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97年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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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打死我也考不上少臣报的那所大学,但靠着歪打正着,特长加分,以及长辈们的关系通融,我还是很顺利地去了与他同一座城市的一所大学。
    紫嫣与我同一所大学。平时两个学院离得远,不太容易见面。每逢周末,我要么去找她,要么乘公交车去烦少臣。
    紫嫣还是那种内向又冷清的个性,但漂亮女生不太容易寂寞。很多男生追求她,她不强烈排斥,也从不长久,少则几天,最多一个月就分手。
    虽然我与她从来不曾成为无话不说的闺密,但比较起来,我已经算是她最亲近的朋友。
    少臣的生活倒是十分丰富多彩。不过他很讲义气,每次我去时,如果他与哥们儿有约,就把我也带去,如果他本来与女友有约,则直接放她们鸽子。
    站在朋友的立场,我虚荣心很膨胀,觉得他很仗义。但是站在女人的立场,我非常同情他的女友,觉得这家伙是浑球。
    偶尔他也来学校看我,有时碰上紫嫣,每次他都神色平静地邀请紫嫣与我们一起吃饭。紫嫣偶尔会答应,神色也与他一样正常,只是吃饭时从不抬头,夹菜的手微微颤抖。
    少臣常常送我双份礼物,没说明用处时,我就把另一份送给紫嫣。
    其实他从小到大拒绝过的女生多了去,之所以对紫嫣更有良心,或许因为紫嫣是我朋友。
    不过有一次他是真的帮了大忙。那回紫嫣被人纠缠跟踪,学校都没搞定,少臣却不知怎么帮她摆平了。
    我一度后悔请他帮忙解决紫嫣的麻烦。因为有一回紫嫣病了,我去照顾她,帮她清理废纸篓时发现,满纸篓里都是被揉成一团团的素描或者线描,每一张又都是他。
    我们上大一时,少卿哥已经出国读研究生。我以喜欢国外盖了邮戳的邮票为借口,继续与他保持着通信,在信中絮絮叨叨地讲故事。
    他最关心少臣,可是少臣讨厌写信,电话里也只是三言两语,所以我信中的内容多半都在讲少臣,近期做过什么事,胖了还是瘦了,选修了哪几科,最近爱好哪些运动与娱乐。至于我自己的事,却是很少提。以至于有一回少卿哥来信时顺便提了一句“静雅,你现在是长发还是短发”时,我激动地哭了。
    少臣总说,我重色轻友,为了私欲不惜出卖他的隐私。这话讲得真够难听。
    那时电脑已开始渐渐普及,但少卿哥为了我“收集邮票”的愿望,每次都换了花花绿绿的不同邮票寄纸信给我,其中有几张邮票,我同学说,那是绝版票,很珍贵。
    那些信是我最宝贵的物品,我小心珍藏,三年下来攒了很厚的一叠。只是信中的内容,总是只有寥寥数笔,与少臣偶尔在我的信下给少卿哥附注的问候差不多的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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