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酒精过敏源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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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人好久没见,话题越聊越多,从以前上学的趣事说到现在各自的生活,一直聊到凌晨四点,都还没有要散场的意思。
    茶几上的柠汁空了好几杯,瓜子和花生壳也堆了小半碟,气氛依旧热络。
    谭明煦从小就不能喝太多酒,因为他有轻微的酒精过敏,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就连身边这群玩了多年的朋友都不清楚。
    以前每次聚会有人劝酒,总有宋正初在旁边帮忙挡着——要么说谭明煦第二天要早起,要么直接替他把酒喝了,所以谭明煦平时基本很少碰酒。
    他发现自己酒精过敏,还是很早之前的事。
    那时候他才十岁左右,具体是哪一天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天父亲在家里应酬,客人走后,佣人还没来得及收拾桌上的酒杯,他觉得好奇,趁大人不注意,偷偷拿起其中一个杯子抿了一口。
    谭父年轻时除了爱赌,也爱喝酒,每顿饭都得小酌一口,这点谭明煦倒也是随他,可惜偏偏酒精过敏。
    那天他只喝了一小口,量少得几乎可以忽略,当时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症状。
    到了晚上洗澡的时候,他缠着要跟宋正初一起洗,脱衣服时,宋正初才发现他胳膊上起了一片红疹子。
    宋正初当时挺焦急的,拉着他的胳膊反复看,连忙去找谭父谭母说这件事。
    可谭父谭母觉得小孩子皮肤嫩,偶尔起疹子很正常,没太当回事,只让宋正初带他去药店拿点药膏涂一涂就行。
    那家药店开在他们家楼下,店主和谭家是多年的邻居,平时两家偶尔会串串门,过年的时候店主还会给谭明煦和宋正初发红包,关系一直很好。
    两人到了药店,看店的是店主的女儿,也是学医的,一大学毕业就回来继承家业,医师一看到谭明煦胳膊上的红疹子,就说这不是普通的疹子,像是过敏的症状,接着又问谭明煦当天吃了什么特别的东西。
    谭明煦心里有点慌,怕承认偷喝酒会被骂,便想了想,选择隐瞒,只摇着头说没吃什么特别的。
    宋正初怕漏掉关键信息,就跟医师报了几个谭明煦今天和昨晚吃过的东西——有家里做的红烧肉、菠萝包、下午吃的双球巧克力,还有放学时在小吃街买的鱼蛋、烤肠和关东煮。
    医师听完皱了皱眉,说吃的东西太杂了,不好直接判断是对什么过敏,只能先拿点抗过敏的药膏给他涂上,之后几天尽量别再吃报过的那些东西,观察看看。
    谭明煦一听就急了,连忙替自己辩解:“可是我之前吃这些都没事啊,巧克力和鱼蛋我上周还吃了呢!”
    医师很淡定地看着他,解释说:“你这是慢性过敏体质,有些过敏原不是吃一次就会有反应的,得积累到一定量,或者身体状态变化时,才会慢慢显现出来。”
    旁边的宋正初听完,立刻接话:“那以后双球巧克力不能再吃了,小吃街的那些零食也得禁了,省得再过敏。”
    谭明煦一听就慌了——双球巧克力是他最爱的零食,小吃街的鱼蛋、烤肠更是每周都要吃几次,他怕宋正初真的要对他的“小零食仓”下手,连忙拉了拉医师的衣角,小声说:“医师姐姐,我其实今晚还偷偷喝了爸爸的一口酒……就一小口。”
    医师和宋正初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问题出在酒上。
    谭明煦看着两人的眼神,心里有点心虚,乖乖地低下头,没再说话,安安静静等着宋正初帮他拿药、付账。
    从那以后,有宋正初护着,谭明煦就再也没沾过酒。
    他那群朋友总拿这事调侃,说宋正初护着谭明煦的样子,就跟护着自家小媳妇似的。
    谭明煦没心思理会这些玩笑,满脑子只担心宋正初会喝多。
    不过好在宋正初酒量好,每次都能把那帮朋友喝得东倒西歪,自己却一点事都没有,清醒得很。
    他们这群人第一次一起喝酒,当时谭明煦没有喝,大家也没多说什么。
    可到了第二次、第三次聚会,朋友们就开始有意见了,纷纷抗议,说不管怎么样,谭明煦总得喝一次,不然就不够朋友。
    宋正初见大家态度坚决,就跟他们打了个赌:“想让谭明煦喝酒也行,你们得先把我灌倒。要是我倒了,就让他喝;要是我没倒,以后你们就别再提让他喝酒的事。”
    结果显而易见,没人能把宋正初灌倒。
    打那以后,朋友们果然没再提过让谭明煦喝酒的事。
    今晚聚会,王超也没勉强谭明煦,只让他抿了一口酒意思意思,之后大家就都改喝奶茶、饮料了,气氛照样热闹。
    这场难得的朋友聚会,一直持续到天快亮才结束。
    众人走到门口准备分道扬镳时,王超特意拍了拍谭明煦的肩膀说:“这次聚会我们都玩得特别尽兴,下次你把初仔也带出来,我们多少得跟他喝几杯。”
    谭明煦笑着答应:“那说好了,到时候你们可别灌得太猛啊。”
    “我们哪灌得过他啊。”一旁的陆长铮插了句话,语气里带着点无奈,又有点佩服。
    谭明煦听了,嘴角笑得更大了,刚想再说点什么,不远处突然传来汽车喇叭的鸣笛声。
    众人都顺着声音望过去,谭明煦一看到那辆车,呼吸瞬间顿了一下,接着立刻转身跑下门口的台阶。
    朋友们都懵了,看着谭明煦急匆匆跑下去的背影,心里满是好奇,纷纷伸长脖子往那边看。
    正好这时,有人从驾驶座上下来了。
    下来的人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身形高大,长相帅气,跟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惹眼,只是气质比以前更沉稳、更成熟了,少了几分青涩,多了几分干练。
    朋友们见状,也赶紧跟着冲下台阶。
    陆长铮跟那人的关系向来要好,一见到他,就伸手用拳头轻轻打在对方肩上,笑着用一口不是很流利的港腔说道:“初仔,你好嘢,而家才出现,下次讲乜都得饮几杯。(初仔,你真厉害,现在才出现,下次不管怎么说也得喝几杯。)”
    宋正初扫了他们一圈,语气淡淡的:“下次再说吧,这次先不聊这个。”
    说完,他就绕到副驾驶那边,给谭明煦打开了车门。
    谭明煦朝着朋友们挥了挥手道别,然后弯腰坐进了副驾驶。
    宋正初把副驾驶的车门关上,转头对朋友们说:“我先送煦仔回去,从这儿回香港还得一个多小时路程,下次再约。”
    “ok。”王超比了个手势,示意他们放心走。
    陆长铮和其他人也跟着附和:“好的,路上注意安全。”
    看着汽车的车尾渐渐远去,王超忍不住叹了口气,感慨道:“初仔现在变化真大啊,那气质强得让人有点压迫感。”
    “他这几年经历的那些事,换作别人根本承受不住,能撑到现在,心是真的强大。”李哲也望着车尾消失的方向,语气里满是感慨。
    陆长铮扫了他俩一眼,赶紧提醒:“你们可别多嘴,这事正初特意交代过,明煦不知道。要是让明煦知道了,你们俩都没好果子吃,到时候别怪正初不顾往日的情分。”
    “我们知道轻重,不会乱讲的。”李哲垂下眼眸,认真地说道。
    王超却有点不服气,反驳道:“你这话什么意思啊?合着说我们是大嘴巴呗?我们也没在煦仔面前提过这事啊!”
    陆长铮上前搂住王超的肩膀,低下头,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却带着点咬牙的语气说:“要不是我提前跟你们说不能喝酒,你们喝多了指不定把什么都招了!谁不知道你们俩藏不住事?要不然正初也不会老防着你们,不让你们单独见明煦。昨天要不是我牵头,你们能聚得起来?”
    “放屁,老子我……”王超气得用力动了动肩膀,想甩开陆长铮搭在他肩上的手,刚要开口骂人,就被陆长铮伸手捏住了嘴唇,把话头掐断了。
    “你别不服气,我跟你说的是实话。要是因为这点事,咱们这么多年的友谊散了,多不值当。”陆长铮的语气缓和了些。
    王超不说话了,沉默着。
    陆长铮松开手,率先迈步走在他前面,双手悠闲地抱在后脑勺上,说道:“行了,别愣着了,我送你回去。”
    谭明煦靠在副驾驶座椅上,闭上眼睛。
    之前郁闷了一整晚的心情,这会儿总算像被风吹散似的豁然开朗。
    可宋正初就坐在身边,这份踏实又让他觉得有些不真实,犹豫了几秒,他又悄悄睁开一只眼睛,偷偷打量身旁的人。
    宋正初正专注地握着方向盘开车,视线始终落在前方的路面上,只是下颌线绷得紧紧的,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紧绷。
    这模样谭明煦再熟悉不过,他连忙直起身,身体微微倾向宋正初,一边仔细观察他的脸色,一边开口用粤语问:“你点解返咗嚟?(你怎么回来了?)”
    “事搞掂咗就返嚟啦。(事情搞定就回来了。)”宋正初没有转头看他,只用眼角余光飞快瞥了一眼车窗外掠过的街景,语气平淡地回应,听不出太多情绪。
    谭明煦重新靠回座椅,抿了抿有些发干的嘴唇,心里琢磨了一会儿,又轻声开口:“我想请你帮个忙,办件事。”
    宋正初依旧没看他,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抬起来撑在车窗边,手指轻轻搭在窗框上,随口问道:“什么事?”
    “我有个朋友系做TVB嘅,你帮我介绍啲资源畀佢啦!(我有个朋友是做TVB的,你帮我介绍点资源给她啊!)”谭明煦把想托的事说出来,语气里带着点期待。
    宋正初听到这话,握着方向盘的手顿了一下,沉默了片刻,才缓缓应道:“嗯,叫咩名啊?(叫什么名字?)”
    “Michelle。”谭明煦立刻报出朋友的英文名。
    “知啦。”宋正初简单应了两个字,之后便没再说话,车厢里又恢复了安静。
    这样平静得有些沉闷的对话,让谭明煦浑身不自在。
    他平时本就爱热闹,在朋友和家人面前向来咋咋呼呼,就算以前宋正初话不多,也不会像现在这样透着股疏离感,眼下的氛围实在让他心里发堵。
    最终,他还是没忍住,试探着问:“你是不是在深圳的工作不顺利啊?”
    谭明煦的父亲在有了孩子后,就开了一家小公司。
    后来公司慢慢发展,规模越做越大,业务也逐渐聚焦在娱乐圈和新传媒领域——不仅包装明星、孵化网红,还涉足影视制作和短剧拍摄。
    在还没有这些业务的时候,公司主要做的是传统传媒相关的活儿。
    谭明煦打小就不喜欢坐在办公室里管公司的事,对生意上的门道更是一窍不通。
    谭父知道他的性子,也不勉强,就把公司全权交给了宋正初打理。
    宋正初没辜负谭父的期望,接手公司后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把业务版图扩大,让公司在行业里站稳了脚跟,还得到了不少业内前辈的认可和赞扬。
    谭明煦一直为宋正初感到骄傲,而他自己则依旧过着游手好闲的日子,每天除了吃吃喝喝,就是和朋友出去玩,要么就是在家睡懒觉,公司里的事他一概不想管。
    宋正初也从不让他为难,只要是谭明煦不喜欢、不愿意做的事,全由他一肩扛下来。
    但谭明煦也渐渐察觉到,从宋正初接手公司的一年多前开始,一直到现在,宋正初就忙得脚不沾地。
    有时候忙到连家都不回,直接在公司过夜;有时候谭明煦一个人在家待着无聊,想着去公司找宋正初一起吃顿饭,可每次到了公司,不是被告知宋正初正在开重要会议,就是已经出门去和客户谈生意了。
    谭明煦心里清楚,宋正初这么拼,都是为了他——为了让他能一直安安心心、无忧无虑地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不用为生计和未来操心。
    有很多次,谭明煦看到宋正初在他面前接工作电话,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语气里满是他听不懂的专业术语,那时候他会觉得自己和宋正初之间隔着点什么,忍不住有些失落。
    可当他看到宋正初挂了电话后,独自坐在沙发上揉着眉心,或是站在窗边望着外面发呆的孤独背影时,心里又会突然涌上一阵心疼。
    这么多年过去了,宋正初一直陪在他身边,也在谭家住了二十年。
    可谭明煦始终觉得,宋正初没有真正融入这个家。
    宋正初还是那个小时候没父没母、只能寄人篱下的孩子。
    谭父谭母待他很好,从来没有把他当外人,甚至比待亲生孩子还上心,可那终究不是他血缘意义上的父母,不是他真正的家人。
    这份客气的温暖,好像始终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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