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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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琪完全被眼前的两名陌生男子给蒙住了,丝毫不晓得他们下一秒会做出什么举动。
马路的另一边,金彦与安在哲刚从今天父亲的工厂回来。
金父今天恰巧当班,金彦想给父亲一个惊喜,由于急于想见父亲一面,便与安在哲前去工厂见金父。金父看到久未见面的儿子,喜悦之情自不必说。
时钟不停地转着,时间已晚,金父便先让二人回家,待明天再详聊。于是二人与金父道别,返回家中。谁知在途中,只见马路对面有两名男子正在纠缠一个女孩,待金彦细看后才发现,原来那女孩正是今天上午帮过自己带路的女孩,于是他丝毫未犹豫立刻翻越护栏冲了上去。
安在哲见金彦此举动,直在后面喊:“哥,小心车子!”
“住手!”金彦大喝道。
慕琪见来人如此面熟,竟是自己今天帮过的帅哥,心知有救,便对金彦求救道:“这个男的喝多了,救我!”
金彦自遇到慕琪,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心中便不由生出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尤其是今天不经意间看到她眼中的泪水,这种感觉便愈加强烈了。
金彦立刻上前对劝架的西服男子就是一拳,又给沈泽明来了一套连贯的空手道救人动作,猛力抓住沈泽明的胳膊,反转,下压,沈泽明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胳膊好像脱臼般的痛,大叫放手。
“快滚,以后不要再来骚扰她,否则就不是今天这么简单了!”金彦放下的狠话,不仅慕琪心中感激,连一旁刚赶过来的安在哲都不由有些吃惊。
沈泽明从小到大哪吃过这种苦头,恶狠狠地冲金彦吼道:“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你也不打听打听,本大爷是谁?你……”
西服男子见沈泽明酒劲又上来,立刻制止了他的怒骂。他轻轻的擦去嘴角被金彦打出的血迹,打量着金彦,道:“小子,今天的事,是我们莽撞在先,所以不跟你计较,你记住,以后你再这样冲动下去,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说完,便硬拉着沈泽明上了车。
“丫头,今天的事,你一定会后悔的!”沈泽明临走,还不忘放下狠话。
眼见西服男子扶沈泽明开车走人,安在哲充满佩服之情的上前拍着金彦的肩膀,吃惊道:“金彦,没想到,你这么厉害!”
慕琪也上前感谢道:“谢谢你。”
“小意思,今天你还帮过我们呢!”金彦一时有些羞却。
“哎?这边离你家很远的,你们这么走出来,不怕找不到回去的路吗?”慕琪玩笑道。
“呵,不是遇到你了吗?”安在哲打趣道。
“哇,看样子你的中文已经学的很棒了,唐诗会背吗?哦,对你来说唐诗难度小了点,改天背几首宋词来听听啊!”慕琪不知为什么,一见到安在哲,就非常喜欢逗他。
“饶了我吧!你是不是以为我不知道宋词是什么啊?哥哥跟我说过,背那东西很绕舌头的,我不学。”安在哲认真的举手推辞道。
三人一边说着,一边踏上回家的路。
在临别时,金彦叫住慕琪:“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叫慕琪。”慕琪笑道。
“我叫金彦!”
“我叫安在哲!”安在哲也抢着回答。
“以后太晚,就不要一个人出门了,很危险的。”金彦嘱咐道。
慕琪笑笑说:“知道了。”
慕琪回到家中时,父亲的书房还亮着灯,自是在忙公事。
慕琪与父亲平时见面的时间很少,尤其是慕琪上大学之后,即使每星期慕琪都会回家,但是慕父在家的机率却很小。正是由于父女二人沟通时间太少,所以反而有时父女在一起,也不会畅谈。
慕千明听到关门的声音,便走出书房,叫住正要回房的慕琪,“琪琪,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慕琪一年以来都没有向父亲说过自己在酒吧当驻唱,便敷衍道:“哦,和朋友出去玩了。爸,我先去洗澡了。”说完,便走开了。
“以后记得晚上早点回来,女孩子家的,晚上在外面不安全。”慕千明看着女儿走回房间,叹了口气也转身进了书房。
慕千明的毛绒玩具厂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办起来了。这二十年来,他将心思全部投入到了工作上,他的理想就是要将工厂做大,能让妻女过上好日子。
可是,好景不长,妻子早早离世,慕千明在遭受丧妻之痛的同时,那一年,工厂在运作上又出了问题,每天起早贪黑忙业务的他心力交瘁,便倏忽了当时还需要父亲照顾、疼爱的小慕琪,以至于直到现在,慕千明的心中还是对慕琪有着深深地歉疚。
第二天慕琪起床后,看到父亲卧室里的床上,被子还是那么整齐的叠放着,这应该还是自己昨天帮父亲叠好的吧,想必父亲又是一夜没睡。想到此,慕琪心中不禁泛起一阵心酸。
慕琪强自打起精神,洗漱完后,便跑去开心包子铺吃早餐。
开心包子铺是金母开的,在金彦离开中国的两年里,金母正是用开包子铺的时间,来削减对儿子的思念。
慕琪与金母熟识已久,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
那是在慕琪刚刚高考过后,有一天慕琪从外面回来,走在小区里的她正好看到金母晕倒在地,慕琪见状立刻跑上前将其扶起,送回包子铺。金母对慕琪很是感激,便邀请慕琪常过来坐坐,于是,慕琪便会在独自一人在家的时候,来包子铺找金母聊天,两年过去了,金母与慕琪也甚是相熟。
慕琪来到包子铺,已经是上午十点,早饭时间刚过去,店里一个顾客也没有。
金母一见慕琪进来,立刻炒了一碗慕琪平日最爱吃的蔬菜饭。
慕琪一边高兴的吃着,一边听着金母讲儿子回国的好消息。慕琪看着金母提到儿子时喜悦的神采,自己也为金母高兴。
还没等金母说完,店门被打开了,慕琪是背门而坐,进来的金彦和安在哲她自是不知。
“你们怎么不多睡会?饿了吧?”金母关心道,接着刚才的话题,金母指着金彦转头对慕琪说:“琪琪,这就是我儿子金彦和他的好朋友。”
慕琪刚吃了一口饭,听到金母说到金彦和安在哲的名字,于是诧异的回头,嘴里的米饭竟然也忘了嚼,含糊地说:“怎么这么巧?”说着,似乎是被噎到了,左手不停的捶打着胸口,右手立刻拿起桌上的茶壶倒水喝。
“你们认识?”金母更好奇。
“妈,我昨天不是跟你说过吗,我们能找回来,全靠一个女孩带路,正巧,那个女孩就是慕琪!”金彦解释着,看到慕琪憋红的脸,随手帮慕琪拍着后背。
慕琪猛喝了几口水,才顺过气来,尴尬的笑着说:“原来你就是阿姨日日思念的儿子啊!”
金母建议几个年轻人出去走走,于是三人便一路走到北京出名的小吃一条街,安在哲看着满街的各色小吃,眼中充满欲望。
当他们走到臭豆腐摊之前时,安在哲停下了脚步,拉着金彦用韩语道:“金彦,这个东西可以吃吗?”
“当然啊,而且吃起来很香的,你要不要试试?”金彦回答着。
安在哲立刻回绝道:“我不要,味道很难闻啊!”
金彦露出诡异的笑容,硬拉着安在哲凑上前去,“试试吧!可能你会改变主意的!”说着,金彦冲老板道:“老板,来三份!”
慕琪一向看到臭豆腐都是退避三舍的,今天也不例外,远远的站在棉花糖摊前。
金彦先让安在哲吃一块,安在哲发下狠话:“如果不好吃,你就死定了!”
当安在哲艰难的吃完一块时,脸上的表情从扭曲转为享受,“这东西怎么会这么好吃?真奇怪!哥,够意思哦!”说着,安在哲抢下金彦手中的臭豆腐,开心的吃起来。
站在一边的慕琪看到安在哲和金彦吃着臭豆腐,脸上露出享受的表情,很是让她不解。金彦喜欢倒也罢,毕竟金彦以前在中国吃过,可是安在哲第一次吃,竟然也会爱不释手,她真是想不通。
金彦走过来,递一份给慕琪,道:“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喜欢?”
慕琪立刻向后退了退,举起棉花糖挡在嘴前,拒绝道:“呵,谢谢,我好这一口,我吃棉花糖就行,那个还是您自己享用吧。”说完,快步躲开了。
“哦,原来慕琪不喜欢吃啊?不过你可以试试,我也是第一次吃,很好吃!”安在哲一边说着不标准的普通话,一边为慕琪介绍。
慕琪一边拒绝,一边躲避,臭豆腐的味道她实在是接受不了,脸上的拒绝表情愈加强烈,“谢谢你了,这东西,我不吃。”
可是安在哲却不依不饶,将臭豆腐直往慕琪面前靠,慕琪无奈就拉金彦当挡箭牌,“如果你再过来,我立刻把棉花糖扔你头上,给你变变发型。”
可是慕琪躲过安在哲,金彦手中味道又扑面而来。
三人玩了大半天,都不觉疲惫。
慕琪与金彦、安在哲漫步走在家附近的公园里。
“我两年没有回国,北京的变化真大!”金彦看着周围的环境,感叹道。
“那当然啊,北京发展的速度是很快的!08年的奥运会更是精彩呢,开幕式时的烟火,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看到的最漂亮的一次,还有,自从奥运以来,北京的外国人就更多了呢!沿途摄影的游客,一大半都是外国人。”慕琪说着,看着在一边全神贯注摄影的安在哲。
“哲,原来你还喜欢摄影啊!”金彦走到安在哲身边,贴近看着镜头。
“上学时,我很喜欢摄影的。”安在哲一边走,一边照,还一边解释着。
“呵,那一会儿我们再去北海公园走走吧!那儿的景色很不错!”慕琪提议道。
“OK,太好了,原斌还要我带照片回去给他看呢!”安在哲自语道。
三人说着,散步来到公园的中央,此时,正有五六个少年在跟随着HIP-HOP音乐跳着街舞。
金彦与安在哲停住了脚步,都在细心的看着,慕琪也对街舞情有独钟,只是一直没有时间去尝试。
少年们富有激情、动感的舞蹈,吸引了很多游人围观。
安在哲看着,脚下也不由自主开始跳着舞步,混到少年们当中。
少年们看到安在哲的动作,皆停下脚步。其中一个男孩,来到安在哲的面前,邀请道:“你跳的HIP-HOP很标准,能教我们吗?”
安在哲笑着看着金彦的反应。
舞者永远都是一听到音乐,就会不自觉的跟随旋律舞动起来。
两人走到中央,开始跟随音乐畅快的舞动起来。
他们的舞姿是那么的协调、流畅,这是慕琪根本没想到的。作为观众的慕琪,实在是被台上的两名舞者征服了,“好棒!”慕琪拍手大喊道。
随后,周围也随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一曲完毕,金彦和安在哲走下台来,谦虚的点着头,拉着还没有从痴迷中回过神来的慕琪离开了现场。
“你们跳的太棒了!”慕琪还在回味着刚才两位的舞蹈,羡慕的称赞道。
“还好!”金彦又开始谦虚。
安在哲低头对金彦用韩语低语道:“哥,在这里被人围观的感觉很不错哦!”
“改天你们一定要教我啊!我很喜欢你们跳的HIP-HOP!”慕琪高兴道。
在他们三人离开公园时,根本不知道有人还在议论:“刚才那两个帅哥,好象是韩国最新的人气组合中的两位!叫什么来着?”
“你不会认错吧?他们要是明星的话,怎么会在公园里跳舞啊?”
官晓被父母强迫着去相亲的事,最后以互相留下电话而告一段落。
晚上,大家齐聚在‘来吧’。
郭辰调酒的技术,可以称得上是一绝,“晓晓,相亲的事怎么样?你们有没有进一步发展啊?”
官晓一边坐着看郭辰调酒,一边滔滔不绝道:“你们不知道,当时我爸妈拉我去相亲,我有一百二十个不愿意,我还那么小,他们急什么嘛!我妈非说人家又有钱,工作又好,非要我去见见,说怕我拒绝以后会后悔,我的天哪,我见了真人,才知道,对方是有钱,并且比我大七岁!大点也无所谓,我就是比较喜欢叔叔嘛,可是,看了那人的长相,我就,我就瞪眼了,郭辰,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邻居家那个留着落腮胡、瞪着大眼总是喝醉酒的大叔?”
“记得是记得,不过这事跟那位大叔有什么关系?”郭辰奇怪的问。
官晓无奈地摇摇头:“关系就在我见的那男的长得跟那位大叔很像,除去落腮胡,简直就是爷俩嘛!当时我还跟你说过,我小时候见了胡子叔叔就有恐惧症,尤其那位大叔曾经还是大嗓门,我打那儿就落下病了。所以……”
“那个男的岂不是很无辜?官晓,我真是服了你了,你都说是小时候的事,你还记得那位大叔的相貌,看来,你真对叔叔辈的男人好感颇深啊!”慕琪打趣道。
“慕琪,人家都把深埋心里的小秘密告诉了你,你不但不同情,还在一边说风凉话,到底还是不是好姐妹啊?”官晓气道。
“好好好,我不说了,我去唱歌总行了吧!”慕琪说着,赶快离开快要抓狂的官晓。
慕琪回到家中时,已是后半夜。
当慕琪悄悄打开门,正准备回房时,被坐在沙发上的父亲吓了一跳。“爸,你怎么还没睡啊?”
“你看看,这都几点了?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回来这么晚,也不往家来个电话。”慕千明生气道。
慕琪一直瞒着父亲在酒吧上班的事,心中早有歉意,于是坦诚相告:“爸,我现在每天晚上都在酒吧打工,所以,才会回来这么晚。”
慕琪话音刚落,慕千明立刻从沙发上跳起,怒吼道:“好好一个女孩子,去酒吧打工做什么?难道我慕千明养不起你?正经的女孩,有几个会去酒吧?”
“爸,你别想歪了,我打工的酒吧,是朋友开的,很安全,而且,我只是在那里驻唱,朋友也很照顾我的。”慕琪赶忙解释道。
“不行,你明天就跟你那个朋友说,你以后都不会去了,听到了没?你给我好好呆在家过你的暑假,开学后给我老老实实去上学,打工的事,以后毕业再说!如果零用钱不够,你就先用你的信用卡预支,月底我来还,你爸现在还有能力养你!”慕千明对女儿去酒吧打工的事,实在是气从心生。
“爸,这不是你养我的问题,你知道,我从小就喜欢音乐,就像现在,我去酒吧也不是单纯去挣钱,而是我想去唱歌!”慕琪此时非常希望父亲能了解自己的心意。
“你不用再跟我解释,唱歌在哪不能唱,非要深更半夜去酒吧唱?那里什么人都有,你有没有考虑过你会一直那么安稳的唱下去吗?万一……总之,从明天开始,你晚上哪也不许去!”慕千明下令道。
“爸,你怎么这么固执?实话告诉你,我已经在酒吧驻唱快一年了,我不会轻易放弃的。”说完,慕琪甩手冲进屋里。
慕千明见女儿如此固执,心里也有很多无奈——他在自责自己没有拿出时间来陪女儿,连平时女儿在做什么他都不知道。想到此,胃部的阵痛突然袭来,慕千明艰难地坐回沙发上,用手使劲抵住胃部,浑身因疼痛而颤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