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镜困  第十章 免费大餐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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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长并不奇怪要说他奇怪的地方就出在他的发型上。他本就是一张清纯正太脸,可某仙偏给他整了一个朋克发型(抱歉这么有才的发型我一时词语空白)。
    我回头对正吃的津津有味的郎默大叫:“你怎么把他弄成这样!”
    郎默嘴巴里满是面条,听到我大叫皱起眉头,把嘴里的面条全都咽下去后,漫不经心的说:“小芊,不要动不动就乱叫,这样把你没涵养的个性全暴露了。我不就帮他整理了一下头发吗!不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吧。”
    “整理,你就是这样帮他‘整理’头发的吗?”我把受害者推到前面。
    郎默回头瞄了一眼,对我说:“小芊,这个面太不给力了。连块肉都没有,我要出去补充一下营养。还有这家伙的名字叫铓。”
    “······铓?!”
    如此跳跃的话题让我的大脑空白了几秒钟,郎默就在这短短几秒钟的时间拍拍屁股出门了。
    一直到他关上门我才如梦初醒般对着门竖起中指鄙视一下他,说我的面不给力,却还要吃的见碗底。这种虚伪的家伙不理也罢,我刚想安慰一下身边无辜的受害者,哪想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到底受了多么大的伤害,一双眼睛紧紧看着我手里的面。
    我试探性的移动手中的面条,果然我猜的没错,他的目光完全跟着我的面条。一双绿色的眼睛近乎痴迷的看着面条,我看着怪可怜的。就小心的问铓:“你要吃吗?”
    我没打算他能听懂我的话,可是他却急急的点头。看来他不仅听得懂我们的话,而且还很饿。
    我把面条端到桌子上他很有礼貌的用手在我手心写了谢谢两个字,但它们并不是简体。幸好我学过书法,对这些文字十分敏感,我觉得他的“谢”字跟行书有些相似。
    行书早在汉末就已出现但真正开始流向起来却是在魏晋时期,那时的文人士大夫都已写行书为时尚,再加之那时追求自由解放,行书恰恰十分与之相符。比如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就是东晋书法家王羲之的代表作。行书十分注重文字的神形,神为主,形为辅,据传王羲之虽然之后又写了一遍《兰亭序》却再也无法达到之前的效果,大概是无法达到流觞曲水时的洒脱不羁吧!
    我虽然并没有亲眼看到铓写的这两个字,却依旧可以感受出来,那跟我爸爸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我爸十分喜爱行书,记得小时候他经常在周末的时候带我去博物馆看书法作品。然后回到家后他就会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挥洒笔墨,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喜欢上这份老祖宗留下的瑰宝。
    刚开始我想他在那面镜子中困了大概一个世纪,因为我忆起来当时看到那面镜子的样子,大概是民国时期的。不过现在我开始怀疑也许他被封印的时间比我猜测的要长很多。
    就在我沉思的时候,铓已经把面全吃光了,绿色的眼睛犹豫的看看我,又看看碗。那眼神明明就是还没吃饱,但又不敢向我要求再给他一些食物。
    明明是一个神仙,怎么会落到这般地步,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突然我的手机毫无预警的响起来,铓被惊的跳起来,一脸警惕的盯着放在沙发上的奇怪物体——我的手机。
    我没有被铃声吓一跳却被铓激动警惕的神情吓的接电话的时候讲话都有点结巴:“是······是我。奕彤啊!什······什么事?”我一边和奕彤对话一边示意铓这个没有危险,这个很方便,“吃饭?!现在?”我下意识的看看铓,心里欢呼这顿饭来是真是时候。
    “晚上7点百姓人家,我记住了。哦!我知道,你真啰嗦。”我果断挂了电话,转身向铓宣布我们有免费大餐可以吃了。
    “什么免费大餐?”
    我回头看到刚进门的郎默手里提着一只蓝色的购物袋,我瞄了眼那只鼓鼓的袋子,有点怕它受不了食物的压力了断此生(被郎默的食物撑爆),我答非所问的说:“你回来了。”
    “嗯!”他换了鞋子,乐呵呵的打开冰箱,把东西放进去。
    “小芊,你答应我的事情不要忘记哦!”
    “什么事情?”我的大脑急速的搜索着我答应郎默的事情。貌似是有一些事情,比如前几年,我答应他要买几件衣服给他的鸡仔穿,但介于鸡仔的体型,我在商场里搜索很久但一直没有什么收获,后来我痛定思痛亲自动手做了一件,得到的却是郎默毫不留情的拒绝以及对我作品赤裸裸的鄙视。去年我答应他要给他买《孔子》首场的电影票,我记得那天自己4点就起床了,但赶到电影院的时候那儿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这让我十分受伤。最后我没有买到电影票,但还是和郎默一起去看了首场电影。因为这家伙不知道利用了什么关系,弄到了两张电影票。至于最近······
    “你不会脑子又短路了吧!”郎默把东西整理好后拿了一包“来伊份”牛肉干,走到我边上,“昨天晚上的事情你都忘记了吗?”
    “哦——”我醍醐灌顶般醒悟过来。还未等我再说些什么,郎默嘴里嚼着牛肉干说:“今天的免费大餐算是我一份。”
    “啥?你也去,你不是很烦人多的地方吗?”
    郎默听了我的话后仔细思考了一番:“那你就准备五只鸡腿,六十串羊肉串,还有可乐和鲜鸡汤吧。”
    “晚上6点出发去百姓人家。”
    “OK!”
    我妥协了,反正奕彤每次约我出去玩都会让我带上郎默,但郎大仙嫌麻烦基本上都没有和我们一起出去过,相比之下他更爱午夜一个人跑到酒吧去寻找艳遇。本来女人间的闺蜜时间身边还有一个大号拖油瓶,我们不嫌影响视觉他倒觉得影响他的心情。
    而奕彤的心思我也大概知道一二,她回国后第一次来我家玩时,就被郎默惊艳到了。那天郎默还没来得及去给头发染一些鲜艳到瞎狗眼的颜色,一头乌黑的头发,再一身紫色的长袍,真当是怎一个俊字了得。他对奕彤礼貌性的一个微笑,差点让奕彤跪倒在他狼腿下。还是我搀扶着她坐下,她平复了一下激动的情绪,用抖的像抽风的声音说:“······他······他是······人······吗——?”我心虚的回答是。那女人就开始“拷问”我和郎默的关系。其实我想说我和他是主人与宠物的关系,不过出口却是,他是我远房亲戚,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就暂时寄居在我家。我的话半真半假,对奕彤说谎让我很有负罪感,所以我很快转移话题。
    也就从那天后奕彤经常约我们出去玩,我并不希望奕彤跟郎默有太多接触。不是什么奇怪的占有欲,而是人类和非人类并不适合混在一起,因为有些麻烦不是平凡的我们可以解决的。接连数次的邀请遭到郎默客气的拒绝,渐渐的奕彤便没有像刚开始热情,加上她身边出现了许多优秀的异性,她来我家的次数也减少许多。这样的结局让我很满意,为了庆祝,我特意给郎默炖了一锅他最爱的老鸡汤。
    ······这到底是庆祝奕彤脱离郎默的“魔爪”还是为了庆祝郎默逃离苦海呢?
    非人类都有一种魔力,凡人太容易被他们身上这种纯粹的精致到骨髓的美降服。郎默就不止一次教诲我,不要太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听到的,遇到事情的时候要多用心去感知,也许得到的答案会真实许多。大多数时候郎默在我身边更像是一位老师的角色,他总是可以教会我许多东西,那些从其他人身上无法得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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