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老卷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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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就当我以为只要再过个一两年,当青春的活力耗尽冲动不再的时候,我就会像大部分人一样,早早向命运妥协,谈婚论嫁,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度过余生。也许这样,对我,对他人而言,都好。
然而,并非记叙小说的滥俗套路,而是事实确实如此,让我不得不感慨所谓的天意弄人。只是我怎么都未曾料想到,那个人竟然会是他。
他是个混血儿,血统来自他未曾谋面的外祖母。1米88的身高比1米83的我还要高出了5分。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同学,本来还可以一起保研,他却选择了出去工作。当初我问他原因,毕竟再一个全国一流的大学里的优势专业保研实属不易。但他却告诉我,书随时都可以读,好的工作放弃了却再也没有了。而后来,当我对他的称呼由指名到姓的林仲阳到腻腻歪歪的两个字“老公”之后,再次提起往昔,他却告诉我,那是怕东窗事发后被扫地出门的未雨绸缪。
我于是眯起眼睛,板起脸,用力捏他挺直的鼻子,大声嚷嚷,好啊,原来你是早有预谋!
他却只是微微一笑,带出几分无赖又戏谑的意味来,伸手环过我的腰,任我捏着他的鼻子,不痛不痒,故意一言不发。
直到我忍不住再他的唇上,碰一下,又碰一下。
4
虽然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我从来未曾觉得他特别好看。至少从一个混血儿的角度来说,我认为他完全不合格。因为再我的眼中,混血儿都应该是眼睛泛着宝石蓝如同海水一般浩瀚,头发泛着浅金色如同阳光一样耀眼,身材修长高大肌肉分明(呃……好吧,这一条他勉强过关。)。所以每每友女生从我们旁边经过对着我微笑对着他颔首的时候,我都会毫无顾忌地说道,看吧,看吧,幸好小爷我要了你,否则你八成没人要!
每每这时,他都会瞪我一眼,然后意味深长的笑,提醒我想起我那个了解内幕的红颜知己说过的话,小彭乖,你是很帅没错啦,不过女性比如我啊看到你大概会很想搭讪,而看到他大概就会害羞而忘记搭讪啦!毕竟气场完全不同啊!你嘛阳光灿烂,他嘛,就是散发着所谓成熟男性的美丽啦!
我愤愤地“哼"了一声,也好,省的到处拈花惹草!
他又没有说话,只是拉过我,趁着四下无人,,仗着身高优势,在我的额头上碰一下,又碰一下。
虽然没有人,我却仍旧面红耳赤。不死心的大吼,妈的,外国人都早熟好不好!
拜托,只有八分之一的血统诶!
还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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