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做梦啦【1】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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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颗浸润了血色的汗珠滴落下来,骗人骗己的眼障被天光凿开,粉身碎骨。
    沉重的四肢刺激大脑,我本能地撬开沉重的眼皮,麻溜地睁眼看世界。一向挂机的大脑今日突然上线,非同寻常的专注力爆发。
    额……但是似乎爆偏了。
    当我发现我正在异常努力盯着远在天边的一朵模糊的云研究时,保守估计已经距我睁开眼睛时过去了将近1个小时。
    天旋地转,光怪陆离,我像喝了二斤白的刚躺下,脑瓜子里面有小鸟乐队在开派对。
    唧唧啾啾,嘁嘁喳喳。
    哦,原来在那里啊。
    是崖边一串飞鸟衔着落日残霞刺进云雾涌浪中。
    也许这就是“25小时黑夜”那家酒保每次端上来的八分泡两分酒的啤酒的灵感。
    我抿了抿干涩的嘴唇,嘴里泛起的苦味让我想起那很久没尝到的滋味,暗暗保证下次再见他时再也不说他小气了,我好像能理解他的藏在酒精中的浪漫了。
    像躺在云朵里,我舒服地想再次睡去,却不想一片阴影没什么眼力见地倾却轧过来,附带着一小片雷阵雨砸到我脸上。
    我一骨碌爬起来,想起我妈说,要是阳台上的花淋雨了,我也可以直接以死谢罪了。
    谁料我起身起得太急了,眼前一黑,硬生生僵在原地。脑瓜里的小鸟派对也叫嚣着要砸场子,我抱着一万斤重的脑袋昏昏沉沉地想起来,我已经两年没见我妈了。
    最后见面那回,还是她和小姨站在训练营的大门笑着说,这次通不过训练营就不用回家了。
    没想到,她还真说对了。
    我还真因为没有通过训练营回不了家了。
    妈耶,我滴老母亲,我最亲爱的人,您这金口怎么老是开错地方啊。
    您说我30岁之前必定能成大器那事儿,但是咋到现在还没有动静,我实在受不住了。
    眼前的黑雾褪去,好几张熟悉的脸亮起来,我甩了甩脑袋,等待着眼前虚化的好几张脸慢慢合成一张清晰的面孔。
    待看清那人长相,霎时酒醒了。
    “孟钟!”
    我草,她怎么在这里,我不是和她爹商量好了吗,通过DMM训练营的直通票换他闺女的黄金单身贵族的身份。
    当时,一脚把她踢回“真午之镜”时,她那要杀人的眼神我还记得呢!
    “对不起啊,小闹钟,我不是故意的,都是你爹给的条件太诱惑了!!”
    时势造英雄,英雄变狗熊,识时务者为俊杰,三十六计走为上记!
    我铆足了劲儿往前冲,但还是一睁眼发现她还是站在我面前。
    我勾着腰护着头等了半天也没有等来一句话,料想她应该也没与找我算账的意思,心也就放进肚子里了。
    我就知道她不会和我一般见识的,跟我这样“纯完蛋的烂泥(训练营的教官说的)”分手,对她应该来说百利而无一害。毕竟,当时是因为她不得不要借助我的身体找到回家的路,而我见色起意威逼利诱她,她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我的示爱。
    我算不上什么正常人,没有干过一件正常人该干的事,而她也不是人,我俩简直天造地设的一对。要不是他爹的利诱来得太及时,我是不会放弃和她双宿双飞的。
    但是,几乎赶不上计划嘛。
    她真不是人,这不是开玩笑的。
    她是在我梦里醒过来的隗。
    大概从二十年前开始第一个隗觉醒的案例出现,差不多每三十亿人中才有可能觉醒过来一个隗,现在全联盟能找出来的不过百人。
    好巧不巧,这辈子抽奖活动最高只拿过鼓励奖的家伙,却结结实实走了个大运。
    我问她我是不是拿了什么救世主的剧本,天下即将大乱,需要我去拯救。
    她说让我趁早洗洗睡吧。
    当天夜里我听话地八点就上床睡觉了,果然她在我梦里找到我。潜意识里的我都已经忘记她是谁了。却不想她连我的梦境都能进去自由,这下好了,连我的潜意识都将她记得牢牢的。
    不知道怎么搞的,她带我来到一块巨大的镜子面前,说她家就在里面。
    我说那你回去吧,你在我这,我都不敢乱想什么红橙绿青蓝紫的内容了,那种浏览器不上锁的感觉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但她沮丧地说,她不知道怎么穿过镜子了。
    我一听也傻眼了,啥意思,这是要和我长相厮守了。
    没等我俩商量出个所以然,就到了“DMM新青年训练营”开营的日子,我只好把她藏在身体里去了,心想着反正没几天,应该也没有人会发现。
    但是事实说明,我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混不吝草包,意外来临的时候,我第一反应虽然不是含着手指找妈妈,但处理起事情来还不如一个小宝宝。
    我呢,据我妈说是十里八村实际上心地最善良一孩子,我也没听见过认识我的人说我一个”不”字的,当然,那些说我不好的,我就不听哈。
    许虽然我缠着孟钟不放,但没想真欺负她,也就是因为我舔得到位,舔得舒心,舔得科学有计划,她才勉强大发慈悲勉强和我待在一起。
    但在临近毕业大考时,意外来临了,“上面的”叫我们把身体里的隗交给联盟统一保管,说什么以免隗借助造梦师的不断成长,脱离控制。我本来以为这事儿跟我没关系,我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起过孟钟,但是那个教官却咬死说我身体藏着一个隗,非要我交出隗。
    笑死了!
    可能吗?!
    因为我那有权有势的妈,我想要什么没有?
    还从来没有人能从我手里抢东西,何况这是我预备带回家给我妈看的另一半!
    不过还好,也就是这时候,趁着我女朋友外出,我未来的老丈人找上门了。
    他一挥手就甩给我一张大额支票,还留下那句经典的台词:“给你五十万,离开我女儿”。
    “你打发要饭的呢?”即使他是我的老丈人,我也不能理解他的贫穷。她闺女只值五十万吗?那我出五百万,我打算和您闺女来个十生十世的爱恋。
    “外加,保你通过训练营的考试,我在”里面”有点关系。”
    可笑!那可是我的女朋友,那是爱情,懂吗?
    但是当天晚上,我就猪脑控制大脑,不知道怎么合计的,按照前老丈人的指示一脚把我前女友踹回了老家。
    回忆被一阵雨浇湿,我正要伤感的雨中唱一首我最爱的《雨蝶》的时候,我发现那不是雨,一阵熟悉的血腥气卷进我的鼻腔。
    我抹了掉在头发上的液体,嗡地大脑空白一片。刚要卖痴讨饶的话也噎在嗓子眼里,不上不下卡得我几乎喘不上气。
    满手的血。
    烫得我的手直抖。
    我感觉脖子里面似乎生锈了,因为我转动脖子去看她的时候,几乎听见了里面脆亮的骨头摩擦声,那一瞬间,我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人是我那无论何时何地都绝对干干净净、板板正正的女……前女友了。
    先不说她那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的惨烈外伤,就连她平时打理得齐齐整整决不允许有一丝混乱的白色额发,如今也只是灰扑扑的黏在脸侧。
    就这么说吧,铁刘海对她的重要性不亚于艺术之于章鱼哥,整根的面条之于意大利人。
    而且都这样了,她还一个劲儿地想从地上爬起来。
    “我说,你这都这样了,消停会成不成啊!你那腰和人签对赌条约了是吧,弯一下就赔人家五百万!”
    这愣子跟没听见我说话一样,还用那没有一个好指甲的爪子又扣进了身侧的石缝里。我看着不由地握了握拳,牙酸地抽了一口气,忙上去扶她,却发现自己的手从她身上穿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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