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半城烟沙  第三十四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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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南方的天气实在是湿热,柳巷弄里的各个院子里都搭了葡萄架。就在这样的柳巷里,一顶软轿被四个高壮的昆仑奴抬进巷农中的某一小院之中。那小院在外面看上去与它无异,进到里面却是别有洞天的。轿子一直被抬到深处才放下,轿中之人下轿却是一袭大斗篷遮住了全部,叫人不得见。
    在郭威一出开封城,玉庭清就离开了开封。一路南下,直到荷花开满荷塘的时候才至杭州。在这小院住下,每日深居简出,不露面。身边除了几个昆仑奴和暗部的人,就是一直隐藏在鲜花骑士。他们以各种各样的身份形式存在,而这一切包括他们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他们祖祖辈辈的守护。他们的出生,就是为了墨氏的存在,那祖辈延续的守护就是他们存在的意义。
    在这个温和的城市里,玉庭清第一次抛弃所有的彷徨与不安,从心灵上放过自己。也是第一次活的那么惬意,那么的轻松自在。每日还是有来自各处的密报与八百里加急,可能是心境不一样了,看着这些也没有像过去那样悲天悯人了。并不是他也变得铁石心肠了,只是看懂了生命的自然意义,所以就不会再因为死亡而悲伤了。
    北方的开封
    杂草丛生的空地上十几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说是孩子其实也是十几岁的半大孩子了。只是因为没有得到正常孩子的照顾,是他们看上去格外的瘦小。几个少年的脑袋钻在一起商量着什么似得,然后又有一个稍大一些的孩子出现在空地上。几个孩子立刻起身齐声对来人道“大哥。”来的小少年冷冷的恩了一声,就在较上的坡上坐下。那几个孩子也围着他坐下,看着那少年等着他发话。
    这是每个月的贯列了,他们看似散游的花子,却也是在街口上开了堂的一个小帮派。堂口的名字叫集散堂,说的是聚集着无数流离失所的散孩子的地方。方才那个少年就是他们的堂主,他叫耳朵,因为他的耳朵的软骨上多长出了一块肉,就像多出了一只耳朵一样所以大家都叫他耳朵。而另几个孩子就是唐里在各条街的代表,他们每个月到一个他们事先约定的地方听吩咐,然后把吩咐的事交代下去,在各处留意,只要一有消息就汇报上去,他们就用这些来挣外快。耳朵和他们聚在一起,叽里咕噜,咕噜叽里的咬了半天的耳朵,他们才恢复成乞儿的模样四下散去。
    耳朵离开后并不事先出去探听消息,只是先去前面不远的药铺子抓药。药铺的掌柜的似乎对他十分的熟悉,见他进来道“还是那些。”
    “恩,谢谢了吴掌柜的。”耳朵取出些碎银就交给了账房先生。
    没一刻钟的时间,吴掌柜就抓好了药给耳朵。耳朵取去自己的药,转身离去,瘦削的背影让人看着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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