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卷  关于……(三段)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13  更新时间:10-11-1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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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离婚
    你问我离婚很难么?我觉得这个问题很难用一句话来回答。
    在这个时代,离婚从法律手续上来说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我有一个朋友,离婚用了一周的时间,周三两人写好离婚协议并签了字,结果办事人员说每周二办理,你们回去再把细节考虑清楚,结果下一个周二他们就办成了手续,红本子换成了绿本子,就这么简单。
    然而离婚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这个困难并非来自于离婚本身,而是来自于离婚所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首要影响是孩子,在他的眼中,通常是分不清父母谁好谁不好的,对于他,父母就是父母,是他生命中最亲密的两个人,是他小小的心灵可以依托的地方,一个孩子不可能毫不犹豫地做出选择——抛弃父母中的任何一个。孩子小小的头脑实在无法明白,原本三个人的家为什么会变成两个人;他更不能明白的是,两个都那么疼爱他的人为什么不能相互热爱。
    离婚所带来的次要影响是,父母的不安和苦恼,许多做父母的总觉得把孩子养大成人,在亲眼看着他结婚生子,这样他们就觉得自己完成了人生中最重大的事,忽然之间,这一切破碎了,做父母的受到的打击一定不会小。还有你们曾经共同的朋友每见到都会感叹惋惜,而那些曾经与你有过交往的他的朋友,见了你时不免有些尴尬,你周围熟悉你们的熟人同事领导等等。
    当然这些都无法与孩子受到的伤害比,事实上,许多人之所以觉得离婚难都是因为孩子,我们生下了孩子,不仅仅只是有抚养她长大的义务,同时我们还应该尽可能地使他们幸福,是我们选择他们做我们的孩子,并非是孩子自愿选择了我们,从这一角度来看,孩子一生下来就是被动的,他被迫成为了我们的孩子,被迫按照我们的意愿去成长,当我们离婚时,他们被迫选择父母中的一方而放弃另一方。如果我们有能力独自使孩子幸福快乐地成长,那么我们才有离婚的权利,否则我们不可能毫无愧意地因为自己当初错误的选择,而使我们无辜的孩子受伤。
    然而人的本性毕竟是自私的,我们如果仅仅只是因为孩子而赔上自己一生的幸福实在是一件残酷的事。所以当我们权衡利弊,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是有权利为自己的幸福而离婚的。
    二、平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喜欢平和。平和的生活方式,平和的色彩,以及平和的语言文字。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白色和黑色,蓝色使我想起大海和蓝天,黑白两色对比鲜明,就像我的人生态度一样——爱憎分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喜欢那种比较中庸的颜色,诸如柔和的月白、蛋青、米黄、浅粉等等。也不知道哪一天开始,我对于爱和恨,善与恶不再只用一条线来区分,我发现有一些人们眼中的坏人,他们也有善良的一面,杀人犯也会在某个瞬间有了同情心,而那些所谓善良的人,内心深处也会有阴暗的地方。
    或许是年龄的缘故吧,我的个性不再那么尖刻,常常会压住想要一针见血的冲动,给别人以宽容。于是女子说“我象婚姻里的爱情”。
    婚姻里有爱情么?我想还是有的。我们常常以为自己和枕边人,除了亲情不再有任何爱情可言,那是错误的观念。如果没有爱,他可以伤到你么?如果没有爱,你会为了他的过错而痛哭流涕么?如果没有爱,他做什么只是像个不相干的陌生人,你还会愤愤不平么?
    我们渐渐在时间里学会如何淡化或者是躲避伤害。我们不会再每天夜里辗转反侧,把我们白天受到的伤害无限放大。事实上,我们也会倾泻内心的伤痛,只是我们把它放到一个隐秘的角落,一个安全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无所顾忌,可以不必担心嘲笑和同情,可以不必估计自己的淑女形象,能够有一个这样的角落的我们是幸运的。
    这一生,我们真爱过,痛过,大笑过,也大哭过。如此淋漓而丰富的一生,我们还有什么可抱怨上苍的呢?现在,我们长大了,我们开始学会平和。我们在厨房里享受宁静,创造温馨。有一天,这些温馨,会成为我们的家人以及我们自己的幸福回忆。
    三、关于首饰
    从古至今,首饰一直是女人们的挚爱。与其说女人们爱首饰,不如说她们爱首饰所带给她们的妩媚与优雅。
    懒惰如我,在小的时候也曾和许多女孩子一样热爱那些珠珠串串,幻想着等我长大了能够拥有象电影上那些美女戴过的翡翠镯子,黑珍珠项链,白珍珠耳坠子。那些梦想曾在许多个夜晚化成美梦愉悦我,然而终究也没能实现。后来真的长大了,却渐渐淡了对首饰的热爱,把不多的一些收入用来买了书或者美食,结果既没有修成美丽,也没有修成优雅,倒是不断地向肥胖之路前进着,每每照镜子时,不免胆寒,怕不久之后,我就成了人人厌弃的肥婆了,但是每遇到美食却是挡不住的诱惑,昨晚还对着电脑里搜来的菜谱做了一道香菇油菜,味道真的很诱人呢。
    看新版《李小龙》,当他把一枚借来的金戒指套在新娘的手指上时,对着她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以后我会送给你全世界最好的戒指!”,那句话打动了新娘子,肯定也能打动很多女孩子的心。低头看看我的手,光秃秃的,回想我这不长不短的四十年岁月,竟然没有为自己买过一枚戒指,结婚那阵子不仅老公没有想起给我买首饰,连我自己也没有想起,似乎那些与我无关。这辈子戴过几条小摊上的柱子项链,还有一条姐姐送我的挂坠,是一根漂亮的绳子坠着一个眼睛会动的粉红色洋娃娃,那让我爱了很久。至于戒指,似乎只有表弟送过我两个,一个是我十岁的时候花一角钱买的水红色玻璃珠子戒面的,另一个是我十九岁时花十元钱买的玛瑙戒指,后来我再没有带过戒指,而这两枚戒指都珍藏在我记忆深处。
    这些年对于首饰是根本没有想过了,直到前些日子洋和同学一起上街打了两个耳朵眼儿,才惊觉女儿已经到了热爱首饰的年龄了。看着他那两个红肿的耳垂,忍不住上街去给买银耳钉,结果到了街上居然摸不清方向,不知道哪里有卖这种东西的,女友领着我来到一家老银饰摊,一对耳钉六元,价格实在便宜,但不讲价,老摊主说如果我拿了银子来打也是这个价,我不禁有些怀疑是否为真银,我挑了一对小巧的叶子状的拿回家,洋立刻给自己换上,结果第二天晚上对我说耳朵好像不太肿了,想必是真银的了。
    之前我一直怕洋爱上这些装饰品,而耽搁了学习,但现在也想明白了,哪个少女不爱美呢?当年的我不也一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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