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燕殇.结缘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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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尘多是纷乱,她一孤身女子,最能感受这无情与无助,于是,遇见便是注定的事情。
    ——文记
    行走在秋风中,他的手浮上脖子间的那道伤口,因为她的手下留情,那道口子划得并不深,但还是让他感到了一丝细致入微的疼痛。
    如果那天,面对她的是水月影,那又该是如何精彩的一场血雨腥风。
    一丝邪笑在银色头盔下油然升起。
    落樱剑术果然如传说中那般厉害,只是可惜,他已无法成就此剑术。
    因为,落樱剑法所形成的剑气与所有传统的剑法截然相反,练剑之人,倘若身体里已练就了传统剑法的剑术,再练落樱剑法时,两种相反的剑气便会在身体里相生相克,最后,会导致练剑者浑身血液逆流,甚至筋脉尽断。
    剑术越高,体内沉积的剑气便越深,便也彻底与落樱剑法绝缘。
    凌霄宝剑,配上落樱剑法,竟能完美得如此令人惊艳。
    银色头盔下的这张绝尘的脸,此刻正浮上一抹令人心惊动魄的笑意。
    终于,他看到了十年前埋下的筹码,她滋长得如此完美,甚至超乎他的想象。
    思量间,他忽的想起了什么,白袍在原地戛然停止。
    方才的她,因为与小二哥交涉不成,还。。。。。。
    于是,他毫不犹豫得朝原来的方向,逆风飞驰。
    昨夜的闲云山,下来一场大雨,雨后的闲云山,散着泥土的味道,一如往昔般清晰,自然。
    阿冉煮好了午饭,随后习惯得摆好了三副碗筷。
    “紫月不在,你怎么又忘了?”阿越柔声提醒,却见阿冉愣愣得看着呢喃空空的位子,失神很久。
    紫月离开的这些日子,阿冉消瘦了不少。
    不知道这个丫头,有没有让自己饿着。
    阿越手中执筷,一片月明星稀垂于筷间,亦悬空许久。
    雪紫月又走回到了这条热闹的吟游街。
    街道两旁喧杂的叫卖声与她肚子“咕噜咕噜“的抗议声交相辉映,饥饿的问题,是如此无法忽视。
    “姐姐,买个红薯吧!这红薯是我爷爷自己种的,可香甜哩!”一个稚嫩的声音叫住了她。
    雪紫月转眼看去,唤她姐姐的是一个年幼的女娃,看上去约莫七八岁的样子,女娃身上所穿的衣服布料十分粗糙,显得有些陈旧。
    女娃的身边站着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此刻正埋头得烤着红薯,年迈的他正是女娃口中喊着的爷爷。
    “姐姐,我爷爷亲自种的红薯,可香甜哩!你吃一个吧!”女娃继续的眼眸里闪着无辜得祈求。
    红薯腾腾得冒着热气,空气中散发着香甜的味道,浓浓得充满了宁人的乡土气息。
    雪紫月不自觉得咽了下口水。
    “姑娘,尝一个吧!”女娃的爷爷憨笑着抬起头来,布满皱纹的脸上沾着几道炭痕,许是长期烘烤炭火的缘故,黝黑的脸上泛着潮红。
    同样黝黑的手,捧着一个烤熟了的红薯,正向呢喃发出召唤。
    空空如也的胃“咕噜咕噜”得欢叫不停,渴望得等候着这香甜可口的红薯的安抚。
    白皙的手,伸向那诱人的红薯,呢喃是那么小心翼翼,那么倍怀感激。
    在这陌生而无枝可依的凡尘,竟然还能遇上这样的人,向她伸出援助之手。
    淳朴,如她思念的故乡。
    红薯碰到嘴边,温婉的女子小尝一口,满口留香。
    果然如小女娃口中所说的,他爷爷种的红薯,可香甜哩。
    雪紫月向这对爷孙俩点头致谢,便要转身离去。
    她还要赶着去南方,去他口中所说的南宫王府。
    是他说的,爹娘和哥哥会在那里与她相聚。
    此刻的她,不想再耽误时间,只想着马不停蹄得赶到那里。
    “姑娘。”那个年迈的老人在她转身的那一刻喊住了她。
    雪紫月有些疑惑得回眸望去,绝尘的眼眸里,多了一份敬重。
    “姑娘,”老人有些讪讪得开口,“你还没给钱呢?”
    钱?雪紫月不解。
    错愕与疑惑全然流泻在她绝尘的容颜。
    可是,她是哑女,如何相问。
    女娃的眼中突然滴落了委屈的泪花,她竟然激动得哭起来。
    “姐姐,我和爷爷顶着炎热的太阳卖红薯,你怎么可以和那些坏人一样,拿了红薯不给钱呢。爷爷年纪大了,那些坏人欺负他,连姐姐你也要欺负他吗?呜呜。。。。。。”女娃一边哭,一边泣说着。
    吟游街本就热闹,女娃的哭声立刻招来了行人的围观。
    女娃的话冲击着呢喃的心灵,看得她一片痛心。她听懂了,这里不是闲云山,她拿了他们的红薯,是要用钱去换的。
    也是,无缘无故的,又怎么能平白拿人家东西呢。
    只是,谁能帮她,她实在没有他们所说的钱啊?
    围观的行人,纷纷为这对爷孙抱不平。
    “想不到这么如花似玉的脸蛋,竟生了副蛇蝎心肠。”
    “就是就是,光天化日下,竟连老人小孩都要欺负。瞧瞧那双妖冶的紫眼睛,说不定是个妖怪。”
    “你们瞧瞧,看着倒是温柔贤淑,这心里窝着一团烂水草,裹着她的狼心狗肺,真恨不得撕了她的人皮面具。”
    “。。。。。。”
    行人的污言秽语,刺耳得在她耳边回荡。
    人群中的黄衫少女,此刻,是那么无助。
    握紧凌霄的手,关节泛白,她狠狠得抿着唇,那如缨的唇,就快被她的牙齿磕出血来。
    从小到大,她何时受过这般凌辱。
    为什么这凡尘中的所有人,都宁愿误解她,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能够相信她。
    或许她并不是不能解释,或许凡尘的人本就习惯如此,或许任何的解释也只是徒劳吗?
    当那抹寒意正悄悄得袭上那抹孤傲凡尘的黄衫背影时,人群中,传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声音。
    “这位姑娘的钱,我来给。”低沉得如暮鼓之音,飘渺,悠扬。
    众人纷纷将目光从黄衫少女身上投向说此话的人。
    那是一个身着繁华锦衣的文雅少年,飒爽的眉宇间竟显贵气。
    心怀如此气度,举止温文尔雅,仪表堂堂,鲜人眼目,此君的身份,普天之下,不作第二人选。
    人群中立刻有人认出了他,他便是美名远扬的逸云山庄少庄主——步樱骐。
    阳光洒在这樱花少年身上,夺目而绚烂。
    呢喃看向这声音的来源,眼眸之中,写尽感激之色。
    那是个身着锦衣的少年,衣着光鲜靓丽,一看便知是富家的公子。
    然而,这位步家公子却没有纨绔子弟固有的嚣张跋扈,少年的眉宇之间透露着几分书卷气。
    竟是那么平和。
    仿佛与世无争。
    倘若知道他的身份,想必没有人会不称他为传奇。
    从小便随父亲执掌逸云山庄,他由此而散发着一种俯仰一世的从容与淡定。
    有人说,逸云山庄,南宫王府与玉皇城三分天下。
    还有人传,南宫北庄赛皇城。
    光光凭借这些传言,便可以想象这逸云山庄的势力有多大。
    他身为逸云山庄的少庄主,今生便注定了他要走的路。
    一条与他的性格截然相反的路。
    迎向雪紫月感激的目光,步樱骐回之以淡淡的笑容。
    “小晶。”他回头,温柔示意他的侍女。
    水冰晶授意,一看少爷那情形,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她在身侧的碎花布袋里掏了半天,一会儿有些抱怨得对她的少爷说:“少爷,余下的几个铜钱都给了那几个沿途乞讨的小厮,现在,就剩下没找开的金锭子了。”
    “那就给他们一个金锭子吧!”
    众人唏嘘不已!
    这句令众人叹为观止的话,却从他口中如此云淡风轻得说出来。
    水冰晶知道自家公子最是爱打抱不平,这样的傻事,她早已司空见惯。
    灵巧的嘴巴无奈得撅起,心中虽有些舍不得,却也只能掏出来。
    金锭子是少爷的,自然是少爷说了算。
    水冰晶伶俐得将金子塞给那个年迈的老人,“给你!都够买好几框红薯了。”她忍不住得嗔怪了句。
    卖红薯的爷孙俩面对突如其来的恩惠,都惊讶得呆在原地,连连喊着“谢谢,谢谢!”除此,却再也说不出别的字来。
    水冰晶有些得摇了摇头,拜他少爷的慈悲所赐,这一路的谢谢都让她的耳朵听出茧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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