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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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谦觉得,自己是真的喜欢上荣思和了。。
不然怎么总想着他呢。。
吃饭的时候也想,洗澡的时候也想,睡觉的时候也想。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那张温柔的面庞。想跟他说话,跟他散步,一刻也不愿离开。。
真是的,凌谦嘲笑自己,都三十岁了,怎么还像个小女孩,缠着恋人不肯放。
这种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荣思和送自己玉佩那一刻开始?从地下停车场那次激烈的欢爱开始?抑或更早,从湖边抢了他的手机那日开始?。
凌谦自己也说不清楚。。
可是已经喜欢上了。。
而且自己不是已经说过,想找个人安定下来么。。
那,就是荣思和了。。
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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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快要进行期中考试,凌中绮常常在教室学到很迟才回家。凌谦饿了几晚的肚子后,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而且学会了做菜,以后还可以做给荣思和吃。凌谦开心地想着,去书店买了本家常菜菜谱回来。。
虽然一个人在家,没有人陪伴,凌谦并不觉得孤单。自打定下心意喜欢荣思和之后,似乎做什么事情都不一样了。比方说现在,对着精细又复杂的菜谱,想着荣思和日后惊讶与褒扬的表情,嘴角就不自觉地上扬。。
凌谦选了鹌鹑蛋粟米羹。图片挺好看的,材料也容易买齐。于是把鹌鹑蛋、鸡肉、粟米粒、鸡蛋、上汤沿着灶台摆了一溜儿,又把胡椒粉、水、糖、麻油、盐沿着刚才摆的再摆了一溜儿。凌谦觉得这样准备比较安全,不会到时候手忙脚乱,打翻这个碰倒那个。。
先将鹌鹑蛋放在碟上蒸了一刻钟,然后将蛋置于清水中冷却,去壳。接着打匀鸡蛋,凌谦动作猛了些,蛋液冲出碗来一点点,吓得他一声惊叫。然后把鸡肉洗净、切粒,加腌料拌成稀糊。凌谦的切法不得要领,鸡肉粒大大小小,奇形怪状,让人不忍细看。他用“大行不拘细谨”来安慰自己,接着把上汤、粟米、鹌鹑蛋放入煲内煲滚,再加入鸡肉、调味料,埋芡,下鸡蛋拌匀。片刻之后盛汤碗内,加入芫荽,大功告成。。
凌谦很是得意,自己拿了小勺尝来瞧瞧。虽然这色泽和形状远不如书上的图片那般美型,不过好吃就行。他把小勺放进自己嘴里,嚼了嚼,决定把刚才的“好吃”改为“能吃”二字。
凌中绮放学归来,凌谦赶紧走到门口恭迎圣驾。。
简单地吃了晚饭,凌中绮就进书房复习去了,一去就是两个小时。凌谦看了会儿电视,觉得没意思,又胡乱翻了几页杂志,再后来从盥洗室里找出两袋已经被遗忘很久的美白面膜,贴在自己脸上。。
十五分钟后,凌谦扔掉面膜,无聊得要发狂。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想打电话给荣思和,又想到小别胜新欢,于是忍着没打。然后从床上坐起来,到厨房拿自动去皮机削了个苹果,端到书房去。
凌中绮乖乖地趴在桌上写作业,看到他来也没什么反应。。
凌谦把苹果放在桌上,不知道该怎么跟这孩子搭话。干巴巴地站了半天,说:“要考试了?”
凌中绮答:“嗯”。
“难不难?最近学的东西。”。
“还行。”。
“学校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没?”。
“和以前一样。”。
凌中绮惜字如金,凌谦勾着脑袋看他的作业本,结果看到一堆奇怪的公式和插图,摇摇头,不懂。。
在凌中绮身边站了一会儿,凌谦把刚才端过来的苹果捡起来咬一口,说:“我最近遇到一个人,邓玉书介绍的,叫荣思和,对我挺好。我就是在他那里上班的。”
凌中绮埋着头写字,说:“嗯。”。
“有人对我这么好,我就满足了,也不想再找其他人,所以,爹爹想,就找他吧。”
凌中绮眼睛还盯着课本,说:“好。”。
凌谦把苹果咽下去,很高兴地说:“你同意了?那行,哪天我把他带来让你见见,你也给爹爹把把关。”说完就很高兴地咬着苹果回房间去了。。
想和那个人一辈子幸福地生活下去。
凌谦的眼睛眯起来。。
心意已定,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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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娘家住了一周,凌谦抵不过相思之苦,于是重新收拾细软,回到荣思和那里去。
自然又是一番干柴烈火,鱼水交融。。
凌谦闲赋在家,吃穿用度一如往常,又兼有人疼爱,很是暗自得意了一阵。
过了几天,荣思和参加某商界新秀举行的晚宴,弄到凌晨一两点方回家。凌谦有些责怪,不过想想这商场,总要靠一个个的酒会晚宴来结交结交那些关系,磨合磨合那些龌龊,于是没有多说什么。结果这种事竟然两周内发生了三四次,凌谦就有些不高兴了。他等荣思和等到十一二点,困得要死,打了几通电话,结果还是难逃独守空房的命运。。
于是一个人生闷气。。
荣思和好言相劝,凌谦根本听不进去。。
暗想着:这男人该不会吃到手就不珍惜了吧,难道又在外面沾花惹草?不然参加个晚宴也能弄到第二天早上才到家,又不是高中生开狂欢派对。。
于是一定要荣思和带着他去赴宴。。
荣思和拗不过他,只得答应道:“下次有晚宴,一定带你前往。”。
这样的晚宴很快到来。。
凌谦打扮一新,鲜衣怒马,侧帽风流,跟随荣思和翩翩然进入酒店。酒店内衣香鬓影,一派歌舞升平之景,人群三三两两地簇拥,小声交谈着什么,不时传出一阵笑声。荣思和给凌谦端了一杯橙汁,体贴道:“你可以随便转转,我要去谈生意上的事。”
凌谦在不为人注意的角度给他一个吻,说:“好的。”
荣思和温柔地笑笑,端着香槟走入人群欢腾处。。
凌谦把橙汁放在餐桌上,取了盘子,绕着放满各色美食的长型餐桌走一圈,看见好吃的东西就取一点放在自己的盘子里,不一会儿盘子被堆得满当当,鼓成一个小小的包。
凌谦想端着盘子到角落里吃,又想着等会儿定然口渴,就捧着盘子去餐桌那头把刚才的橙汁拿起来。于是一手颤颤巍巍地端着满当当的盘子,一手握着玻璃杯,走得小心翼翼,没想到就这样还出了事。。
凌谦想着千万不能让那些好吃的东西掉下来,便光专注于盘子,没注意路,也没抬头,结果“砰——”地一声撞上迎面而来的人,食物酱汁沾了那人一身,连橙汁都泼了上去。
凌谦清醒过来,尴尬不已,赶紧连声道歉,从口袋中掏出手绢,慌乱地擦拭那人的高级西装。
那男人风仪端修,笑道:“这衣服何其有幸,得沾佳人余沥。”。
凌谦惊讶不已,抬起眉眼来细看那人。只见那男子眉目俊朗,目光深远,一眼望不到底,态似久识风情。凌谦把手绢收回来,不知该如何作答,又有些感谢那人没有让自己过于难堪。
男子的身份并不难打听,随便拉一个侍者过来问便是。他姓卓,名文戎,三十出头,是个俊朗人物,亦是欢场上的常胜将军。年纪轻轻却颇有作为,征战商场手段老辣,行事干净利落,在黑道亦是人脉广泛,不是什么清白商家。。
凌谦喝了口清水,走到角落,安静地看着欢腾的会场中央。。
卓文戎换了身新西装出来,言笑如初,不减风流,唯有眸光轻扬锐利,似一把切金断玉的名剑。凌谦喝了口水,目光沿着会场逡巡,寻找荣思和的身影,却猛然瞥见卓文戎眼波横扫过来,而后牢牢地盯住他,目光暧昧挑逗,带着危险的占有意味。。
凌谦心口一紧,心跳骤然加快,赶紧转移视线,闷头喝水,努力平复自己不安的情绪。而这种不安,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只存在于遥远而混沌的记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