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7章冯家的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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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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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云镇出来,两人继续往青阳城的方向走。
走了三天,路过一个叫广安镇的地方。
镇子不大,但进镇的时候,一阵香味飘过来——酱香,混着肉香,还有一点点甜味儿。
林幽墨的步子慢了,他站在路口,鼻子动了动,顺着香味看过去——街角有座三层酒楼,挂着“望月楼”的牌子,门口蒸笼冒着白气。
“闻到了吗?”他问凌尘。
凌尘点头。
林幽墨把折扇一合:“走,进去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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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雅座,临窗的位置。
林幽墨点了酱鸭、醋鱼、红烧肉、清炒时蔬,外加一壶本地米酒。
菜上得很快,摆满一桌。酱鸭红亮,醋鱼白嫩,红烧肉颤巍巍冒着油光,青菜翠绿绿的,看着就清爽。
林幽墨每样夹一筷子,放进嘴里,嚼嚼,点点头。
凌尘坐在对面,等了一会才开始动筷子。
林幽墨看在眼里,没说破,只是给他倒了杯米酒:“尝尝,甜的。”
凌尘端起来抿了一口,眉头松了松——确实是甜的,有点像小时候喝过的某种东西。
两人都在安静地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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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包厢突然传来声音,一开始还好,就是正常的说话声,后来声音越来越大,大到林幽墨筷子都停了一下。
“爹!你不能这样对姐姐!”一个少年的声音,又急又气,听着像是随时要炸。
“我是一家之主,轮不到你说话!”中年男人的声音更响,隔着墙都能闻见那股酒气。
“姐姐为家里做了多少事!你凭什么——”
“凭什么?凭我是她爹!老子说让她嫁谁就嫁谁,怎么着,还要跟你商量?”
“砰”的一声巨响,像是一掌拍在桌子上,震得墙都跟着抖了抖。
林幽墨筷子夹着那块红烧肉,悬在半空中停了停。
这人说话很烦,都影响他吃饭了。
但他嚼着肉,耳朵却不由自主地支棱起来——听了一会儿,他心想,这年头,当弟弟的能这么护着姐姐的,还真不多见。
他夹了块红烧肉,慢慢嚼着,一边嚼一边竖着耳朵听,表情还挺专注,跟听说书似的。
凌尘看他一眼,手按在剑柄上,眼神里带着点询问的意思:要不要我去隔壁让他们安静一下?
林幽墨摇摇头,用筷子点了点桌上的菜,意思是:不用管,咱们吃咱们的。
凌尘松开剑柄,继续吃菜。
隔壁的吵架还在继续,吵得那叫一个热闹。
林幽墨一边吃一边听,心里默默给这场戏打分——台词稍微有点重复,这边建议精简一下。
片刻后,隔壁包厢的门“哐”的一声被推开。
少年被推了出来,踉跄了两步才站稳,中年男人站在门口,脸红得像猪肝,浑身酒气熏天:“滚出去!别来烦老子喝酒!”
少年眼眶红透,嘴唇抿得死紧,攥着拳头站在走廊上。
他一扭头,正好对上林幽墨的目光。
林幽墨筷子夹着菜,看了他一眼,那眼神既不热络也不冷漠。
少年咬了咬牙,转身“噔噔噔”跑下楼去了。
林幽墨收回视线,把菜送进嘴里,慢慢嚼着。
凌尘看了他一眼。
林幽墨没说话,又夹了一筷子菜。
凌尘也没说话,继续吃饭。
过了一会儿,林幽墨忽然开口:“刚才那个弟弟,挺有意思的。”
凌尘看他,林幽墨夹了块鱼肉,慢悠悠地说:“这年头,当儿子的敢跟爹这么拍桌子,少见。”
凌尘没接话,只是点了点头。
林幽墨又嚼了两口肉,忽然笑了:“他姐应该对他不错。”
凌尘想了想,又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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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幽墨嚼着肉,筷子继续伸向那盘醋鱼,刚夹起一块,楼下就传来嘈杂声。
“不长眼的东西!”
然后是巴掌的风声,和一个少年的惊呼。
林幽墨头也没抬,就手里的筷子随手一甩。
那根筷子贴着栏杆飞出去,穿过楼梯口,正中什么东西——“啪”的一声脆响。
“啊!”楼下传来惨叫。
凌尘手按剑柄,往楼梯口看了一眼。
一个醉汉跌坐在地,捂着手腕,酒醒了三分。
他面前站着刚才那个少年,脸上还带着惊恐。
醉汉的旁边掉落一根筷子——刚才就是这根筷子抽在他的手腕上,留下了一道醒目的红印,要是力道再重点,恐怕连骨头都得打断。
醉汉握着自己的手腕地抬起头,朝上方望去。
林幽墨的声音从楼上传来,懒洋洋的:“打孩子多没意思啊,上来喝两杯呗?”
醉汉看见那双眼睛——平静得像一潭深水,看不见底。
他打了个寒颤,连滚带爬地仓皇逃开。
少年愣在了原地,看着那根筷子,又抬头看向楼上。
林幽墨已经收回视线,筷子伸向那盘招牌的酸菜鱼——夹了个空。
凌尘看到后就把那盘酸菜鱼往他面前挪了挪。
一个十来岁的少年直挺挺跪在他们桌边,眼眶红得像兔子,脑门往地上一磕:“公子,您一定是个高人!求求您,帮帮我姐姐吧!”
整个小饭馆瞬间安静,凌尘筷子一顿,手已经按上剑柄。
林幽墨抬眼看了看这位突然出现的少年,又看了看自己筷子上刚夹起来的那块鱼肉——鱼肉还在滴汤汁,热腾腾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他沉默了一秒,然后抬了抬手。
凌尘见状,把手从剑柄上松开。
“起来说话。”林幽墨把鱼肉送进嘴里,细嚼慢咽咽下去,才不紧不慢地开口,“跪着我没法好好吃饭,毕竟你都跪得这么虔诚,我吃得很有压力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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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叫冯宝,十二岁,广安镇冯家布庄的少爷。
长得白白净净,眉眼还挺周正——就是这会儿眼眶红得跟兔子似的,说话一抽一抽,活像被人当街抢了糖葫芦还顺便踹了一脚。
三日前,他爹冯贵外出收账,路上遇了劫匪。
财物被抢,人也差点没命——据冯宝说,当时刀都架脖子上了,他爹吓得腿软,裤腰带以下都湿了一大片。
(这话是他凑到林幽墨耳边小声补充的,说完还心虚地往四周瞅了瞅,生怕隔墙有耳传到他爹那儿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乞丐冲了出来。
打狗棍舞得虎虎生风,愣是把三个劫匪打得抱头鼠窜。
乞丐救完人,就把棍子往地上一杵,拍拍身上的土,张嘴就来了一句:“我救了你一命,你要把你女儿嫁给我。”
冯贵当时脑子还懵着——劫匪的刀光还在眼前晃,湿透的裤子还没来得及换,听见这话也没过脑子,点头如捣蒜:“行行行,你说什么都行!”
回来了,就逼大女儿冯婉出嫁。
冯婉今年二十。
从十七岁开始接手布庄,4年下来,进货出货、账目往来、伙计调度、叔伯关系、客户应酬,全是她一手操持。
叔伯们服她(每年都获利)、掌柜们听她,客户只认她。
这场婚嫁冯婉不愿意,冯宝也不愿意,冯母更是每日都以泪洗面,一边哭一边骂,骂完接着哭,哭完接着骂,家里的抹布都换了三轮。
叔伯们来劝,冯贵拍桌子:“我是一家之主,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掌柜们来劝,冯贵吹胡子:“我欠的恩情,我女儿还,天经地义!”
冯母来哭,冯贵一甩袖子:“妇人之见,你懂什么!”
但是冯贵就是铁了心,后面更是直接不回家了。
冯宝说完了,眼眶又红了。
他抬起袖子擦了擦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林幽墨,活像一只等人投喂的小狗——还是那种被人踹过两脚、饿了三顿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