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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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没想过我会再见到曲歌,真的想都没有想。
    那天,正是九月份开学,阔少爷阔小姐们趾高气昂嚣张地显摆着自家的富有。我从那里路过,我突然看见一张特熟悉的脸,我很激动,我大跳着叫他的名字,他好像没听见,淹没在人群里。
    我始终记得,他骑着一辆旧三轮车,拖着山一样的大包小包,弓着腰昂着头艰难地向前骑着。汗水顺着他的脸成条地落下,汗水更湿透了他的背,原本一直很苍白的脸现在却红透了。
    我从很早以前就觉得我不如他,真的不如他。从我认识他以来,他好像从没被什么困难打倒过,无论多么伤心多么痛苦多么难过,他从来就没有消极过,总是义无反顾地向前走。
    那个时候,他就像海市蜃楼一样地出现在我的眼里,然后又消失在我眼里,看到他,我就像看到了希望,只要想起他,就算梦想的翅膀被折断,我也不会后悔。
    永远不会褪色,你的样子。
    再次遇到曲歌,那是一个月后的事了。
    我和狒狒在街头发传单,我看见曲歌他骑着三轮车拖着煤气罐吃力地向前骑着,我把传单揉成一个纸团朝他砸去,他立刻回头,他看见我,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邱南飞,你怎么在这儿?
    我不知道说什么话,就只看着他嘿嘿笑。
    他看了我好一会儿,说,是不是又离家出走?真是任性的小孩。
    不是,我说,我画了一张大字报贴墙上了,他们看了就知道了。
    他笑了,露出缺缺牙,我就喜欢看他那缺牙,看了心情好。长的挺不错,只要一笑就全毁了,可就是让我印象深刻,只要一想起来就忍不住乐。
    他突然向我伸过头吹掉了我头发上的小羽毛,我只觉得耳朵热的厉害,他抿着嘴看着我笑,笑得特好看,我转过头看别处又转回头,他眼里亮晶晶的,我说不出话,我说了声再见就撒腿跑了。
    曲歌朝我的背影大声喊,邱南飞,快回家去,外面……
    我飞快地跑跑了好远,狒狒也跟着我跑,停下来的时候,狒狒问我,邱南飞,你钱是不是被人给悠走了?
    我捂着心脏那个地方,不停喘气,我说,我刚开始也这么觉得,可是我一搜兜里,钱还在,我算是白跑了……
    我躲在狒狒身后,拿眼偷偷看曲歌那个方向,他还在那里,他的衣服永远都洗得那么白,隔这么远都感觉他在发光……
    有一天,老板娘拿过一张报子对我说,你看看,这个孩子是不是你?我说怎么这么小的孩子就出来工作了?唉现在的孩子怎么就爱离家出走?回家去吧你父母把你养这么大不容易……
    那天夜里,我坐在床头想了一整夜,心里海浪一样翻滚,今年我已经十四岁了,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我有我的想法,我回去干什么呢?浪费家里的粮食吗?
    狒狒他家里是真的不管他了,我呢?我走了还不让他们省心吗?我到底该怎么办?寻人启事都登到这儿来了,那得花多少钱?
    我背上包走的时候,狒狒抓着我的手说,你回去后,要是碰到我爸我妈我姐,就告诉他们我过的很好,我天天都有肉吃我每个月还能赚到很多很多钱……
    看着满脸焕发异样光彩的费建文,我突然间觉得他很伟大,他是一个有担当的人,也是一个很有良心的人。
    我一定要回去,就凭我还有良心,我不能让家里人担惊受怕,他们就算对我再不好,也还是我的父母,他们找了我这么久,我应该回去。
    狒狒把我送到车站,他使劲朝我挥手,眼里闪着泪光,别忘了回去后给我写信,等我发财了,我就把你和陆奔叫过来咱们一起干一起赚大钱……
    十月份我回到了家,我吃了一顿棍子,最后,爸掏出一叠揉卷了的钱递给我说,拿着上学去,爸怎么苦也不能苦了孩子,爸就算讨饭也要让你读书……
    我拽着钱,第一次在爸面前没有倔强,我捏着鼻子仰高了头走了。
    陆奔跑到我家来看我,我们笑笑闹闹了好一阵子,好像我们从没分开过。
    我还是接着去县城里读书。我现在开始很任真的读书,落下的课我也补上了,而且还超过了别人,在外面吃过苦的,再回来读书心情都不一样了。
    未来不可预料,我就抓住现在拥有的,我就不信我一辈子都得处在食物链的最底层,任人宰割。
    就算生命中的风雨再大,心淋湿的再厉害,过去那些刻下的痕迹,永远都不会退色。
    时光烈马一样急驰而过,转眼我就初三毕业了,我和陆奔去挖蚯蚓钓虾子捉青蛙卖,又用挣到的钱买了好多好多邮票和信封,这样给狒狒写信就不用愁了。
    我之前特地去狒狒家,给他家里人原封不动地说了狒狒的话,他家里人一直面无表情各忙各的不做声,我出来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他妈低低的哭声,我眨了眨眼里的水雾,走了。
    曲歌的爷爷死了,早在那年洪水的时候就去了。曲歌这个人,什么都憋在心里,我实在猜不透他的极限到底是什么。
    他家房子的墙上长满了青苔,几根老树撑着墙壁,栀子花开了,雪白一片。曲歌去大都市了,就只剩两眼昏花的奶奶每天拄着拐杖坐在门前安静地期盼,在这个时候讲孝心就是最没用的人,男儿志在四方。但我和他不同,我拥有的比他多。
    那房子要是突然来了暴风雨准完蛋,我回去振臂一呼,捡砖头喽……
    从此以后,只要谁家盖房子,周围都围了一圈又一圈的小孩子,咚咚咚咚地敲砖头,就等着大人不注意悄悄地顺走一块,搬不动的就敲小了再带走……
    我们这是在干坏事,但我看着我们一刀一刀砌起来的“城墙”,我就觉得莫名开心。曲歌的奶奶总是看着忙得热火朝天的我们一直流泪一直流泪,然后又笑着继续流泪,我拿衣服给她擦泪花,她流着泪直夸我懂事,我听了她的话,直甜到了心窝里。
    高一,陆奔又跟我同班。他中考那会就放了把刀在考桌上,又递了一根烟给监考老师,监考老师吓得再也不敢走近他这亡命之徒,他抄够了本,填了和我同一个学校。
    我笑他,笑了好长时间,直笑得他面红耳赤恼羞成怒。缺了狒狒,“一炷香”就不再是“一炷香”了,这也没什么,只要他过得好,我们也就放心了。
    我高二读完的时候,邱南天正好初中毕业。
    曲歌回来过,他送了一块表给我,要我好好珍惜时间,用功读书。
    我低下头看着表出神,不知怎么的就想哭,我什么都不如他,可我拥有的什么都比他多,虽然我读的书比他多,可在我眼里,他就是个英雄。要是我换做是他,早就堕落了。
    我们坐在土坡上,白桦树下,他一直在夸我,他好像知道我喜欢听好话,吃软不吃硬,就专赶漂亮话说,我嘴上不停狡辩其实心里早开了花。
    他的侧脸在阳光的晕染下很朦胧,很干净也很美好,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总是弯成彩虹形状,然后眼睛泛着七彩流光。
    我知道,他就算再多痛,也笑着过。
    我多半不说话,总是看着他说,我很喜欢看他的样子,我不清楚这到底是为什么,反正我只觉得他越看越好看,就像画中的人一样。
    那时无知,不明白这就是喜欢,就算怀疑到了,也会避开不想,真等到如梦初醒的时候,这份喜欢就演变成更为深刻的东西,然后泛滥成灾一发不可收拾。
    懵懵懂懂的情愫,说不清也道不明,我记得我喜欢过也爱过,也许是上天在那个时候在跟我开玩笑,也许就是这样。可是在这个世上,最可恨的除了如果,就是也许。
    我曾经恨我喜欢,但有感情的人怎么抗拒得了感情?有回忆的人怎么抗拒得了回忆?
    后来肖剑从日本回来,这个世界就真的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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