怎么听只是没有直接趴在课桌上睡觉,这总是好的,嗯,好的开端。下课之后,他在门口截住我,从黑色的单间背包里掏出个灰色的盒子。
    “诺,赔你的。”他伸手递给我。
    想拒绝,抬头才发现他已经不见了。——呐,其实很奇怪对不对,那些细节我以为从来不曾留意却在不经意间牢牢地刻入脑海了。
    接着几周他都有来上课,没睡觉也没认真听。我不知道当时怎么会对他多留意一些,班上不听课的学生又不止他一个。我总想找他好好谈谈,那样一个聪明又有些任性的孩子让我想到了自己的儿子。
    后面的事情有些记不清了。好像是再去找了他一次,又遇见他在街头打架,呵呵,然后这次很不幸只有我一个人受了伤,嗯,伤了右手,被划了好大一条口子。
    我那时一个人住在学校的公寓里,秋荷和温叶都留在老家,嗯,秋荷是我夫人。一个人,手又受了伤挺不方便的。明轩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真的有点反应不过来。他拎着个塑料袋,里面零零散散装着方便面之类的东西。
    明轩那孩子,要么拒人千里之外,但是一旦想对人好,很少有人能拒绝。年轻人充满热情,每天在你身边绕来绕去,生活都跟着热闹起来。现在想想,养伤那段时间大概是我这一生中最纯粹快乐的时光。明轩外卖吃腻的时候,终于开始尝试做饭。他很有天赋,不多久做出来的东西比我的好多啦。我当时觉得自己这是在压迫小孩子,他还要期末考试呢。一跟他说,他就皱眉,撇撇嘴,颇为不屑,“考试那种小事情你担心什么?”
    嗯,他真的很聪明,那学期期末的时候考得很好——除了我那门古汉语。
    那年明轩是在放寒假时才离开的,我也回了趟家过年。除夕的时候,我收到他的短信,就四个字:新年快乐!可是我就是莫名其妙的开心,我很少有朋友,更少人记得我,除了家人——那是第一份来自家人之外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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