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逃生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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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躲在角落,冷眼观察着沈荆山。
    他很不适应。长久的蜗居于室,使他失去了与人正常交往的能力。人少时还好,同我这种人相处也勉强正常。一旦进入陌生的群体,他就会坐立不安。
    起初,他只是无意识地将筷子戳到残破桌子上的黑洞,一下又一下。后来,他的行为遭到一些客人的不满,在众人排斥的神情下,他放下筷子,开始抖腿。
    表面上看,他的问题不大。这里的客人毛病多,抖腿的大有人在。如果不是筷子进洞的声响过于机械化,在黑暗潮湿的夜里显得怪异,没人会在意他。
    直到闪电的光刺破黑暗,轰隆作响的雷鸣在沈荆山的耳边打转,他开始受不住了。
    抖动越来越明显,沈荆山的眼睛放空,瞳孔失焦。他陷入在自己的世界里,嘴唇张了又张,在与幻想中的人对话。
    “啊!”他忽然起身,对虚空处大叫,叫完便躲在桌子下面,连头也不敢伸出来。
    沈荆山的病越来越严重。在极度紧绷的条件下,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引发他的幻觉,甚至是癫狂。我挑在雷雨交加的时刻,就是存了这种心思,要他当场发病,陷入无助。
    他的症状很快吸引到客人的注意,包括那群黄毛。
    他们仿佛找到了兔子的狼般,哈哈笑道:“看,那有个神经病!”
    “还在那儿哭,不会在找妈妈吧?”一人道。
    为首的那人双眼一眯,“把他拉出来吧,这个样子,影响市容。”他语气淡淡。
    这人的出现,立刻让我心生警觉。不光是因为他在我的计划外出现,更重要的是,我能认出他。
    他是上次带人打徐家明的人。如果不是我顺手相助,徐家明红肿的眼睛可能会直接瞎掉。我不清楚这个人究竟是谁,但我知道,他应当是个有点关系却不入流的小角色。
    假如他的社会地位还可以,他不可能认不出沈荆山,即使沈荆山的摸样与从前变化不小。
    看他的样子,也许是他对沈荆山窝窝囊囊的神态不满,认为沈荆山没有男子气概。这种想法很牵强,我不认为这么简单条件会让他盯上沈荆山。
    那是为什么呢?
    没等我想出理由,黄毛的头头就蛮横地提拉沈荆山的领子,把他从桌底下拖出来。沈荆山本就在挣扎,被人恶意地拖后,开始疯狂地尖叫,就像一个待宰的羔羊,倔强而又无用地反抗将死的命运。
    这过了,不是我安排的剧情,我所剩不多的良心在看见沈荆山被打后隐隐作痛。
    冲出去?不,太莽撞,我可能会被盯上。
    找警察?且不说会不会有人来管,警察到这儿的时候,沈荆山估计也快歇菜了。
    找沈家的人?他们不是傻子,一定会反应过来,怪罪到我的身上。
    踌躇之中,我的余光一瞥,看见停在店前的哈雷。这无疑是良好的器具,将我们快速带离这个地方。可问题是,我怎么把他从店里带出去?
    我确实有办法,但是办法比较损。
    据我观察,那群小混混不是走来的,他们骑着车。自行车上裹着大小不一的布条,这是他们这群人的时髦。情急之中,我只好拿出准备好的打火机——原计划是为了沈荆山准备的,一个个点燃布条,然后大喊:“着火啦,着火啦!”
    顿时,红色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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