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一劫起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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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高阳下,沾着泥泞混杂枯草叶子的黑色皮鞋踩在郑千义的右脸上,郑千义一个挣动,脸上的皮鞋移到脑袋上,脚下更是用力,道道红印子醒目地印在脸上。
    密布的高树也没能为他带来半点舒缓,日光直打在郑千义脸上,晒得他睁不开眼,汗水不知是热的还是慌的,雨水从镜面上滑落似的从头上脸上冒出滑落到地面。
    “有人几次看见你和瑰王的人打交道,这场交易的消息都说是你卖给了瑰王。”说话的人痞声痞气,看着被打得只剩下半口气,没有了往日风光的同伙,有一丝得意从嘴角划过。
    可这内心团有一窝火似的,依旧不解气,犀利的眼神投向身周的其他人,一只只浑身在使力的腿脚踢踹在他身上的每一块肌肤上。
    气管被喉间的血呛得咳嗽不止,嘴上逞强,双手还是紧紧抓着距离他最近的人的双脚,郑千义有气无力地诉说自己的不满,“我说过多少次了,哪条道上都有我的人,你可以怀疑我,也可以问问我临边的兄弟,他和瑰王不共戴天,我怎么也不会背叛我的兄弟。”
    “呵……还在提你的旧时风光,临边那伙人和你百八十年没联系,你死了也不见得会给你收尸。”脑袋上的重量减轻了,郑千义缓缓透了口气,闭上眼,以至于让人以为他死了。
    原本踩着他脑袋的人拍了拍他的脸,看到郑千义再次睁开一条眼缝,满意地露出一个笑容。
    站在人后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到郑千义跟前,单腿跪地,俯身凑近郑千义低语,金丝眼镜在日光下更为耀眼,“今天这场交易,你不该来的,可你来了,别怪兄弟我无情,我给过你机会。”
    “所以,我必须死吗?”郑千义坚定的眼神对上那双错愕的眼,那双眼很快回避他的眼神,西装革履的男人站直了身子没有再面对他。
    没有得到回答,郑千义被激起怒气,可惜他的刀和枪被抢走,他无力抵抗,甚至才刚支撑起一只手,立马又被按压在地,脸颊再一次与那充满大自然气息的地面来个猛烈的亲密接触,一个惯性将他震出一口血,染红了一块巴掌大的地面。
    郑千义开始求饶,他觉得再不求饶,他就太不像个正常人了,即使真的活不了,他也在求一丝希望,他有家人、朋友,也有渴望的美好未来。
    “我为组织卖力多年,与弟兄们出生入死,没有功劳也有苦功,绝不会背叛组织和兄弟们。”
    “死到临头还在这跟我演戏呢,你真觉得你能活着离开这坟头山?”
    梳着大背头,脸上的皮肤赤红发亮一脸晒伤的男人手上拿着巴掌大的短刀,紧贴着郑千义的脸,有节奏拍了又拍,响亮地发出嗒嗒的声响。
    “咱们里头什么样的人都有,管你上半辈子是干什么的,今儿只要你入了组织,凡背叛者死!”话落,尖利的小刀狠准刺穿郑千义的手掌。
    郑千义的尖叫声卡在喉咙口,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意识陷入空白的状态,痛得失去知觉。
    即使之后清醒的短暂时间,在审问的过程中肩上、背上和腿上被补了不知道多少刀,他除了求饶只有为自己力求活着的机会。
    “我永远不会忘了我的使命,我没有错,我也没有背叛过我的组织……”
    郑千义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字一句来证明自己,刺目的光打在脸上,血迹很快枯了一片,加深了血的颜色,添上了几分凄楚。
    “咱们也算兄弟一场,怎么也得让你死得瞑目。”
    西装革履的男人又再紧贴到郑千义耳侧,低声告诉是谁揭了他的底,“尾蛇亲眼看见你把新药交给那些条子,这风口浪尖时期你想背叛组织和条子打交道,无论你的目的是什么,一旦让组织怀疑,宁可错杀也不会放过任何人,包括你。”
    郑千义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瞪红的眼不再惧怕阳光,狠盯着西装革履的男人,额角流下的血液划过瞳孔,染红了眼白,混杂着眼眶中的泪水滑落。
    可怖得像一只鬼,看得人心里发毛,西装革履的男人不忍直视,看向远处的林木,脚下往后退了一步。
    “兄弟,好走。”
    他也没想怎么折磨郑千义,只是没想他嘴这么硬,硬是套不出一丝有价值的线索,除了求饶就是表忠心。
    加上在场的弟兄多数有不满他的,平时就见不惯他得势的样子,这会儿下手也确实狠了点。
    这块阶上石,一直碍他的事,总算找到个时机踹开了。
    ——
    接近立夏的天说翻脸就翻脸,前一秒还挂着灿烂过头的大笑脸,这会儿就拉下了脸。
    走了一天山路的孟温差一点渴死在路上,出门着急什么都没有准备,只带了把伞来遮太阳,还有随身携带的小道具和香烛纸钱之类的东西。
    眼见黄昏,橙色的光照在这个季节去的也快,刚进入到黑夜,一阵微风从身周拂过,潮热的气味随风进入鼻息,紧接着一道阴风贴在身后。
    “来得巧,到你家门口太阳正好下山。”
    “指个路呗,老板?”一路不是高山就是丛林,除了树就是树,所幸这片区域近几年开发得好,路都铺平,好走归好走,热得直冒烟。孟温走到水泥地的尽头,眼看前方的路已经不再是水泥地,想来是到了。
    阴风从身后移送到身前,渐渐拉开距离。
    孟温加快脚步跟上那股阴风,“看吧你激动的。”
    孟温是一边跑一边追,生怕跟丢了他的大客户,这路虽是泥地倒也平整,平时应该没少有人往来,因为像这样的山头路间居然有设立路灯。
    一个字,壕。
    这是孟温目前见过的最壕的山头了,又不是什么明景胜地,仅仅只是普通的自然山野,居然还设立路灯,比他老家富裕多了。
    上山的路没有山下的好走,一个不慎可能还得打滑,先来的人已经把路边长草踩平,走出一条路,为孟温节省了一些时间。
    越往深山里走,孟温越是觉得身周发寒,很快一滴滴豆大的雨滴落在脸上。
    孟温突然停下脚步,不再跟着那道阴风跑了,再次打开他的雨伞,脚步开始放慢,这下不用他着急,阴风不久之后又返回来找他。
    那道阴风化成一道人形,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人,一身行当颇有年代感,正平静地看着孟温。
    男人叫徐秋元,是孟温这一次的客户。
    不用孟温解释,去看孟温那双刚买不久的亮彩色帆布鞋子就知道了。
    这场风雨来得迅速而猛烈,泥土深处没来得及受到滋润,表面就流水成河,孟温脚下一踩就一片泥泞,爱鞋受到这般遭遇想着这笔生意完成还能再买新的就压下了割肉般的痛苦,谁知道更痛苦的还在后头。
    电闪雷鸣说来就来,狂风暴雨愈演愈烈,白光忽闪到眼前,不到两米处的眼前被雷劈出一道火花,吓得孟温退后三步。
    “我今天就不宜出门,要不是老板您的家人财大气粗我还不给面子,认完人就好聚好散了啊。”孟温快速抚平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惊吓也就两秒,很快接受现实的孟温加快脚步入山,任由那白光还是彩光打在他身边的地面或是树桩上,他都径直地目视前方,装作没看到。
    在徐秋元的带领下总算来到了目的地,位于山头角下一座高耸的小土堆,面前却没有墓碑。
    “就为了看一眼,等候了这么多年?”孟温还是不能理解这些痴情人生前是怎么样的,“你是有太多的后悔,还是不甘,死了都不放过你自己,放过他……”
    “他死了五十年,我一意而行,不听他的劝。”徐秋元跪坐在坟前,不会有泪水划过的脸庞,却流露出痛苦与哀伤。
    “我以为他会有幸福美满的家室,会有他的妻子孩子陪他到最后,是我辜负了他的一生,我连他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这样的鬼,孟温见过太多了,“你就没想过,当初老老实实地离开,或许还可以投胎到一块,这下就差不止一个辈分了。”
    徐秋元双目低垂,眉头皱到了一块,他可没有想这么多,“我现在就想走了……”
    孟温也想让他走,早走这笔生意就早谈成,悲催的是今天不是个好日子,任那风雨肆意打在他身上,孟温此时被淋成了落汤鸡不说,身上的道具也都没有了作用。
    手上的打火机按到脾气都要暴发,人都恼火了,愣是打不着火,一声惊雷吓得手上一抖,香烛散了一地,很快全被雨水打透。
    孟温一脸镇定地把目光投向男人,“这附近都没有卖烛火的,改天晴了再来吧。”
    “那我在这里等你。”徐秋元看着那长满了野草的土堆,“我想把余下的日子,用来陪他……”
    “如果当初他有勇气,会不会有不同的结局?”孟温只敢在脑子里想这个问题,怕说出来伤了他的心,而那个年代,他们但凡有一个人有足够的勇气,结局肯定不会是这样的。
    回去的路孟温还认得,走时嘱咐了徐秋元几声,“找个地方躲躲吧,别被雷劈到,我可不想下架见到的是魂飞魄散的你。”
    徐秋元可能是良心发现了,居然把孟温当人看了,还会关心他,“我送你下山吧。”
    受宠若惊的孟温听到这话都觉得不好意思,“哟,敢情把这里当你家了,我这么大个人丢不了。”
    孟温倒也不嫌弃,一路让徐秋元在前头带路,“你就不想多陪陪你家亲爱的,还是想在半路暗杀我,这样就没人送你走了?”
    徐秋元可没有半点想和孟温开玩笑的意思,甚至表情些许的凝重,一路走去,都没有和孟温说上一句话,孟温也就没有了闲聊的心情。
    越往山下走,雨水见势变小,不仅如此,路上还能碰到行人。
    四五个人手执黑色的雨伞,彼此借着昏暗的灯光打了个照面,眼神中都带着疑惑,为什么这个点对方会出现在这里。
    孟温好奇归好奇,当看到这些人的某些面部特征之后,吓得脖子缩紧绷紧了身子。
    这些人看着不像是善茬,脸上个个都带有大大小小的伤疤,重要的是他余光瞥到了其中一人手上握有枪支。
    “离开泥地,走向有监控路段的另一条路,不要绕近道离开。”徐秋元不久前说这句话,孟温可能不会觉得什么,这会儿只觉得事情不简单。
    直到身后的脚步声走远,孟温才敢开口问徐秋元,“你看到什么了?”
    说是要送他,估计是怕他死在半路吧。
    “后山过道处有一伙人在交易,可能死了人,当时你已经上山,就没阻拦你,怕你吓到,现在走吧。”
    说走就走,孟温头也不回直奔徐秋元所说的监控路段,脚下的鞋子算是废了,湿湿腻腻走起路来还发着噗嗤噗嗤的响声,有一种踩屎的感觉。
    走一步高举一只脚甩一下,把鞋子狠狠甩飞,连袜子都不要了,一脚都是泥浆。
    孟温环顾四周,确定监视都是有亮灯还能用的,撒腿狠命往前跑。
    “这坟头还能有黑帮交易,踩狗屎都没这么有效率。”
    回去之后倒也没有担惊受怕,毕竟到处跌摸滚爬,什么场面没见过,只是不巧碰上了,当时会有那么一丝丝慌乱。
    盯着天气预报,选了个好日子,确认道具齐全,这回还备了瓶水在路上。
    天没亮孟温就出发了,出发前还打了个电话给他的大客户,告知任务已经完成。
    下一秒来信铃声响起,当看到汇款的信息传来,孟温瞬间提起干劲,心情美美地出发了。
    由于上回不知道目的地,一天的时间都用在路上,今天不同了,有了钱,肯定是花重金叫辆车载他进山。
    到达目的地时,不同于之前的是,山脚下停留了好几辆车,孟温还看到了警车的影子,“今天怎么有这么多车子在这里,连警车都出动了。”
    “清明前后哪个墓地不是突然就冒出很多人,不奇怪。”司机师傅看着孟温一身行当,还以为他也是来扫墓的。“需要在这里等老板吗?”
    “公家车也能私用?”孟温觉得他去的时候并不需要太久,“那麻烦师傅您等一下,我去去就回。”
    孟温觉得混黑道的这些人应该不傻,自己犯的事怎么也会迅速且偷偷地处理掉,怎么都不可能会蠢到引起警察的注意。
    走到半山腰,发现不远处的林地内聚集一堆人,要不是他们在这山林中极为醒目地拉起警戒线,只觉得是有一个大家庭在祭祖,孟温往前走了几步,想抄近道路过还被人拦住了。
    “闲杂人等都别在这呆着。”被这一声吼,孟温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有人想把将他赶下山,孟温可委屈了,他只是路过而已,而且今天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办,怎么也不能走啊。
    “这帮黑帮脑子不行啊,交易失败就算了,还把这儿搞成了案发地。”远远瞧着“案发地”,只敢在心里嘀咕。
    这么想着,嘴上说出来的话完全变了个音,气势也全没了,颤颤巍巍地从嘴里冒出,“我……我就是来送送故人,马上就走。”
    孟温把挎在身上的草灰色破布包打开,掏出香烛给拦着他的人看,以示他没有说谎。
    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走近孟温,仔细地检查他布包里的东西,可疑物品没有发现,倒是发现了奇怪的东西,眼神由疑惑转为惊奇,接着就笑了,摆手让孟温走人。
    “这年头还能看到这东西也是稀奇,不要在这久留,赶紧走。”打发走了孟温,检查孟温东西的人背过身,一点也不尊重这个案发现场,发出浑厚的笑声,“你猜那小子带了什么东西,林正英电影里不是常出现什么符纸、铃铛之类的东西,居然会出现在这里。”
    “这年轻样,吊儿郎当的不像个道士啊。”男人看着远去的身影,只觉得可疑,“那怂样别是个骗子。”
    有人让男人将重心放到案件上,“得了啊,诈骗也不是由你来管。”
    人群之中,有人将目光锁定在孟温身上,紧盯着那个很快离开的身影,注意到不是往下山的方向,而是上山。
    趁所有人不注意,掏出手机拨打给了一个号码。
    嘴里叼着的烟扔在地上,黑色锃亮的皮鞋细细碾压还在冒烟的烟头,漫不经心地告诉对方,“有可疑目标。”
    孟温头也不回猛跑上山,他没有看到尸体,但看到了一大片血迹。
    那天的雨大到整条路都变成了河流似的,人站都站不稳,血竟然没有被冲刷走,不禁感慨,“这人得死得多惨啊。”
    来到目的地见到了正在等候他的徐秋元,孟温二话不说到坟前点燃香烛,嘴上喋喋不休一个劲地抱怨,“你选的好日子,来的时候我怎么没发现呢,也还好没看到,太恐怖了,你没看到那一地都是血,吓死我了。”
    “鬼都不怕,还怕死人。”徐秋元活了那么多年,也死了那么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比孟温镇定多了。
    “这些人可真奇怪,似乎有两批人,前脚走了一批,天就要亮时又来了一个人,往死去的人身上藏了什么东西,分明是认识死去的那个人的,却报警说是扫墓的时候偶然发现。”
    “这在他们那个圈里,算是正常的行为吧,那些人杀了人怎么没有立马处理掉尸体?”孟温一直都想不通这个问题。
    “来不及处理,那天你下山的路上遇到的那些人,和作案的几个人动手了,说是冤枉人了。”
    “那也是他们活该啊,无恶不作的人下场都得是这样。”孟温一直都不觉得这些人有什么可怜,因为他这些年没少被这些人教训。
    每回他做完任务,总有质疑他的个别家属,或是担心他揭穿往生者生前秘密的时候,总会叫上这些社会人士在半路毒打他一顿,或是威胁他、恐吓他。
    “你就不要去管别人了。”孟温把坟头四周的草除了个干净,清了块空地开始烧纸钱,烧一张孟温就告诫徐秋元一句,“到了那儿不要再牵挂人间事,把你生前执事问一遍,是非恩怨还尽,来世争取投个好人家。”
    “我能不能……”
    “不能。”徐秋元话还没说完,孟温立马回绝。
    “你知道他转世了吗?”
    孟温摇头,他怎么可能知道,“他的生辰八字在上一世或是上上一世就已经断了,何况你又不知道他晚年有没有作恶,谁知道他这一世会是什么样的人或是东西呢。”
    徐秋元沉默了,凑近到孟温身后,趁他不备穿过孟温的身体。
    寒气袭来,孟温躲闪不及碰了一身鬼气,随手轻拍了拍自己的身子,一脸嫌弃看向徐秋元,“我出身不凡,鬼是上不了我的身的,你个臭玩意想对我干嘛。”
    “我几次托梦给你,想把我看到的传递给你。”
    “托梦干嘛,又不能知道彩票的中奖号码。”孟温还以为徐秋元真的胆大包天敢对他下手,也不怕他对他动手,让他魂飞魄散。
    “我这几天思虑很久,或许去到了那儿可以碰碰运气看到成汉,或是见到认识他的人,所以不想留下来了。”徐秋元也已经做好了走的准备,只是他最近不巧的是,碰上了一个难题,他觉得他没有帮上忙的作用,只能拜托身为人的孟温了。
    “我把梦托给你,你什么时候接收到了,就能明白。”
    “我拿了钱,可不包售后的。廖成汉估计已经不叫这个名了,您老好走,不再见。”
    “我想介绍一位刚认识的朋友给你。”不等徐秋元再往下说,孟温在这个过程已经把超度流程走了一遍,很快烧完了纸钱,顺带把香烛都熄灭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我可不能干缺德的事,要走得把火处理干净了再走,对!”
    不再见徐秋元的身影,耳朵也自动忽略了徐秋元走前的话,清理了现场他带来的东西,徒手挖了几捧干土埋了纸钱香烛残灰,两手一拍,躬身一别,径直走下山。
    可能是因为出了人命,这会儿上山的只有他一个人,而这路上因为地理位置,总能碰上几只东西,孟温假装没看见,却能感知到,迈步进入这山间起,就一直有只东西在跟着他。
    气息并不重,也没有怨气,孟温只是好奇到底是谁在跟着他,转身一看,一只没有鬼气,长得人模人样的年轻帅哥鬼对上他的眼。
    孟温对这个人有印象,其实徐秋元传给孟温的梦境他有看到,只是不想牵扯太多事端。
    那个年轻的帅哥可能一直不确定孟温是否能看到他,这会儿眼神一对,得到确定,闪身到他面前,拦住了孟温的去路。
    “你真的能看到我?”
    孟温可不想在这里暴露太多东西,万一个个都缠上他,那就完蛋了。
    很快收回视线的孟温面无表情往前继续走他的路,穿过魂体,一阵寒气冲击般袭遍他的全身,孟温咬紧牙根,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眼,那只帅哥鬼又出现在他面前。
    “请你帮我。”恳求的眼神去看孟温,只见得孟温一次次穿过他的身体,无论他如何放低声音,哀求孟温,这个人就好像真的看不到他一样。
    他分明看到了孟温和一只老鬼在交流,不仅如此,还让那只老鬼消失了。
    一路走下山经过案发地点,最后孟温还是停下脚步。
    这些天一直在附近徘徊,郑千义从最初的恐慌到接受现实,都离不开那只不久前消失的老鬼,那只老鬼说已经托梦给了能帮助他的人,是不是眼前这个人,就不清楚了。
    孟温为避免让人误会,又再继续往前走,头也不回,目视着前方的路,语气却带有一丝嘲讽的意味和威胁的气息,“大雨都冲刷不掉的血迹,这就是你的下场。我生平最恨的就是你们这些无恶不作的人,你没成为怨鬼真是意外。”
    郑千义没听懂孟温后面的意思,什么叫他没成为怨鬼真是意外,他都觉得他成为这个样子,就已经很奇怪了。
    “罪孽深重的人,就应该留在这人间地狱饱受应有的罪责。该说的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再跟着我,你的下场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郑千义听到孟温一声“狗黑道”,再要往下开口,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低眼发现身周围绕团团烈火,感受到皮肤被烈火灼烧的热感与痛感,这种疼痛随着孟温的消失也跟着很快消失。
    郑千义缓缓倒下吃痛地发出声音,看着孟温消失的方向,此时对这个人有了一些畏惧。
    可是,只有他了,他是眼前最后的希望了。
    徐秋元走前和他说过,孟温这个人只和人打交道,如果没有通过人的中介,他是不会主动去帮助任何一只鬼的,因为他的眼里只有钱。
    郑千义死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给他烧纸钱的人,连张冥币都没有,何况是人民币。
    再者他生前也没有多少积蓄,有也都给了他的妈妈买东西用光了。
    他也没有徐秋元的能力,能去托梦给任何一个人。
    “通过人的中介……”郑千义懊恼怎么没有早点想到这个办法,“他要钱,我可以让他去找我认识的人要啊。”
    反正他已经死过一回,再死一次他也不怕了。
    ——
    郑千义的尸体被暗中送到顺城,交由法医尸检。
    消息传到白冬絮耳中的那天,尸检报告不仅出来了,郑千义还被定了罪。
    尸体被火化的前一天,白冬絮带走了尸体。
    停尸间,深灰西服的白冬絮扯开同色系的暗纹领带,工作需要无数次面对此景,从未有过这么紧张,呼吸变得紧促,他大口深吸了一口气,才缓缓伸手去拉开被白布遮盖住的尸体脸部。
    看到那张再是熟悉不过的脸,本就死灰的脸叫人心酸,又再看到脸上大大小小的伤,白冬絮心中的气焰更是被放大,气得发抖的手抚上那张冰冷僵硬的脸。
    “千义,你怎么可以就这么走了,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来和我道别的……”低沉的声音轻声呼唤,耳边却再也听不到好友的回应。
    来的路上看过郑千义的尸检报告,白冬絮不敢确信这个结果,他只能由亲自操刀,倾听死者的声音。
    再次剪开郑千义胸膛到腹部的缝线,熟练操作此前做过的流程,不同于之前的是,这一回,在他手下无声倾诉的人,是所有死者中,唯一生前认识,也是他唯一的朋友。
    他不能让人污蔑郑千义一根汗毛,可再次检查的结果无一不是在告诉他,报告所示的都没有问题。
    他看到了郑千义内脏和皮肤表面的损伤程度,无法想象他最后到底经历了什么,死在了他乡的大山里。
    “他的身上有遭受殴打的痕迹,肩部腿部大片的擦碰伤,九道刀伤是用类似于水果刀之类的短刀,以直捅的方式造成,并且不是同一时间内所造成,是一刀一刀前后间隔大概三四十分钟所造成的。”
    白冬絮在思考,努力找出尸检结果中没有发现的更多细节。
    最后把目光停留在郑千义的手掌上,他压住心中的酸楚和激愤,眼眶湿润,最后眨动几下使双眼恢复正常,以平常的语调和同事交流,“手掌被尖刀刺穿,这道伤口是第一刀,临死前四至五小时所造成。”
    钱于寻在旁听,这还是他第一回听说,“也就是说他生前遭受过折磨,有人在逼问他,那就不是单纯的交易失败了。”
    白冬絮不知道现在所有人都是怎么议论的郑千义,他昨天晚上才知道的消息,哪怕无法再为郑千义翻案,他都要知道,他生前究竟经历了什么。
    凑近郑千义的手臂,发现有针孔的痕迹,收回手,为郑千义重新缝上尸体。
    钱于寻知道白冬絮是信服了,虽说是不得不去相信这一切已经发生的事实,也该让他知道更多关于郑千义的死因。
    “他的主要死因是失血过多,尸体送去尸检那天距离死去的时间不到二十个小时。据说当地局部地区下了很大一场雨,很快就停了,发现他时身上都是湿的,他应该是下雨前就在那个地方了,大雨过后他的身周很明显还能看出一片血迹。”
    “谁报的警?”白冬絮问。
    “路过的村民。”
    “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实习了两年多的时间,就这么放弃了。”钱于寻早上收到的消息,遇到这种事谁都会受不了,可他还是觉得可惜,白冬絮怎么说放弃就放弃了自己的职业。
    沉默了一阵,白冬絮才迟迟回答,“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尸体已经作为普通无名尸处理,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把全新的资料送到白冬絮手上,交接完工作,走了一步又再回头去看他,还是不能理解,“这具尸体已经立案,没有了作用,你即使把他拿去做实验还是干嘛都无所谓。我始终不能理解的是,你至于辞职吗?我可是很欣赏你的能力,毕竟你的眼光和手法是那么的精准毒辣。”
    不同于这个人的眼光和手法,这个人长着一张温和文雅的脸,眼神却是冷冽的。
    在认识的这几年间,同事一场协助过警方办案无数,一向沉着冷静的白冬絮,第一次这么唐突地向他要一具尸体。
    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把尸检报告一并给了白冬絮,“物证上的检验报告你也看到了,不用我多说,相信你自己也能看明白,他有常年的吸毒史,生前的搏斗痕迹,或许和人争抢过”货品”,送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残留不少毒品的成分。”
    白冬絮拿上资料走出解剖室,看到等候在外很久的郑羽,不敢把太多的消息告知给面前这个才四十多岁,仍有着姣好面容却一夜愁白了头的母亲。
    郑羽从收到通知,接受儿子的死讯,都是独自一人去问审整个过程,身为母亲最让她无奈的是,她只有一颗心来证明她的孩子是无罪的,却没有证据证明他的儿子不是黑恶势力的人。
    无奈的是种种证据都在表明,郑千义不仅是个吸毒者,还里应外合勾结黑恶势力,打着正义为人民的名号,私底下在贩卖毒品,在交易的过程中导致财失人亡。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郑千义的性子他那么了解,他对自己的家庭深恶痛觉,怎么可能会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牵扯在一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四五年前,那会听说他刚从警校毕业,从那里出来的人,并且一向嫉恶如仇的人,白冬絮如何都不相信郑千义会走向那条罪恶的路。
    郑羽低着眼,压抑着不让哭腔听起来明显,把手放在鼻息下,嗓音压得很低,“千义一直在做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他的职业必须有他所保守的秘密,我只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
    “千义不是罪人,也不该以罪人的身份死去。”
    “我一定会为千义讨回公道,无论是谁,我都不会放过任何人”
    这也是白冬絮给郑羽的一个承诺,他见不得这样温柔且坚强的女人,晚年是凄凉无助的,他们都是他最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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