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主角用来虐待 配角用来陪葬 第十二章 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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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蓝奇疲惫的醒来。
“你总算醒了。”眼前出现一个浓妆艳抹的男子。
蓝奇按着自己发疼的后脑,意识到脑中又多了一段陌生的记忆。如今的他是一个穷苦的少年,父母死于兵荒马乱中,无钱办葬,而身边还有两个不到两岁的妹妹,13岁的他无奈只能卖身茶馆,于是柴房成了三兄妹的第二个家。在那里的他除了每天饶水砍柴,还要做一些洗碗擦地等粗活,就这样,日子勉强的过了两年。可是就在前些日子,柴房突然着火,等他从乐坊回来的时候火势已经很大,众人只能把硬要闯进去救人的他打昏。
“柴房一直都是由你看着,这次着火的损失不用我多说了吧。”男子冷冷地把一本账簿扔到蓝奇的床上。
即使不翻开账本,蓝奇已经意识到自己欠下的债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不愧是老板,尽然让他乖乖地自己同意了。”
“哼,我从来都不喜欢逼迫。其他人都处理好了吗?”
“老板放心,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两个小姑娘卖到临城去了。”
“那就好。还有,这几天叫他好好养着,十天之后接客。”
“是,老板。那个,老板,他说的那个乐器,似乎没有工匠会做。。。”
“你不找怎么知道没有人会做?”
“是是,老板说的对,小的马上去找。”
在兵荒马乱的时候,兵将常年在外打仗,自然会欲求不满,可是女子是不准进入军营的,所以有人偷偷往军营里送童男,明着是干杂务的,实则是作为兵将晚上的消遣。之后一些大官贵族也开始效仿,因此茶馆就逐渐发展成了男公馆。而男公馆中数蓝奇所在的“天上人间”最为有名,而老板就是当今最红的男倌,不禁美貌第一,还有着非同一般的经商头脑。早在一年前他买下这里就发现了蓝奇,表面上是可怜他,特意给他安排轻松的活,还请老师来教他书法声乐舞艺,实际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悠扬顿挫的琴声,时而婉转,时而铿锵,似乎在诉说着人间的喜怒哀乐。满座的宾客屏气凝神,仿佛连眨眼都没有空闲般,瞧着台上正在专注演奏的神仙美人。蓝奇穿着一件白色轻纱衣,披散着及腰长发,闭目拉动着手臂上的古式小提琴。
音乐声停,带来瞬间的寂静和漫长的雷鸣叫好声。
台下出价声一张高过一张,即使已经喊道1000万两,老板也都摆摆手,只道美人只卖身不卖艺。众人只能扫兴而归,等待美人的下一次演出,自然他们知道下一次的演出门票可能会是天价。
蓝奇在镜前坐着,但并不是在梳洗,而是直直的看着手中的红珠,那颗已经和他穿越了三个世界的红色园珠。
敲门声后,老板合上门进来。
“有人叫我把这个给你,他说你看了之后,就会见他。”
“这是。。。”蓝奇接过红色的锦盒。
“是一颗非常难得的紫色夜明珠。呵呵,难道他知道你喜欢珠子,所以才送的。”老板又看了看蓝奇手中的红珠,“这颗红珠对你来说有什么特殊意义吗?十日来你一直拿着它看。”
“我也不知道。”蓝奇把红珠放回袖中,“让他进来吧。”既然来人那么肯定自己见了珠子就一定会见他,兴许那人知道些什么。
熏香宁绕,一个白衣羽扇的俊美男子于蓝奇的身旁坐下。
“先生,哦不,公子,一寸光阴一寸金,您有什么话就快说吧。”被来人火热的眼神扫视着,蓝奇已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在下诸葛,字孔明。”白衣男子轻摇羽扇,缓缓道来。
“诸。。。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