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初识灵儿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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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长假是我的寂寞周期,一直在下雨,南方五月的雨有一种粘粘的感觉。我提着刚从商场抢购回来的战利品缓慢的走着,每次大型节日,商场总是成为人们抢购的基地。路上行人匆匆,每个人都在为了生活而奔波,在这个城市,人们生活的节奏很快,而我的缓慢似乎跟这个城市的节奏格格不入。
    走到巷子转角,一团火红吸引了我的眼球,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女孩,一身红衣一头红发,双臂环抱着膝盖靠墙坐在地上,额头抵住膝盖,豆大的雨点无情的落在她身上,我站在离她三步远的距离,撑着蓝色的雨伞,心疼的感觉情不自禁由心痛涌出……
    “我想回家,我好想他!”这是三年前我被房东太太发现时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支身一人逃到这陌生的城市,也是一场大雨,也如她现在这种姿态,这么靠墙坐在地上,只不过我是白衣黑发,而她是一身红色。
    这女孩想必是遇到了什么打击,无法面对无法承受。就这么站了好几分钟,不知该怎么办,现在社会这么乱,万一……尤其她这身打扮……
    还在犹豫,直到手上提着的袋子终于承受不住战利品的重量,水果罐头之类的东西挣脱袋子的束缚掉到地上,到处乱滚,我马上蹲下去拣,顺着一个橙滚动的方向,我的眼睛看到了她的脚,天啦,我吓了一跳,一淌血水从她的脚边往偏低的地方一直往下流,雨水冲着她的脚,不断有新的血水从脚底流出,把周围地上的水都染成了红色,就因为她穿着一身红,而刚才我又在想东想西,所以才一时没发现。
    “你……你的脚在流血。”我的话有些慌乱,她抬头盯着我的眼睛,我被她盯得心里直发毛,她的眼神复杂,有一种无力感。
    “有什么我可以帮到你的吗?”我拣起最后一个橙站起身避开她的眼睛。
    “我想回家……”她的声音像猫,我心里一惊。
    “我想回家,我好想他”这句话喊得歇斯底里,喊痛了我的心,顿时她的哭声像决了堤的河坝,奔涌而出,我的嘴角尝到一丝苦涩。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为一个陌生人流泪……也许,期间在为过去的我流泪。
    我的小窝三年来第一次来了陌生客人,她不哭后的一小时,我终于帮她包好了伤口,她的脚底杀了很多玻璃,看得人心惊肉跳,想必是光着脚走了很多路,这孩子,我叹气。
    她洗完澡穿着我的白色连衣裙从洗手间跛出来的时候我看呆了,火红的头发乱七八糟的披在肩上,皮肤晶莹剔透,嘴角天生的自然上翘,感觉像一个掉入地狱的天使。
    我扶她坐在餐桌前,把熬好的鸡丝粥盛一碗放在她面前“趁热吃吧,别着凉了!”她看了我一眼,拿起勺子开始喝粥,喝了一口便愣在那里,若有所思的样子。
    “吃吧,别胡思乱想了。”我以为她又想起了自己的伤心事。
    “这粥的味道好熟悉。”她边大口吃着边说,我笑了笑:“你家在哪里?电话多少?我替你通知家人。”
    “我决定了”她又用那杀死人的眼睛盯着我“我要住在这里”。
    我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一脸愕然的望着她说:“你今晚可以留在这里住一晚,明天我帮你通知家人。”
    “我可以付你房租,我是不会走的。”她满脸认真的说,我好笑的看着她,“我只是暂时身无分文,我有的是钱,先拿这个抵压吧。我要一直住下去,我要长住。”她拉下脖子上的一条十字架白金项链,拉过我的手塞过来。举动跟之前完全叛若两人。
    我把那项链放在桌子上,没有说话,只是静静低头喝粥,“好吧,但你得按我的规律。”说这话的时候我没多想,只是心中不断泛起三年前被云姨收留那晚的情景,我有云姨收留,她有我收留,都不至于太悲惨,而且从此多了个伴,而且是个讨人喜欢的伴,但话说出口的时候我心里猛跳了一下,有一种预感涌上来。
    “太好了,我叫胡红露,很高兴认识你。”
    “乔莹莹”
    “姐”
    “你叫我乔莹莹就行了。”
    “姐”
    “胡红露,果然人如其名,我听着怎么像是一只红色的小精灵?小妖精。”
    “红色的小精灵?我喜欢。”
    “你的名字太难记了,叫你灵儿吧”
    ……
    晚上我的预感就灵验了,那丫头睡觉把人往死里抱,我的小命差点被她弄没了,结果我破了记录,在地上睡了一夜,“明天记得去买床”睡着前,我默念着这句话。
    ……
    “谁让你动这些东西的?”我看着客厅的新沙发,皱着眉头说:“以后没我的允许不可以乱动这房子里的任何东西!”
    “怎么了?你那沙发又旧又硬,我换个新的不行吗?这沙发多舒服啊,你坐下来试试看。”她一脸得意的表情。
    “旧沙发弄哪去了?”我没看她,直接放下手中的办公包。
    她愣了一会儿才说:“晕,我没见过你这么喜旧厌新的人。”她的语气里有一丝嘲弄和不解,我看了她一眼,便打开衣柜找衣服换。
    “你要干嘛?换衣服干嘛?要出去啊?我还没吃晚饭呢,别傻了,就在家吃吧,外面的东西难吃死了,没你弄的好吃,冰箱里还有菜。”她跛着脚跟在我身边叽叽喳喳的。
    “我有做一份兼职,今晚有课。”我停下手中的动作,从钱包里拿出一百块钱递给她:“自己出去吃吧。”
    “啊,你什么意思?你想让我一个人?我不要——”她突然尖叫,我皱起眉头很是反感的看着她,我喜欢安静,讨厌繁杂吵闹,更讨厌别人对我大声说话。
    “我才刚住进来几天你就把我凉在一边儿?除了前两天陪我去买了点东西今天一整天都没见人。”
    “你脚上的伤还没全好,应该在家多休息。”
    “那你就陪我在家休息啊,你陪我,我脚痛,不能走路,又不会做饭,你不在家我会饿死的。”为了证明她的话,她干脆坐在沙发上把脚往茶几上翘。
    “把脚放下来。”我突然想到什么,语气开始认真了:“你还挺能干的,脚受伤了还能买这么漂亮的沙发回来,能买沙发就不能买饭吃了?还有,买沙发的钱哪来的?你该不会是……”
    我突然觉得荒谬,这丫头似乎搞不清楚状况,不明白自己和我的关系,完全把这里当自己家了。
    “什么嘛,那是我在网上看到后打电话订回来的,用的是我今天卖项链的钱,还剩下很多呢。”她说着站起身从我的书柜里拿出一个黑袋子,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备忘录,提醒我去上课,我赶紧拿着衣服去洗手间换。
    “你不要出去,我不管,我不要一个人呆着,你做一晚上家教有多少钱嘛?我双倍付给你。”她在门外大叫,这时我在想,如果前天是拣了只猫回来,应该不会这么烦。
    出门的时候我丢给她一本电话薄,意味深长的对她说:“这上面有很多外卖电话,康记的花生猪脚不错,可以补你的蹄。好好呆着,不该做的事儿别做,不然就等着警察叔叔来接你回家。”轻轻关上门,把一脸愕然的她留在门内。
    下楼梯的时候,我听到她的尖叫声,开始考虑应该让她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了,这想法是从刚才在洗手间的垃圾桶里看到我心爱的香薰灯破烂的碎片时产生的,看来我是引狼入室了。
    “我工作从明天就要开始忙了,而且每天晚上都要去补习,以后都没时间陪你。你的脚也好得差不多,是时候回家了。”吃完消夜后我正式跟灵儿摊牌。
    “我去洗碗。”她慌乱的收拾着桌上的餐具,我没有再说一句话,坐在床上看书,等她过来,但过了很久都不见她人影,我起身看了下厨房,没有,却听到洗手间的水哗哗的流,她应该在冲凉了,我转身回到床上靠着,拿起书继续看,明天还要上班,这丫头还没冲完,我的眼皮越来越沉,拿着书的手也沉了下去……    
    早上起来的时候居然没见到她,我在房间四周找了一圈,这是个一室一厅的房子,房间比较小,放了我和灵儿的两张单人床后就只有一张电脑桌和一个小小的梳妆台,空出的地方只够一个人走动,客厅很大,厨房是和客厅连在一起的,没有隔开,像一个吧台落在靠窗的那一边,洗手间在我的主卧室旁边。
    也许她已经走了吧,吃早餐的时候我这么想,眼睛不禁恍到沙发后面的那堵墙上,心里一惊,那里本来有一个壁柜,是一种镶在墙里面的柜子,远远看去像是一幅壁画,柜子是香槟色的木制品,纹着一种奇异的花方,感觉像一种攀藤植物又仿似一条龙,一把古老的铜锁挂在上面,显然是已经用钥匙打开过的,挂在上面没有锁住也没有拿下,我一直都没打开过它,至于原因我曾经有过很多种幻想,也许里面有什么比这柜子更奇异的东西,也许这是前任屋主想告诉别人什么,也许这本就是一个普通的柜子。
    而此刻,代替那也许的墙柜的是一幅画,画上面的男人深邃的眼睛正看着我,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好有魅力的男人,我呆呆的盯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一副极大的半身相,只画到了他的肩膀,我赶紧跑过去,右手把画框一角轻轻抬起,脸贴在墙上闭起右眼往里瞧,还好,只是画的大小刚好遮住了壁柜,那柜子还在。
    这是什么时候挂上去的?哪里来的?这男人是谁?灵儿这丫头,跑哪里去了?跑下楼梯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大串的问题,一堆问号在我脑子里晃来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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