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真是个贪财的家伙!  序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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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瑞德·丝彼德·丽丽,意思是“彼岸花”,认识我的人都叫我瑞。彼岸花是一种一到秋天,就绽放出妖异浓艳得近于红黑色的花朵。它花语是悲伤的回忆.不吉祥。真不知道我的母亲怎么会给我取这样一个名字。
说到母亲。很多人都知道她。她是海里的死神,叫美杜莎。她有着一头蛇发,和一双琥珀色的眼睛,能摄取人的灵魂。
我和母亲一直相处的不好。她对我总是诸多挑剔,而且经常打骂我。我很讨厌她。
我不知道我的爸爸是谁。但是能和母亲生出我这么漂亮的儿子的男人,一定不会丑到哪里去。
很多人第一眼看到我,都会以为我是女孩子。
没有办法,或许是父母都太过于漂亮,所以我继承到的也有些精致的过了头。
我的皮肤很白。不像很多男孩子一样皮肤有着小麦般健康的肤色,而是像雪一样的白。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健康!一头乌黑油亮的秀发从小就没剪过,现在已经差不多到脚踝了,为了避免行动不便,用长长的白色发带分成三股扎了起来。我继承了母亲琥珀色的美睦。只是颜色比她的深很多。虽然不能摄取人的灵魂。但是在我的凝视下,人们会产生幻觉,精神体稍弱一些的人很可能会精神崩溃。我喜欢我的这双眼睛所拥有的,这是我在这个人神魔混杂的世界唯一的自保能力。此外,我还有一个高挺的鼻子和两瓣诱人的嘴唇。身材单薄的我穿紧身的衣服会很难看,所以我一贯都穿宽松的衣服。这样反而衬的我更加瘦弱。
似乎从哪方面看,我都像个女孩子。但我确实是男孩。
因为受不了母亲的挑剔和虐待。我12岁就开始和一个叫肯的老船长当起了海盗。3年后,我拥有了一个自己的海盗团,并自己做了船长。
我喜欢一切财宝和金钱。这是每个海盗的天性。或许会有人说我市惠,但我确实是以做世界第一有钱人为目标而在不断努力着。
贫穷会让一切变的丑陋,所以我讨厌贫穷!我要钱!要金币!那些闪烁着斑斓光辉的财宝和金灿灿的金币是全世界最漂亮的东西!!
我们在海上袭击过往的商队船只。掠夺船上的财宝。或许是因为我比较聪明,国家军队派来围剿我们的船只从来都没能找的到我们,而过往的商船只要被我盯上,也从不有能够从我手中逃脱的。
至于说俘虏。我一向对俘虏没有兴趣,从来都是把他们扔下海,是死是活与我无关。也曾经有船员和我说“这样太残忍了”。可是,我是船长。我要保证跟我混的船员的安全。海盗团之间都有一个习惯。就是把被袭击商队的俘虏扔下海贡献给海妖美杜莎--我妈妈,而乞求的到僻护。虽然我是我妈妈的儿子,可我说了,我和我妈妈处的不好,如果不贡献俘虏,即使是我也一样会受到攻击。再说即使把那些人留在船上也一样会死。我的母亲从来都喜欢这种像煎锅上的蚂蚁一样的船只。所以,着只能怪被盯上的商船运气不好。
其实,如果没有遇到他们。我想我会一直做海盗。享受这种纸醉金迷的美妙日子。才不会跑到大陆上吃苦。但是如果没有遇到他们,我也不会知道。原来人类的世界是如此的美妙。人们殷勤工作,换来足够生活的银粮。人们彼此相爱,有了所谓爱情。人们互相帮助,彼此变成了朋友,有了所谓友情。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也还是不了解友情这东西。它似乎比爱情更让人觉得神奇。
明明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却能够因为彼此对对方的爱而变成朋友。当朋友高兴,你也会跟着高兴。当朋友伤心,自己却会突然变的坚强。当朋友遇到危险,你会奋不顾身的于之共进退。当朋友富足,你会幸福的退到一边,尽量不去分享那份难得的财富。
多么怪异的举动。但它却不像爱情一般让人痛不欲生,死去活来。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一种安慰。
这或许就是人和魔的不同吧。
我是魔。但我遇到了他们,懂得了友情。那么我会变成人么?!
不知道。
唯一清楚的是,我会尽我所能的保护他们。守护着我生命中最最珍贵的财富--我的朋友!!
哪怕粉身碎骨!!
哪怕刀山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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