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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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了。
雨是从昨晚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来的,不大,但绵绵不绝。我站在窗前望着暗沉的天色皱紧了眉,我是不喜欢下雨的,因为下雨意味着我又将面临诸多不便。
昨日我已经决定好今早起来大扫除,但老天爷却不给面子,吝于赏个笑脸。但它显然想不到我是一个极端固执的人,一旦决定好要做的事情就断然不会更改了的。我仍旧一起床就开始我昨天的计划,抹屋拖地,洗澡洗头,把脏的床单被套拆下来洗了,然后给我的床换上了干净的被褥,想来今晚应该不会再做梦了吧?
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晚上总是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昨晚也是,第一次醒的时候我记住大半的情节,摸出枕头下的传呼机一看,才六点多,于是开着灯又闭上眼楮迷迷糊糊,其实是在半梦半醒之间悠游,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做梦还是在幻想。意识根本不由自己控制,于是第二次醒来的时候那梦就忘掉了一大半。
我很少会在梦里梦到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刚刚才来看过我,所以会做这样的梦?梦到自己似乎回到了学生时代,又似乎不是,周遭的景物确是我学生时代的教室,但学生们又似乎并非在教室里上课,梦到了稚嫩的自己,还有杨。
杨那时候很穷很穷,而我却很爱他。讲给杨听他一定会大笑吧?我一定也会跟着他大笑,然后两个人抱在一起,笑出眼泪。
还是说梦吧,我帮他一起创业,我们共同设计了一种饼干,又设计了饼干的包装,计划开一个快餐店,相亲相爱。然母亲极力反对我们的交往,说他是个穷小子,我则反驳曰以后他的快餐店一定会像麦当劳一样开遍大江南北。
画面一下跳转到很多年以后,杨的快餐店真的开遍大江南北,而我早就迫于母亲的淫威与之分手。我躺在床上轻笑,我从来都是这样,对于自己的命运隐忍多过反抗,可是没想到连在梦中都如此懦弱。
这时候又总是梦到梦之初的那间教室,然后就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在某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晚上一定要回到那间教室看一看。我打着伞站在雨中,伞根本遮挡不住这么大的雨,我的衣服全湿透了。雨雾中远远开过一辆的士,我拦了下来,坐到司机旁边一看,司机竟是我以前的男友。我笑道原来是你。他也笑着说是啊。我说要去我念中学的学校,他便开车了,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我跟他说不对不对开错方向了。他笑着说没错啊这条路一样也可以去的。
他选的那条路上有很多人,热闹得像是赶集一样,我在心里纳闷怎么这些人全都冒着大雨在晚上出来赶集?车很难行,他掏出笔在纸上画着路线,画一点点开一点点。然后我突然听车后座传来婴儿的哭声,转过头一看,后座上果然躺着一个婴儿,刚刚拉了屎,车厢中弥漫着一股臭味,他不好意思地把婴儿抱过来说,对不起这是我的儿子。
车开到了学校,我来到了以前那家教室,愕然发现,那间教室竟也变成了杨的快餐店,杨站在讲台上笑盈盈地看我,往事历历,恍然如昨,就像一场春梦,他缓步行来,轻轻地抱我。随后见到他的母亲,笑咪咪地走来拉着我的手,递给我一个首饰盒子,我打开一看,全是各种各样的发簪,有黄金的,木的,玉的,陶的,珍珠的……我愕然以对,不知所措。杨母神秘地低声道,我知道你最喜欢的首饰是发簪,所以一直给你留着。正说着,杨的妻寻来了,看到我手里的盒子她凶悍地一把夺过,骂着杨母道你这个死老太婆留了这么多好东西都不给我,杨母上前与之争夺,吵嚷拉扯间那珍珠的发簪被扯坏了,顿时大大小小的珠子泻了一地,像一群白发的小矮人在地上欢快地跳舞。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醒了,也许是我不想再继续做这个梦。在梦中所有的一切不合理都会变得合理,且不需要理由。其实我是不信梦能预示什么的,因为解梦的人总会找到理由来牵强附会。但有时也不免在想,如果这个梦让我来解会是怎么样?
会是怎么样呢?骆琳啊骆琳,不过是耐不住寂寞,想找一个人来作伴吧?因为家庭的反对而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与想法,于你也不是第一次了,你是这么的怯懦和胆小,连在梦中都无法脱胎换骨。但其实你还是不甘心的吧?虽然是屈从了母亲,但心里其实一直都是耿耿于怀的,所以你才会想重游故地。至于后来遇到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也许是暗示着若想冲破家庭或环境的阻力会遇到的障碍吧?这样的解释是不是合理了呢?
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梦,似乎没有深究其意义的必要。我翻了个身,猛然想起今天要到血站去献血的,急忙睁开眼,拿过CALL机一看,该死,九点半了,早已经超过时间乘坐公司派来送我们去血站的车了。
真倒霉!看来我得在这阴冷的湿漉漉的雨天步行到位于四环路上的血站去了,一想到差不多要走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我就觉得自己的腿开始发软了。
反正迟了,索性打扫完了大扫除再去。一路上我都不停地诅咒着,一下雨,我的霉运就来了,我脚上的靴子本来大限已近,若是在天晴的日子还可多趿几日的,但遇到下雨天想是再也无法回光返照了。果然,走在路上我的鞋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气,寿终正寝。然后,就有冰冷的雨水从鞋底的裂缝里“滋滋”地钻进来,再在下一脚踩落地面的时候从靴子里“滋滋”地钻出去,犹如在我的破鞋子找到了一方可供游戏的天地。
这令我的心情十分恶劣,就连看到一辆闯红灯的的士被交警拦下来开罚单也未见好转,若是在平日我必定是要幸灾乐祸一番的。三月的天气已经很热了,即使是仍下着雨,走在街上我还是觉得闷。我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夹杂了金线织的毛衣,前襟的拉链处和领口处镶了一圈儿黑色的兔毛。背心有些润了,脖子也出了一圈儿汗,我感觉胸口堵堵的,拉低了领口的拉链,顿时有一股凉风钻进脖子,才觉得气顺了些。
脚心一受凉,两条腿的膝盖就开始隐隐作痛了。该死!连风湿也趁机跑出来跟我作怪!我在心里暗骂,果然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尽管因为风湿的发作令我走起路来倍觉难受,我仍是以比我想像中快的速度赶到了献血站,我的同事们早已一个也不见,想是卖完血后都跑了。
一个护士问了我的工作单位和姓名,就开始为我抽血,“早上有没有吃油腻的东西,如果有的话就不能献血了……”
“没有。”我卷起了袖子,弄出一截雪白的手臂,“我什么都没吃。”
护士的技术不错,我没有感到太大的疼痛,她取了一小针管儿的血液样本,用棉签按住我手臂上的针孔,“你等一下,等样本的检验结果出来了,才能献血。”
我点点头,手指按住她放开的棉签,坐到长椅上,闭上眼楮养神,耳朵里传来旁边一个男人小声的抱怨︰“真倒霉,刚才去洗手间的时候我的手机掉进厕所里去了。”
那可真够倒霉的!我微笑起来,脑子里不由想到前两天在网上看到一帖名为《手机掉到马桶里怎么办?》的帖子,里面挤满了形形色色的跟帖,极尽搞笑之能事。比起他来我今天遇到的倒霉事情似乎不值一提,呵看我是多么坏的女人,总是要拿别人的不幸与自己的不幸对比一番的,这番比较下来其实我还是很幸运的,不是吗?
这个娱乐了我的人是谁?我睁开眼,转过头,身旁的长椅上坐着两个男人,紧挨着我的是个看起来很寻常的,长得还不错的中年男子。尽管穿着T恤,仍是掩不住满身的成熟与自信。眼神却很沧桑,还带着一点难言的忧郁,正微笑着倾听着身旁那个看起来比他年轻得多的男子的抱怨。
他微笑的样子……和明杰是多么相像。我恍惚了一下,唇角噙起迷离的笑容。
有多久不敢去触踫这个名字?这一生我唯一爱过的男子。曾经那么狠狠狠狠地恋着,那么放弃自我的爱着,以至于在许多年后的若干个无人的夜晚,偶一想起这个名字,仍会不由自主地发狂。
那双沧桑的眼楮抓住了我。非常专注的。那种忧郁的,洞悉人心的眼神,使我本能的感到危险。
情不自禁地想要躲开,用香烟的烟雾隔开所有。拿出雪白的烟,火光一闪,那男子的脸在烟雾里迷离。隔着香烟淡淡的烟雾,我看不清那双眼楮的主人,他的脸在打火机闪烁的瞬间,突然闪亮又消失。像是我记忆中面目已逐渐模糊的明杰的脸。
总会逐渐模糊的,就像我已经不记得林的样子,明杰也会一样。再深的伤口都有愈合的一天,再痛的伤心也会结上疤痕。心里的伤谁也看不见。一切都会过去,伤心与悲哀,都会过去。疤痕只会让自己更强壮。
果然一切,都是不值得相信凭依和永恒的。连自己都是如此,我还能再奢求什么其它?这样就好了。这样就好。
“小姐。”眼楮的主人在烟雾里投来非常温暖的微笑,“这里是不允许抽烟的。”
我的手顿了顿,迎上那双眼楮,那眼神竟也变得非常温暖。非常……温暖。有多少男人爱玩这样的把戏?我很清楚。冷嘲地扯开唇角,刚刚深吸的一口烟雾全都喷到了他微笑着的脸上。
他没有暴跳如雷,笑容却从脸上隐去。不笑了?很好,不笑的时候一点也不像明杰。挑衅地瞪着他的眼,男人不说话,眼里有一丝隐忍,冷冷对峙半晌,他猛地伸手夺过我指尖里犹燃着的半支烟,丢到地上,皮鞋在地板上粗暴地一揉,那支雪白的烟就在他的脚底支离破碎。
“神经病!”我震怒,跳起来猛地踢了那男人一脚。男人痛得弯下腰去,抓住自己的脚呲牙裂嘴,旁边掉了手机到厕所里的倒霉男子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站起来推开我,“你这个疯女人。”
疯女人?又若何?这个世界早就疯了,又何止我一个人是疯子?
“骆琳!”气氛有点僵,剑拨弩张之时,护士小姐在门口叫我,“到你了。”
我凶狠地瞪了两个男人一眼,气势汹汹地离开。
那男人温暖的微笑、沧桑而忧郁的眼神,都像是一条条的爪痕,抓过已经残破不堪的记忆。我不应该将自己陷落在那些痛苦的记忆里。那些不舍,那些痛楚,那些摧毁爱情也摧毁自尊与一切的日子,都该远离了。
要学会武装自己,才能在断垣残壁的生活里重新建造自己的一切。
从献血站出来,雨停了。地面水光荡漾。雨后的空气发出纯净的带着泥土味儿的芬芳,盈盈。
我没有一点头晕目眩的感觉,刚刚在里面抽血时,那个四十多岁的女医生一边抽还一边拍着装我的血的血袋满意地说,“嗯,这个血不错。”好像那里面装的不是血,而是在肉菜市场挑中的一块刮洗干净的肥猪肉。
但是膝盖却越发地痛起来,没有一点因为雨停而好转的样子,双腿勉强地支撑着自己的体重摇摇欲坠地向前迈了几步,终于还是两腿一软,跪到地上。
冰凉的雨水立即从厚厚的裤袜里渗进来,迅速浸透了我的膝盖。来往的行人个个都回头看我一眼,眼里有好奇和嘲笑。真丢脸!我低下头,呼出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去看别人的表情,右手撑住肮脏且湿漉漉的地面,我企图站起来,但没有成功。从膝盖涌来的寒气似乎还在身体内流窜着,我使不上力,也觉得冷。
直到一双强健的手臂,把我从地上扶起。
那么有力,仿佛整个世界都可以掌握在他的手里,我的身体在他的掌心,不盈一握。那种透着温暖的力度,可以抵卸任何冰冷的侵袭。
我回头,迎上那双沧桑的眼楮。
莫名地就生出一股怒气,洛u灾v的身体竟然如此贪恋他掌心的温度与力度,我咬牙切齿地挣开他的手臂,“多管闲事!”
乍一挣脱他的钳制,身体却不争气地摇摇欲坠,有力的手掌再度钳紧了我的双臂。
“看起来我不像是在管闲事。”男人的脸色暗了暗,声音却透着坚持,“你的身体比你的嘴更诚实。”
“你神经病。”他的力气好大,我挣脱不开,一个女人如何有能力去与男人比试蛮力,“关你什么事,我又不认识你。”
“安然,电视台的记者。”男人松开钳住我的一只手,塞了一张名片到我的手心里,“现在我们认识了吧?骆琳小姐。”
“这世上有很多骗子。”我看也不看那张名片,随手把它向后一扔,雪白的小卡片像只断翅的蝴蝶,在寒风中瑟瑟地下坠,“你是陌生人。”
“刚刚在里面抽了你血的医生和护士也是陌生人。”他好整以暇地,似乎早就想好了台词,“至少我不会吸你的血。”
“安,管她做什么?”掉了手机的男人从停车场开了车过来,遥遥地叫道,“这女人神经有病。”
“是啊,我是神经病,你管我做什么?”我不怒反笑,嘲弄的唇角向下一勾,“你也疯了不成?”
“我送你回家。”他专注的凝视我冷嘲的表情,眼角笑出温柔的纹路。
“不要。”越是专注的温柔,越是印留在我心底残忍的痕迹,心会沦陷在这种不真实的温柔里,再无了归期。“放开我!”我在他的掌心不安地挣扎,“你凭什么管我,我又不认识你,放开我,你滚开……”
他却不理,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听见一般的淡漠,拉着我的手就往他们的车走去,我又急又怒,本能地低下头就往他的手臂上狠咬一口,腥红的血味在我的唇齿间四散,男人痛呼一声,松开了紧紧钳住我的手腕。
我转身便逃,膝盖不痛了,双腿突然有了力气,这个男人是头逃出牢笼的怪兽,我必须逃离。
但那温暖的力度如鬼魅般侵袭,男人抓紧我,把我拦腰抱起,我在他怀里挣扎怒骂尖叫捶打撕咬,男人闷哼一声,双臂却如铁铸般坚不可摧。“你这个跋扈冷漠的该死女人!”他拉开后车门,粗暴地把我连同他自己一同甩进车位。
我伸手想去抓车门,被他拉了回来,紧紧地压在他身下。我的脸贴在男人的胸前,听着他有条不紊的呼吸和心跳,强健的肌肉和温暖气息透过薄薄的T恤,我冰冷的身体仿佛也稍微有了一点温度。
突然失去了坚持的力气。冰冷的身体,如此贪恋他的温度。怕些什么?挣扎些什么呢?顶多也不过是弃尸荒野。鱼有嗜水的权利。
察觉到我的妥协,男人低下头看我,笑了。眼角细细的鱼尾纹深深的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