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第一百一十七章 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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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拜托你就放过我吧……”居然面对眼前的可爱女子,终于是忍不住哀嚎了。
女孩子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睫毛又弯又长,煽动的时候,煞是可爱。女孩子穿着一身灰黄色的利落短炮,在这夏初的季节,显得清凉而诱惑,是个无论放在什么地方,都会叫人忍不住多看两眼的漂亮姑娘。
这样一个灵动的姑娘,自然该有个灵动的心肠,然后就算脾气火爆一点也是能够加分的吧!咳咳,好吧,也许不只是火爆了一点点。
“嘭!”一声巨响之后,居然身边的一张桌子,似乎被什么东西砸中了,然后四分五裂了。
“抱歉啊!打扰你喝茶了!”居然对身边的一个正在喝茶的年轻人道歉,然后慌忙又蹦开了。
“无耻小贼,叫谁大姐呢?!姑奶奶才十七岁!”
“段铃儿!”
“干嘛?!想造反!”段铃儿双手叉腰,只是不知道为何,手里拿着个小铁锤。
造反,居然自然是没有兴趣的,不过,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想把那皇帝老子的玉玺偷来,给这个姑娘,好求她放过自己。
“哎呦喂,姑奶奶,我都说了八百回了!那铃铛我真不记得是怎么回事儿就在我身上了!我是个失忆的人,没有过去,所以,是个病人,所以,你能不能不要总拿个破锤子给我这里晃悠啊!”
“我呸!你见过像你这么生龙活虎的病人?!”
“那是我装的,只是你看不出来!哎呦,不好,哎呀,我头疼,疼,哎呀……”
“嘭!”居然刚刚站过的地方,脚下的青石板已经裂开,刚刚还在段铃儿手上的小锤子,正以回旋镖的形势飞回段铃儿的手上。
“靠!你还想怎么样啊?!找也帮你找了,忘记就是忘记了嘛!好吧,就算当初真的是我顺手,咳,不小心拿了,你不是江湖鼎鼎大名的银铃子嘛!你自己再造一个不就成了!”
段铃儿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蹲在人家屋顶上的居然大骂:“废话,你以为锦瑟铃铛里面的同心蛊就那么好养活啊!我爹好不容易才给我弄了那么一对回来!”
“那你不是也说只要有一只就能找到另一只了,我也陪你转悠了大半年了,是你自己找不到的!那我该怎么办啊?再说,铃铛我昨晚不是还给你了!我看这虫子八成就是死了,或者就是你被骗了,根本不是什么狗屁同心蛊!”
“嘭!”于是眼看屋顶塌了好大一块儿,于是居然只能再次转移到一颗大树上。
“废话,都说是同心蛊了,要是死了一只,两只都会死的!而且……”段铃儿又掏出了一只铃铛,“这根本就是假的!”
“咳!怎…怎么可能!”居然有点心虚地准备再换一个地方落脚了。不该啊,自己还是找的不错的工匠仿制的啊……
“你以为老娘江湖第一锻造师的名头是混来的?!”
“切,刚才不说自己才十七……”居然小声嘀咕。
“临风小贼!”段铃儿显然是真的生气了,“你信不信我马上叫我爹发海捕文书,让你在桑梓再无落脚处!不对,就算你逃出桑梓,漂洋过海,也叫你无处落脚!”
段铃儿的爹,正是掌管桑梓所以捕快的神风候,段一峰。
“那啥,银铃子小姐,小生知错了……”居然很无奈地乖乖走到了段铃儿面前。
事实证明,再神的小偷,总是怕捕快的。
段铃儿是毫不犹豫地揪住了居然的一只耳朵,把居然这大高个硬是拉弯了腰。
“锦瑟铃铛你肯定是给什么人了,只要你身上有一天,另外一只铃铛迟早会找来的!”段铃儿手上用力,狠狠拧了一圈居然的耳朵。
“疼疼……”从魔爪下把自己耳朵抽回来的居然,愤愤然道,“你凭什么这么说!”
“直觉!你有什么意见?!”段铃儿一手叉腰,小锤子又亮了出来。
居然立马站好,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哼!还不赶快给我回家升火!耽误我今天的工作,我把你点了!”
“喂!你到底什么时候放我走?!”
“等你把两只锦瑟铃铛还我!”
“段铃儿!”
“干嘛?!”
“……没事,我就喊喊,早点回吧……”
居然嘴里嘀咕着“好男不跟女斗”,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默念“他爹是大捕头”,跟着段铃儿委委屈屈地走了。
于是,这俩瘟神一走,一群勤劳朴实的围观群众从各个角落钻了出来,街面上又是一派热热闹闹的市井民生图了。
“哎,恭喜啊!”小贩甲,“这次破屋顶,可以拿到五百两银子呢!”
小贩乙带着有些微妙的表情:“嗯,是呢,哎,段神捕总这么给咱送银子,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好意思?!啧,得,我好意思,你就把那银子给我好了!”小贩丙。
小贩乙:“可是,昨天我看见段神捕身上的衣服都有补丁了,啧啧,都舍不得给自己做身衣裳……”
“……”
“小玲子做的东西不是挺值钱吗?”
“嗯,值钱,你好意思问自己闺女要钱啊?”
“……”
“下次,段神捕买菜,便宜点吧……”
“……嗯……”
这里是位于桑梓边缘,与司徒澈掌管的宁川只有一江之隔的小城,江都。
要说这江都,其实因为这两年桑梓跟东临相交甚好,也没有什么战火的滋扰,加之正处在贸易枢纽的位置上,一直是繁荣的狠,治安也因为有桑梓第一神捕坐镇的关系,也是好的没话说。
这唯一的麻烦来源,也就只有这江都一景的,江湖第一锻造师,银铃子,段铃儿小姐了。不过,虽说这银铃子小姐以前也常出来惹是生非,不过,自从大约一年前,江都来了这么个年轻人之后,银铃子小姐破坏公物民房的次数,是成倍地往上增长啊……
后来,段铃儿跟着这个年轻人出去过一段日子,江都总算不是那么鸡飞狗跳了。虽说少了点热闹,不过那个成日一有空闲在城墙上望着女儿是否归来的段一峰倒是成了另一道风景线了。
两个月前,段铃儿忽然又回来了,据说是因为手头上有许多订货,再不做手艺就该生疏了的关系,所以又回来了。段一峰当时恨不得放炮竹庆祝啊,不过看到段铃儿身后跟着的男人,立马就又消沉了。据说,段一峰还经常走在大街上,忽然又是叹气又是摇头,感慨着“女大不中留”云云。
说起这个年轻人呢,有个非常拉风的名字,叫玉临风,不过他的长相也算是对得起这个名字了。然后这个人还有一匹马,叫做临风马。据说当初还真的逃跑成功过一次,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走了十天不到,又回来了。嗯,然后隔三差五又开始逃跑……
嗯,说起来,一年半以前,桑梓也出现了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呢!就是忽然来了一位神偷,听说也叫临风,临风神偷。据说是个相貌英俊非凡,轻功了得,那踏雪无痕都是说他的。这个神偷当时可真是厉害了,连桑梓的皇宫据说都丢了东西呢!
什么?你说玉临风就是那个临风神偷?怎么可能!这临风神偷那么有本事,据说段神捕都没有办法抓住他的!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被段小姐收拾了!嘿嘿,但是其实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不是,这男人啊,在自己喜欢的姑娘面前都会变成蠢蛋。
呵呵,客官,你可真会开玩笑!这要不是两情相悦,哪个男人肯受这份闲气啊!
“三子!又跟客官嚼什么舌根!还不回来干活儿!”
“诶!这不是客官想知道嘛!嚎,就知道嚎!我去干活儿不就行了!嘿嘿,老婆,段小姐刚砸坏了咱一张座子,又有十两银子的进账了!”茶寮的小儿说着,又回过头,“对了,客官是外来的客人吧!刚才你的茶也翻了,就不收你钱了!”
面前是四分五裂的桌子,一地茶叶渣,一个消瘦,有点黑,看起来有些沧桑的男人正端着茶杯,方才问了些话,如今还是一动不动地坐着,现在的姿势,有点傻。
一晃已经过了三年的时间,凤九霄整整找了居然三年,当初听说居然在桑梓,这三年他几乎走遍了桑梓的每一个大城小镇,始终没有那人的半点消息。
凤九霄总是这么问着:“请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比我稍微高一点,二十出头,相貌英俊,叫居然的年轻人?虽然可能做事可能比较毛躁,可是是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对,也很有礼数,武功也非常了得。那最近有没有什么除暴安良的事情呢?”
凤九霄眼里的居然,该是这么好,哪里能知道,在桑梓闹了一年多的临风神偷,才是居然的本来面目呢……看来果然是在自己的面前忍耐了许久吧……
如今却只是累了,坐下来,偶尔喝杯茶,就这么遇到了。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缘分吗?可是那人,完全不认识自己了。
“抱歉啊!打扰你喝茶了!”
杯中的茶水忽然泛起涟漪,似乎有什么液体滴入杯中。抬头,看看这夏初刺眼的阳光,凤九霄有些不知所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