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去县城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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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已经决定和小蠢货一起过日子,怎么可能分床睡。
    现在就分床,以后岂不是要和离。
    该有的福利,一样不能少。
    沈念纠结道:“可是我睡姿很差哎。”
    要是他晚上滚到黎又夏身上,黎又夏会不会打他。
    想起沈念的睡姿,黎又夏也想一个人睡了。
    当然,只是想想。
    “没事,床够大,你还能占一整张床不成。”即便能占,他也会把人扳回来。
    两人在一起,不止是性格磨合,还有生活习惯也要磨合。
    遇到困难就退缩,那怎么行。
    沈念已经困的扛不住,迷迷糊糊道:“要是压到你,可不许打我。”
    黎又夏心一软,摸摸沈念的头:“绝对不打你,睡吧。”
    造孽,给人打出阴影了,觉都睡不踏实。
    闻言,沈念没了担忧,自觉滚到墙边,秒入睡。
    黎又夏今天也累惨了,上床扯过被子睡觉。
    半夜,黎又夏被脖子间的痒意唤醒。
    睁开眼睛,只见沈念八爪章鱼般缠着他,头靠在他脖颈里。
    睡的可熟了。
    黎又夏刚想扒拉开人,又想到以后他们要一直睡一张床。
    只能尽量习惯沈念的睡姿。
    闭上眼,重新酝酿睡意。
    天刚蒙蒙亮,院门敲响,黎又夏从梦中醒来,扒拉开身上的人。
    打了个哈欠,披上外衣出门。
    隔壁家的鸡才刚刚打鸣,估计才卯时,约莫六点左右。
    黎又夏刚开院门,手里就塞进个热乎的饼:“来了啊,进屋歇一会,睡过头了,我把沈念叫醒,洗把脸就走。”
    昨晚上睡的有点晚,白天又太累了,以至于早上没起来。
    沈林啃着个饼,手里拿着片叶子,上面放着些酱。
    “没事,我就在门外等你,牛车上有菜,我得看着。”
    这天还没亮透,要是哪个手欠的趁着夜色薅两把菜,他都没处说。
    咬了口带酱的饼,黎又夏清醒多了,就着沈林手里的酱把饼吃完。
    “饼别给沈念留了,这家伙估计要睡到县城,冷了不好吃。”
    他都没睡够,更何况沈念。
    “啥,你要把沈念带去县城?他连镇上都没去过,而且胆子又小,去县城真的没问题么。”
    饼的确是留给沈念的。
    毕竟两人都没个锅碗瓢盆,黎又夏去了县城,中午就没人做饭。
    沈林索性让他娘多烙了两个。
    知道是给沈念吃,他娘还用了好面。
    黎又夏翻了个白眼:“那有什么,我也没有去过镇上。”
    就是没去过才要去,不接触人群怎么行。
    沈林切了一声:“沈念和你一样么,他能乐意去吗?他可是怕人。”
    见村里人都怕,更别说县城的人。
    黎又夏自信的摆摆手:“没事,他睡着了,直接给人抱上牛车,等他醒来,估摸着到县城了。”
    沈念肯定不乐意,但山人有妙计。
    趁他睡,抱上车。
    人家小两口的事,沈林也不好多说:“那行吧,饼我们俩一人一个。”
    黎又夏接过饼叼嘴里,吃着回卧房,挪开箱子,从墙角的石缝里摸出个包。
    拿出十两银子,又将剩下的六十五两放回去。
    囫囵的洗漱完,又替沈念擦擦白净的脸,给人穿上衣服,一把抱出门。
    “沈林,帮我锁门。”
    “好嘞!”
    牛车慢慢入了夜色,沈念一直没醒过,连呼吸节奏都没变过。
    黎又夏把人揽在怀里,好笑道:“睡的可真够沉,被我卖了都不知道。”
    闻言,沈林吓得一个哆嗦,差点从牛车上滚下来。
    “你可别真把人卖了。”
    “想什么呢,现在小蠢货成了我夫郎,我哪舍得卖他。”黎又夏真想看看沈林脑子里装的什么东西。
    这鬼话也相信。
    沈林干巴巴的笑笑:“这不,你之前天天坑沈念嘛。”
    谁知道黎又夏会不会脑子犯浑,见手里没银子花,就把人卖了。
    这下,黎又夏笑不出来了。
    去县城的牛车很多,大部分是载人,只有少部分送货。
    黎又夏的村子去县城路程和镇上差不多,因此大部分人都会去县城。
    清水县县令是难得的清明公正之人,敢闹事的人少。
    当然,清水县下的镇子也算和谐,但镇子离县城远,总有那么些老鼠屎会搅锅。
    因此,只要路程不远,大部分百姓更乐意来县城。
    牛车脚程慢,约莫一个时辰,才来到城门口。
    黎又夏抱沈念下了牛车:“我们在这里分开,中午我请你吃饭,你对县城比较熟,自己说个地方遇。”
    沈林是去卖菜,在跟着就不合适了。
    “你第一次来县城,要不和我一起去送菜,我送完菜在带你逛逛。”沈林有点担心没来过县城的两人。
    黎又夏是现代大城市混过的人,一点不虚县城:“不必,你告诉我地方就行。”
    县城管理好,他不惹事就行。
    “县城里馄饨汤店生意好,店面大,比较好找,到时候我们在店门口遇。”眼看时辰差不多,沈林也不耽误,告诉相遇的地方就匆匆离开。
    沈念被叫醒时,才发现到了陌生地方,脸色瞬间惨白。
    紧紧揪着黎又夏的衣角:“这…这是…哪!”
    见状,黎又夏赶忙解释道:“这里是县城,我们来买些东西。”
    听到县城二字,沈念放松下来,没那么害怕:“县城啊,好大!”
    已经准备好哄人的黎又夏,打了满腔腹稿,全用不上。
    好奇道:“你不怕!”
    沈念大眼盯着来往行人,满眼新奇:“有一点点,但不怕人,只是不熟悉环境,有点陌生感。”
    黎又夏懂了。
    小蠢货是怕村里人,并不怕外面的人。
    村里人到底做过什么,让沈念面对他们如此胆怯。
    说起胆怯,倒更像不愿意面对村里人。
    这些事以后慢慢说,眼下事才要紧。
    “走,我们去县城里逛逛,买些东西。”
    沈念使劲点头,又恢复了活力,开始点菜:“好啊,我要吃酒楼的饭菜,还有糕点,糖葫芦,馄饨,大肉包,我都要。”
    这些东西,沈忠民天天在家里念,沈念羡慕极了。
    刘氏经常从县城带回去给他,但县城吃和家里吃完全不一样。
    黎又夏瞄瞄沈念的小身板:“行,想吃什么都给你买。”
    只希望别吃一半就吃不了。
    沈念滋着牙乐一会,又开始愁了:“我们的银子够吗?不够我少吃点。”
    他没来过县城,不知道物价。
    在村里,他娘经常让他去刘猎户家买野味,每次都要好多铜板,有时候还要银子。
    所以,沈念觉得买东西都要花好多钱。
    黎又夏被他逗笑了:“不贵,和刘猎户家的野味不一样,银子够花。”
    说起来,他对小蠢货花钱大手大脚一事,都是从沈忠民嘴里听来的。
    亲眼所见也就那么一次,小蠢货拿三两银子,从刘猎户家买了只山羊。
    自此形成了刻板印象。
    估计村里的人都和他差不多。
    哪知道,这家伙连物价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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