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壹,羽化  章肆,五天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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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我与火焰结下了不解之缘。
    按爻风的说法,凤凰只有出生和涅磐时能感觉到体内赤金色火焰的灼热,其余时候火焰能不但是凤凰天生的武器,也是可以治愈凤凰所受的伤害的。
    赤金色火焰,又名湮灭之火,可以燃烧一切的生命和非生命。所以任何人在凤凰全身燃烧的时候都会退居两米之外,以防误燃。
    起初我是很惊惶的,待到发现火焰并没有伤害到我的时候才放下了心,后来爻风远远的站在了内殿口,我安心的准备飞过去,被他一脸无奈的阻止了。
    我不解的歪歪头,而他轻笑道:“你的火我无法靠近。”我有些尴尬,暗骂自己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
    一般的小鸟儿出生后半个月至一个月可以化为人形,这是成为妖的第一次化形,大概是七岁孩童的模样。
    而凤凰则不同,由灵力高强的成年鸟儿保驾护航,六天内就可以化为人形。
    这一次的成年鸟儿,就是指爻风、絮夏和涉卿。
    其实对凤凰成形早这一件事来说,我还是很高兴的,毕竟第一天夜晚我睡的很别扭,侧睡把翅膀压的疼,趴睡把脑袋不知该怎么放,后来决定用仰睡的时候,当值的爻风过来察看不允许我那样,最后折腾了大半夜,最后是爻风把我抱到膝上睡了。
    第二天清晨我不想起,爻风的怀抱是很舒服温暖的,可是身为执行司司长的他实在繁忙,前几天已把任务和工作推给了手下,现在总不能再甩手了。
    爻风吻了吻装睡的我的脑袋,整理了下被我压出褶皱的衣衫,起身走出了内殿。
    来接替爻风的是同韶。
    真难想象这样一个稚嫩的少年,本该是天真活泼的时期,却如此的沉默,薰绿的瞳孔沉淀着寂寞。
    我有些心疼,才忆起他是一只守护了凤凰几世的梧桐精。
    “同韶,我们出去玩好不好?”我天真的撒着娇,只不过是想逗他开口说话。
    “外面,风大。”他淡淡的说道,声音哑哑的,一看就是很少说话的样子。
    “可是这里好无聊啊。”我泪眼汪汪的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不是人,貌似是只鸟,“泪眼汪汪”的表情估计对方看不出来的。
    同韶歪了歪头,然后抱着我走了出去。
    我再一次被梧桐木的模样震撼到了,果然是神木,走到外殿前的平台,脚下竟然有着青蓝的雾岚缭绕,看来的确很高。
    同韶一纵身,便缓缓御风向上,虽然我刚开始被吓了一跳,不过马上就在他的怀里探头探脑起来。
    梧桐木的顶端有一个宽敞的平台,铺了一层柔软的白毯,上面放着一张两人可睡的软榻,有着淡金色的床单,还有一床绣着赤纹的金色薄被。
    同韶躺在软榻上,把我放到他的身上,然后拉开薄被覆在身上为我遮风──上面的风很大,呼啸而过。
    “他以前,最喜欢这里。”
    我知道他口中的是凰衍,每一个人都喜欢提他。
    我赌气似的咬着同韶白皙修长的手指,看着他对着淡红色的咬痕发呆。
    然后他轻轻的笑了,总是很少露出表情的面容充满了惑然,“你很调皮,”明显的迟疑了一下,顿了顿,“我很喜欢。”
    我也快乐的笑了,心里有点说不出的小骄傲。
    当天夜里,是同韶抱着我在梧桐木顶端的软榻上睡了一觉。
    第三天或许没有那么难熬,因为是絮夏来了,他带着很多小鸟儿喜欢的玩具,手把手的教我用。
    比如小小的滑滑梯,可以放出好听音乐的八音盒,甩起来咚咚的波浪鼓,还有摇摇晃晃的小木马。
    不过最让我欢喜的是,这个世界也有包装的五颜六色甜甜的糖果。
    前世的我特别爱吃甜食,病床旁的床头柜上总要放着一大盒的阿尔卑斯,痛苦的化疗生活中,只有甜到心头的糖才能让我开心。
    絮夏说,这些玩具是大鸟们和人类交易的,哭闹的小鸟儿一玩这些玩具就乖下来了,他很佩服那些专门想着小孩子的人类。
    我一边听他说话一边用爪子划拉着糖果皮,絮夏笑笑,把糖果拿过去,拨好后塞进我的嘴里。
    “咦,这个是什么味?”嘴里晕开了一层既有火龙果又有芒果柠檬的味道,甜甜的,凉凉的,好吃极了。
    絮夏看着手里的淡灰色包装:“狄菔果味的,一种外表灰色或黑色的果子,张的不好看但口味一流,加入浓汤里也很调味。”
    于是第四天,我喝到了涉卿和敛琅亲手做的加了狄菔果的奶汤。
    涉卿是个厨艺很棒的人……呃……鸳鸯,而他有一个同为鸳鸯的情人,名为敛琅,厨艺也很棒,所以家里的饭经常被人蹭。
    在喝了几天乳奶,偶然吃到敛琅为涉卿做的爱心便当后,我也厚着脸皮加入了蹭饭的行列。
    我没有见过敛琅,絮夏说,他的身份不足以见到可能随时受伤的幼年凤凰,但是从敛琅托涉卿带来的小凤凰专用特制便当中,我就看的出他是一个心思单纯的人。
    涉卿在看见我满足的拍着吃饱的小肚皮后,又加上了两门课,一门叫“礼仪”,一门叫“厨艺”。
    在我向絮夏倾诉的时候,他一边吃着我的小豆腐一边凉凉的说道:“他本来应该给你加上历史和政治的。”
    涉卿赞同的点点头,于是原本的一门法术课变成了五门课程。
    然后我狠狠挥开了絮夏的色狼爪,外带对方白皙的脸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翅膀印。
    第五天,是弦戈照看我。虽然在他身边能让人感觉到心灵的平静,可是被絮夏带的活泼好动的我只觉得无聊。弦戈为我弹了一天的琴,我也漫不经心的趴在床上听了一天。
    外面的人可是以听弦戈的琴为荣,连他身边的侍从和好友也很难听到,如果这件事被爱慕他的母鸟知道,我会不会直接被拖到阴暗小巷里分尸?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轻声说道:“音乐和美术是小鸟们的必修课。”
    然后我就知道,我将要学习七门课了。
    法术,礼仪,厨艺,历史,政治,音乐和美术──原来小鸟儿也不是好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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