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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小孩子的童年都那样。一种盲目崇拜和任性炫耀的无责任时期。
    所以当7岁的莫启严摇摇晃晃骑着脚踏车哆哆嗦嗦载着言子烈出现在只能靠“11路”行走的林洛面前时,这位小孩充分展示了他虔诚的崇敬之情。
    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就像公主认定王子的那种老套剧情。
    当然,林洛怎么也算是个小王子。
    其实他们小时候也是孩子。当然,这是废话。只是,他们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他们没有什么需要去操心,他们不会为一样玩具争得头破血流。他们彼此之间,从来不吝啬互相的所属物。这是富人家小孩的炫耀。
    长大以后的林洛,在某个年纪之前,从来不想小时候的事情。直到某一天,他开始问自己:还记得初识子烈时,那个情境吗?
    初见的时候,子烈是怎样的呢?
    林洛也许忘记了。但是林漓记得。
    剪着很短的头发,笑起来不是掩着藏着,而是发出“克克克”的声音。可是却很安静,没有太多话,也不亲近别人。
    像所有普通小孩子。不知道是内向还是内敛。
    林洛舔着冰淇淋上的奶油站在庭院里。心里回想着之前不久刚吃过的香草口味的那一支的口感,思索着等一下还要尝试哪一种。他旁边站着一个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小的男孩子,长得也和他很像,清秀的五官,漂漂亮亮的,讨人喜欢。时不时还伸出手帮他擦擦嘴角的奶渍。
    那是他哥哥林漓。其实只比他大一个月。可是明显比他乖巧多了。
    林洛隔着铁制栏杆看见有个屁点儿大的小孩骑着一辆脚踏车,摇摇晃晃从他们面前经过。后座上还坐着个人,很紧张的样子,小心地探出半个身子看着前面。
    林洛的眼睛亮了起来。骑脚踏车,那是大人干的事情。在他的概念里,一个看着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能做这种事,那就是英雄的表现。他的红心立刻跳动了。
    那个骑车载人的小男孩就快骑过去了,不知怎的回了一下头,就看见了林洛和他哥哥,蓦地就一个刹车停了下来。
    后座那个小的似乎是猝不及防,身体往前一倾,撞在骑车人的背上。
    林洛看他揉着鼻子,像是很疼,不由地笑出声来。
    那个骑车的人有点小老大的样子,隔着栏杆朝林洛喊:“那边那个,你是刚搬来的吧?”
    林洛心情激动:这是英雄在对他说话。他立即乖巧地点头。
    林漓早就不舔冰淇淋了,愣愣站在那里,望着那后车座上的小男孩发呆。
    “我叫莫启严,”骑车的那个大声说着,“这是我邻居言子烈,虽然他跟着我,但我不是他哥。”他指着后座的人莫名其妙地解释着。
    林洛觉得有趣,“蹬蹬蹬”跑过去,从铁栏杆里伸出手,说:“我是林洛,很高兴和你们做了邻居。”
    莫启严手伸到一半又缩回去,在自己衣服上使劲抹了抹,然后一把握住林洛的手用力摇了摇,手劲之大,晃得林洛前后摇摆了好几下,跟着他心里的佩服指数又直线上升,果然不是一般人,力气真大。
    林洛笑嘻嘻地又把手伸给一直安静坐在后面的言子烈:“你好。”
    言子烈望着那只手几秒,然后慢慢伸手回握,应道:“你好。”
    林漓慢好几拍地跟上来,却又一直看着言子烈。林洛在一旁介绍:“这是我哥哥,林漓。”然后忙着把栏杆外的那两个人的名字说了一遍。
    林漓先把手伸到了言子烈面前,轻声说:“你好。”
    言子烈握了一下,又那样应了一句:“你好。”
    林漓就笑了起来。
    林洛推了推他:“哥,还有莫启严。”
    林漓也不和他握手了,就说:“你好啊,莫启严。”
    莫启严倒也不在意前后差别,单手捋了捋头发,冲着林洛问:“会骑单车吗?”
    林洛立刻摇头,然后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
    莫启严的手伸过栏杆,很豪爽地拍了拍林洛的肩:“没事,我可以带你去兜风。”
    林洛就那么大咧咧地高兴起来。
    他们的童年交集得其实很偶然。莫启严平常也不往林洛他们家别墅那一带骑,就那么一天,然后他们碰上了。小时候的事情不再是他和他,或者他和他,这样单纯的过往。
    刚开始的时候林洛喜欢跟着莫启严到处跑。莫启严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大多数时候是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言子烈也来。但是言子烈不大说话。林漓喜欢和他待着,但是林洛却很少注意到他。
    直到有一天,莫启严不在。林洛本以为会闲在家里无所事事。管家却告诉他来了客人。这个客人也很奇怪,站在外面不肯进来。
    林洛“哒哒哒”跑出去,远远地就看见言子烈推着辆单车站在栏杆外面。
    他跑到他面前,有些吃惊:“言子烈?”
    言子烈抿了抿唇,然后看了他一眼,似乎带着犹豫,许久才轻声问:“我教你骑单车好不好?”
    林洛是惊讶大过于惊喜,瞪大眼睛问:“言子烈你会骑车?!可是之前不都是启严载你的吗?”
    言子烈的唇又抿了一下,然后说:“嗯。”顿了一秒,又补充,“现在已经学会了。”
    林洛愣了数秒钟,最后终于反应过来:“你愿意教我?!”
    言子烈望着他点头。
    林洛二话不说就往栏杆上爬。
    言子烈慌了一下,阻止:“你干什么?!”
    林洛一边爬一边说:“从门口出去太慢了,还不如直接翻出来。”
    他家的别墅很大。到正门要走很久。他等不及地想体验那种感觉,那种坐在后座上永远也体会不到的感觉。
    “你会接住我的吧?”林洛爬到一半,低头去看言子烈,“对吧?”
    言子烈也没说什么,只是伸开了双臂。
    林洛像是很满意。翻过去以后直接纵身一跳,直直往言子烈那里扑过去。
    小时候他们的身材都差不多,人也不胖,但毕竟都是男孩子,言子烈接住他,踉跄着往后摇晃了好几步,但最终没有摔倒。
    “完美落地。”林洛做了个体操的姿势,得意地说。
    言子烈看着他,笑了一下。
    林洛和言子烈其实是这样真正认识的。
    莫启严从小就被严格要求着,因为他是公司的继承人。他常常抽不出时间和他们玩,就像林漓被送去接受精英教育一样,林洛实在太调皮,也不爱学习,没人管得动,而做为哥哥的林漓被家人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很久很久以后,林洛才想起来,小时候其实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属于他和言子烈两个人的。
    他是个衣食无忧的富家公子,基本上什么都不会。言子烈教会他骑单车,踢足球,练剑术。每一件事情,他都在他身边。直到高中他站在言子烈单车的后座上,张开手,迎着烈烈作响的风,他才反应过来。
    他永远都不会记起,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叫他“子烈”,而不再是从前那疏离的“言子烈”。
    但他总是记得在他面前毫无避讳地说着“启严好棒啊,又学会XXX。”“启严越长越帅了。”他无意说着这些,就像本能一般。
    他不曾在意过那个人的表情。他只是知道,言子烈永远都是对他温和笑着的。
    他们从最初时见了面也不大认识到后来几乎吃睡都在一起。林家的管家年前还不晓得言子烈是谁,年末时连林洛的父母都把言子烈当半个儿子看待。自然言家也一样,当林洛每次抱着个枕头出现在言子烈家时,言子烈的母亲总会先出来对着他又搂又抱一阵,然后才说:“你哥哥在楼上。”
    以至于到后来,林洛就真的以为自己有个哥哥,叫言子烈……
    有时候说不清这到底是福气还是悲哀。
    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要是喜欢一个人,一定会喜欢像莫启严那样的,那个人从小都是他心目中的英雄。长大后更是英俊、出色。
    所以中二那年夏天,莫启严对他说:“洛儿我爱你”时,他大笑大叫着扑过去了。
    可是林洛和言子烈在一起的时间,远远大于他和莫启严在一起的时间。他和言子烈几乎每天都是粘着的,形影不离。别人问他为什么,他会毫不犹豫毫无隐瞒地老实回答:“如果一天看不见子烈,我会死的。”别人又问他这又是为什么,他答不上来,挠挠头,只好说,“不知道。大概他是我哥吧。”
    别人就很鄙视地白他一眼:“你哥不是林漓吗。”
    于是他就真的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林洛从来不会想着要把这种感觉,或者这种问题弄清楚弄明白。因为他认定恋人是莫启严,而像亲哥哥一样的,是言子烈。
    所以他会每天等莫启严的电话,他会在莫启严说“宝贝,过来让我亲一下”的时候乖乖过去他身边,和所有其他恋人一样和他拥抱亲吻。
    所以他会像八爪鱼一样手脚缠着言子烈,会在睡不着的时候抱着枕头爬去他床上,却不会在脸和脸都几乎要贴在一起的情况下和言子烈接吻。
    林洛认死扣,又太任性。所以他不明白。
    可是如果没有言子烈,他却真的觉得自己连呼吸都会疼。手脚冰凉又僵硬,什么事都做不了。
    他受过这样的煎熬,却不明所以。
    莫启严道他小孩子心性,取笑他得了“言子烈综合症”。可他也知道自己只是开玩笑。林洛只是实在和子烈待得太久依赖惯了而已。
    只有言子烈,一直那样安静地望着他,然后叫他的名:“洛儿。”
    林洛说:“我最喜欢你这样叫我。发音的唇形,舌头卷起来的幅度,叫我名字时候的声音,每一样都是刚好的。”
    可是林洛永远不懂得那个人在叫出这两个字时,到底要有多疼,才能深情至斯。
    他总道是本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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