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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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这是什么鸟?”
于歌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三叶虫的再生厅,又被另外一个再生厅牢牢吸引住。蓝灰色的羽毛,淡黑色的长喙,鞘形勾尖却是淡红色的,那对翅膀比起它庞大的身体显然娇小了点,脚蹼肥大,在后跟高出有一束弯曲的羽毛。于歌好奇地盯着它看了很久,然后轻叩玻璃逗它,尽管它的态度还是十分的漠然。
“渡渡鸟,20世纪中叶就已经灭绝了。”
清军在旁不厌其烦地为于歌一一介绍,走廊两边地玻璃建筑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植物,只是外面的世界已经没有了它们的踪迹——不错,这些都是生物研究院的成果,科学家们千方百计采集它们的基因,从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摸索出它们最佳生存环境,温度、湿度、日照时长、空气成分……缺一不可。
“大自然真的美好,只可惜……”
于歌叹了口气,略带遗憾,人类的活动为什么要让其它物种付出代价?
“这是雪花草,生物学界很大一部分人认为它与蒲公英是近亲,不过在16世纪就已经灭绝了。”
虽然科学上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可在人类强大的征服自然欲望下,是多么不堪一击。于歌不断对这些生物感到惋惜,又不断地被它们奇特的外表所吸引。清军告诉他,我国的白臀叶猴于1882年灭绝,最后一只是被法国人枪杀的;韩国的箭蕊石幽并没有传说中的梦幻魔力,只不过是一种普通的水生植物罢了;鸯菊曾在白垩纪遍布全球,并一直存活到20世纪初期,随着温室效应加剧,数量开始减少,并最终彻底灭绝在两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中……
两人只顾着眼前这些奇妙的生物,却不曾注意到尽头有一个中年男子正张开双臂表示欢迎。
“江组长,你好!”
于歌忙正了正身子,和他握手。一脸的春风扫走了江组长之前的诸多忧虑,如今变得精神焕发,神采奕奕。
“辛苦了,于先生——林清军,我们先去看看你们的房子吧!”
开门见山是江举贤的一贯作风,一个简单而又真诚的欢迎仪式后,他领着于歌和清军绕过科研花园,穿过一排风格迥异的房子,告他们这就是住宅区,然后又拐弯进入另一排刚刚完工的独栋小楼。
“这……这不是我们的房子吗?”
于歌瞪大眼睛,再次确认了一番,那门、那窗、那屋顶小花园……他仿佛又回到了藤萝巷,他又走近了些,发现连门上不起眼的小划痕都在同一个位置!
江举贤眯起眼睛笑了笑,“这就是你们的住处了,我们按照你们之前的居所简单地复制了一下而已,看看里面还有没有什么没涉及到的,尽管告诉我们的生活助理。”
于歌急切地推开门,不禁惊呆了,屋内的陈设竟和之前的一模一样,他开始怀疑是不是研究所的人连房子都搬了过来。
“于歌,你回来了!”
这熟悉的声音,迫使他猛地一回头,叫了出来,“一助?!”,然后他又怀疑地后退了几步,“这……也是‘简单复制’的?”
清军这才忍不住笑了笑,“你不是吵着要把一助也搬过来吗——还有你的画!”
于歌这才放心大胆地抱住一助的胳膊,冲清军笑道:“清军,你真好!”
“清军为了把这笨重的家伙弄过来还真费了不少周折,本想给你们换一个家用机器人的,他说于歌先生你比较恋旧,呵呵。”
“让江组长见笑了。”
还未等屋内的气氛变得更加温暖,江举贤笑道:“看来于歌先生对这里还算比较满意”,然后突然转头对林清军说,“——清军,我们该做我们的事情了吧?”
干脆、利索,绝不拖泥带水,江举贤懂得怎么把握契机,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样的事,他能轻松地处理生活和工作的平衡关系,所以他才会稳坐组长之位二十多年,并且还深受组员们爱戴。
清军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他朝于歌耸耸肩,无奈地跟着江组长走出了房门,突然江组长好像记起了什么。
“噢,对了!于歌先生,家属区的相关负责人等下会来带你了解周边环境——清军今天不会工作很久,请放心!”
于歌微微一笑,他再一次环视这个家,一切——真的都和原来一样!以致于当他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的时候,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研究所,只是没有了窗外孩子的嬉戏声还有藤萝叶被风吹起的簌簌声。走进画室,里面摆满了他之前不同风格的画作,他满足且自豪地抚摸每一幅画,但是一瞬然,他缩回了手,因为他不敢确定这些是不是复制品。
“于歌,有人拜访,是否迎接?”
“嗯!”
于歌迅速走到会客厅,看见一位男士,身材并不高大,眉毛又浓又宽,眼睛不大,酒渣鼻,肚子有点挺,或许说这个人体重稍微偏胖,和越往下越细的腿脚根本没有比例可谈。
“王子?!”
于歌惊喜地叫了出来,大学毕业以后,同学们都南辕北辙,各奔东西,没想到还能在这里遇到大学时的同桌!
那人抬头看了看,憨憨地笑道:“藤萝巷5号,于歌——果然是你!于歌!好久不见!”
王子走上去,刚伸出右手准备握手却不得不接住一个从天而降的拥抱,之后他吞吞吐吐地说了句:“你知道,我是直的……”
于歌噗嗤一笑:“这只是一个友好的拥抱好不好?”
“流言就是这么出来的,我的老婆是这里的科员,还有个女儿,我可不想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我们还是说正事吧,于歌。”
显然,正合于歌之意。
“我是家属区的管理组组长,负责为每一位新到的家属介绍周边环境,交通工具的使用方法,以及一些注意事项。于歌,我们走吧!”
于歌微笑着点点头,他早就想知道研究院到底有多大,有多好玩的东西。
刚走出房门,于歌记起了一件事。
“对了,我希望房子外面有排木架,上面要爬满藤萝。”
“我也在好奇为什么叫藤萝巷,原来如此——好的,没问题,明天你就能看到——你是要它开花呢还是不开花呢?”
“藤萝花期已过,还是自然点好。”
两人在一个无顶的可见式站台停了下来,里面整齐地排列着于歌叫不出名字的滑板交通工具,看起来有点像摩托车和滑板的结合体。
“这就是我们这里特有的交通工具,自然能反冲式飞行器,我们都爱称它‘飞儿’,好吧,我们先进去。”
王子带于歌走到一架飞行器旁,让他先上去,简单明了地教了他一些操作方法,在确认他真的记住了之后,自己才踩上旁边的那架。
“起飞吧?”
“嗯!”
于歌迫不及待地摁了下“启动”按钮,就感觉自己开始在慢慢上升,他从来没有这样飞行过,因此显得异常兴奋。大约在60米高的样子,飞行器停住了,然后听到王子也慢慢地飞升上来。
视野突然扩大了,于歌觉得有点头晕,好像研究所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大好几倍。
“感觉怎么样?于歌?”
“有点头晕——可能是恐高吧!”
“不用担心,习惯就好,并且真的要掉下去,飞行器会自动弹出充气垫管住你的!——好吧,你看到左前方稍微高点的建筑群没?”
于歌往王子所指的方向望了望,那些建筑都不高,排列显得出奇得严谨。
“那就是研究所的核心部位,非科员是不得入内的,所以没事的话,那边最好不要去逛。”
“噢!明白!”
“看到正前方的绿地没有?”
于歌忙转过去,看到一座公园,虽然里面的植物看得不太清楚,但他肯定它们都绝对不一般。
“那些都是从历史中‘复活’的动植物——放心吧,它们都不会伤害人的。那里你可以随意游玩,但是最好不要把相关图像外传。”
“这个我知道……”
于歌这才意识到在研究所的诸多不便,心想要是哪天不小心说出去了,算不算是泄露研究成果呢?
“右前方的玻璃建筑群就是生活区了!——跟我来吧!——还记得怎么操作吗?”
“记得!”
于歌将操纵杆转向右前方,再往后轻轻一拉,飞行器就缓缓地跟了过去。
王子降慢了速度,好让于歌赶上来,然后两人并排着,边飞边挨个给他介绍。
“这个是食物加工厂,里面利用生物科技全无菌操作制作食材,并且把它们加工成各种食物,然后传到旁边的食物仓储,你可以亲自去那里看看你想吃什么,也可以通过家用机器人进行订购。”
“每天都是新鲜的吗?”
于歌皱了皱眉,但显然他是多虑了。
“那是当然,当天的如果没食用完的,会制成肥料供应给所里的植物。”
王子又依次给他介绍了服饰穿戴区、日用品区、家居区、园艺区……
在说到休闲区的时候,于歌和王子走进了一家咖啡店。里面的空气绝对清新,整个人好像漂浮在氧气中,店里有好几个主题园,于歌知道这都归功于三维立体成像技术,但王子却告诉他这些都多亏生物基因重组优化技术,可是当于歌产生好奇并追问这种技术究竟是什么的时候,王子却避而不答。
外面的夕阳从巨大的落地窗户照进来,刚好在他们俩的所在之处,让一切都显得温馨、氤氲,让人不忍放弃这般完美时刻。
“这里有没有红酒?”
于歌扬了扬眉毛,像是一个小孩要做什么坏事。如果没有红酒,这是多么遗憾的事。
“当然有!”
王子总是表现得如此自信和骄傲,似乎他觉得在这里生活得非常惬意和满足。他用手拍了拍桌上的按钮,突然,桌子的中间划开一个洞,慢慢地从里面升起了一瓶没有任何标签的红酒和两个高脚杯,等王子把它们拿在手里的时候,那个洞又迅速消失了。
王子打开瓶塞为于歌斟了半杯,然后笑道:“不要再看了,这是没有标签的,研究所的私酿酒,在最合适的温度下保存,喝起来绝对比外面的香甜,不信你试试?”
于歌托起酒杯,小小地抿了一口,等待酒的芬芳与香醇在嘴里弥漫。
“的确……和外面的不太一样……”
于歌笑了笑,不知是因为夕阳迎面还是他根本不胜酒力,脸颊有些微微绯红。他环顾了下整个咖啡店,偌大的店内居然仅仅只有他们两人,于是他又不禁问道:
“家属区一共有多少人?为什么都没碰见一个活人呢?”
“因为一切事情都可以在家里解决,比如要喝红酒和咖啡,直接让家用机器人预订,这里的机器人就会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你家门——不管什么需求都可以这样。”
“天天在家里也不觉得烦?”
于歌就是搞不清楚,本来在通讯上就已经受到很多限制了,为什么这些人还要作茧自缚?
“在家里可以通过研究所的家属内部网络和其他家属进行联络,可以打牌、下棋、玩游戏——有时也会出去逛街——所以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无聊。”
王子总是笑盈盈地说到这些,但于歌有种感觉,他是故意让自己觉得这里的生活是多么称心如意。家属内部网络?他才没兴趣和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的大叔大婶们闲言碎语。
王子看看了时间,好像觉得有什么事还没做。
“于歌,我们逛了一下午,周边环境已经大概有所了解,是时候回去迎接他们下班了。”
是啊,不知不觉一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两人走出咖啡店,坐上飞行器朝家驶去。
“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在一个岔路口,王子笑着对于歌说道,有必要的话,他会送于歌回家,不过会耽误一点他准备晚餐的时间。
“我记得,那边那个房子后面就是我家了,对吧?”
作为一名画家,于歌自信,他有这种过目不忘的能力。
“亲爱的,你回来了?”
再也熟悉不过的声音,却出乎于歌所料。
“清军,你这么早就在家了?”
于歌回过头,清军正坐在白色合金饭桌旁,面对着他。
“嗯,我已经让一助准备好了晚饭,饿了吧?”
于歌确实有些饿了,他走到了饭桌旁坐下,拿起碗筷准备开始狼吞虎咽。
“你今天去哪了?”
“王子带我了解了下这里的周边环境。”
于歌夹了菜放在嘴里,又吃了一大口米饭,边吃边说。
“王子?”
等他吞了那口饭,清军继续追问道。
“嗯!家属区管理组的组长——你说巧不巧啊,我的大学同学居然在这里工作!以后的日子就不会那么烦闷了,呵呵!”
“同学?”
清军紧锁眉头,似乎他担心得过多。
“对啊,以后聊天啊,逛街啊什么的,不愁找不到伴了。”
于歌依然眉飞色舞地表达心中的快乐,却没注意到清军越来越难看的脸色,一说完他又继续吃起来。
清军沉默了一阵子,好像思考了好很久,略带气愤地说:“以前是杨世炆,现在又是什么王子!你就不能少给我一点压力吗?”
于歌突然被这小小的愤怒震慑住了,他才知道自己交朋友居然给了清军无形的压力,可是自己交朋友怎么会给他造成压力呢?
“清军……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不希望你和别的男人有来往!”
终于,清军说出了他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他就是不喜欢于歌和其他男人有任何的接触,于歌是他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别人休想碰他一下!
“朋友,仅仅是朋友,说话的朋友也不行?”
于歌第一次觉得清军有些不可理喻。之前他们谈到过杨世炆,于歌以为清军已经完全理解,现在看来,清军那时候也许只是逢场作戏,根本没有把他的话听进去。
“当然不行!我无法接受!”
清军慢慢变得激动起来,在他的思维里,两个人就已经很足够了,为什么要有其他人介入?只要他一听到于歌讲起和谁做了什么,他就全身发毛,甚至连于歌随便提起一个人的名字,他就浑身不舒服,他的世界里只有于歌,所以于歌的心里就应该只有他。
“你根本就不了解一个‘朋友’的含义!”
于歌拍拍桌子,站了起来,然后气愤地转头进了卧室。他头一次感觉自己和清军交流是如此困难,头一次觉得清军心理上可能真的出现了某些问题……屋外没有任何动静,他躺在床上,回忆着和清军相识的点点滴滴,起初是清军处事不惊的性格吸引了他,接着是不时的嘘寒问暖让他堕入情网,可是之后呢?他们的感情越来越疏远,当再次碰撞在一起的时候,发现对彼此竟是如此陌生……于歌侧过身,窗外的天色越来越暗,没有月亮的夜晚特别安静。
第二天一早,窗外的鸟叫声把于歌轻轻唤醒,他慢慢睁开眼睛,有些蒙眬。他起身,无意中发现窗外长满了茂盛藤萝叶子,他赶忙推开窗,好让外面的新鲜空气扑鼻而来。
“于歌,你醒了。”
一助从卧室外小心地滑进来为他整理好床铺。
“清军呢?”
于歌看着窗外,一切和以前一样,泥土里面还隐约还得见枯萎的花朵……他只是不经意地问起,因为在他提到清军的名字的时候,昨晚的场景又重新浮现了。
“他一早就去了研究所——于歌,要我为你准备早餐么?”
于歌点点头,又继续望着窗外的藤萝。是的,一切都和以前一样,不管在这里还是在藤萝巷,有什么分别呢?
吃过早餐以后,于歌在屋里走来走去,焦躁不安。不上班的日子他真的受不了,没法和其他人交流的这种憋闷,让他感觉胸中隐隐在痛。去画画吧!画画也许会好点!他想到了一个不算太完美的办法。
“于歌,有信号接入,是否接收?”
“接吧!”
他走到大屏幕边,看着屏幕慢慢变亮,闪出的是一个机器人。
“您好,于歌先生,杨世炆先生想预约您在这个月15号见面,您是否同意?”
屏幕右上角又跳出了杨世炆的照片。
“杨世炆!——当然同意!”
于歌忍不住叫出来,显然这也是出乎他所料。
“那请您在15号早上的10点准时到来访中心接见。”
说完,屏幕又慢慢变黑成原样了。
于歌转过头,内心无比激动,心里的苦闷、憋屈终得缓释。
“今天是几号?一助。”
“4号。”
还有11天,于歌心里盘算着走进画室,他来到画板前,铺上一张画纸,画什么呢?画一张表,来数数自己在这里呆了多少天,用一朵花代替吧,开心的那天就是绽放的花,不开心的那天就是花骨朵,还好的那天就是半开半合的花——昨天是第一天,开心和不开心参半……
中午刚过没多久,王子便登门拜访了。
“我是来确认那些藤萝是不是让你满意的。”
“王子,我还说下午来找你呢!”
“有什么事吗?”
“刚开始不是说不能和外界有任何联系,为什么还可以见朋友呢?”
“噢,这是所里面刚刚才开始实施的,每个月有两次和朋友爱人亲戚见面的机会,不过要事先预约,并且整个过程都会全程监控记录。”
“见面的整个过程?”
于歌皱紧眉头,他不谈所里的事情,但是会谈到清军,这样会不会……
“放心吧,谈话内容只要不涉及机密问题,记录会马上删除。”
虽然时隔了这么久,王子自认为还是比较了解于歌。
“呃……那就好!”
“那藤萝的事情,还觉得满意吗?”
王子偏过头看着若有所思的于歌,想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这样他才好去忙他的下一桩事情。
“挺好的!——你下午有空吗?”
于歌想让人陪他去逛逛休闲区,他有点怀念咖啡店红酒的味道了。
“对不起,于歌,今天我还有好多事要忙呢。周末有时间的,不过我要陪老婆和女儿。”
于歌勉强地笑了笑,昨天王子陪自己是因为工作的需要,况且从他的言语中能感受到他并不想和于歌有过多的接触——的确,谁都知道清军的另一半是个男的,而王子要避免一些流言。
下午的时候,于歌独自驾驶飞行器去了休闲区的咖啡店,店里只有他一个人,这次他没有要咖啡和红酒,而只是点了一杯清茶。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品茗了,那股淡淡的清香居然能和咖啡一样提神醒脑,他小心翼翼地端起茶杯握在手里,静待夕阳余晖从窗外斜斜的照进来。外面有条小溪潺潺流过,还有喷泉哗哗地在往外喷水,在这傍晚时刻,都波光粼粼、流光溢彩。他又啜饮了口茶,站起来,走到落地窗户边,欣赏落日为晚霞着上的瑰丽色彩——让时间这样流逝是奢侈的,但于歌没有太担心,他得习惯这样的奢侈,因为接下来的日子或许还比较长……
“亲爱的,你回来了。”
于歌随口应了声,换好鞋走到饭桌旁坐下,正视清军。
“你的额头怎么了?”
“咳,今天不小心崴了脚,擦到墙了——你去哪了?”
很明显,后面的问题才是清军想突出的。
“去休闲区喝了杯茶,欣赏日落——你是不是还想问跟谁一起去的?——我一个人。”
于歌已经对这种盘问烦透了,每天回来就像犯人一样交代自己的行踪去向,他究竟还有什么是自由的!
“我知道你是一个人去的,我看了一助的记录。”
他居然还调了记录?!于歌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束缚的鸟儿,没有一点可呼吸的空间。
“那个王子……”
“我受够了!清军,为什么我一看到你就觉得累?我不想再跟你谈论这个了。”
于歌起身想走,却被清军一把抓住。
“亲爱的,你知道我是多么爱你吗!”
“所以呢?你就要控制我的生活?!”
“你也爱我,不是吗?”
“这些都不是你这样做的理由!是的,我之前一直爱你,现在也爱你,所以才会这么心痛,可是这种痛我能坚持多久?”
可笑,因为爱所以就有权利控制别人吗?而受到控制的爱也算爱吗?于歌想努力挣开,可他越是这么做,清军抓得越紧。
“有办法可以挽回,对吗?”
“你还是先去看心理医生吧……”
多么讽刺,于歌居然要他去看心理医生,难道他不知道清军取得过心理学的最高学位?难道他自己还不懂得心理调解吗?清军自嘲地冷笑着。
“我们还是先冷静一下吧!”
于歌趁机甩开他,快步走进了卧室,为房门加了密。
再一次走在生物再生展览走廊的时候,于歌没有任何心情注意这些已逝去的动植物了,他脑海里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清军的性格该如何扭正。他漫无目的地乱逛着,出了走廊后,他又钻进了一片红枫林,这里很安静,说不定他能想出什么办法来,忽然不远处传来交谈声——这里居然还有人在?他好奇地凑了过去。
“王子?!”
王子正在和一个男人讨论什么,于歌的突然出现也让他吃惊不少。
“于歌?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出来随便逛逛,”等于歌走近了,发现王子的脸跟往常不太一样,“你下巴怎么了?”
“呃……不小心磕到了,过两天就会好的——我现在还有事,有空的时候咱们再聊吧?”然后又转过头跟身旁的那个男人说,“我们走吧!”
可那个男人并没有想走的意思,他踱步到于歌跟前,细细审视了一番。
“你……就是于歌?……还好意思问他的下巴是怎么回事?”
“楼朗!我们还有事要做呢!”
王子赶忙叫住他,那种语气显然是要阻止他接下来的所作所为。
“你什么意思?”
于歌瞪着他,突然想到清军额头上的疤痕……难道这和王子有关?又联想到清军这两天的所言所作,于歌似乎有些眉目了。
“很久没见到清军,替我向他问声好,再见!”
楼朗冷冷一笑,转身跟着王子走出了红枫林,只留下于歌一个人在铺着鹅卵石的小径上沉思。
良久,他开始挪动他的第一步,朝家的方向慢慢走去。一路上,他想了很多,却不知道第一句该怎么向清军开口,责问?愤怒?还是干脆就一言不发?
回到家,他把长方形的白色合金餐桌擦得光可鉴人,又在桌子中间横着铺了一条灰色银杏叶暗纹的麻布带,在黄金分割点上,他摆了一盆怒放的鸯菊,最后,他抹平了布带的皱纹——前所未有得这么正式过,于歌突然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缓缓地屈身坐在椅子上。
“于歌,有客来访。”
“开门吧!”
这个时候会有谁会来呢?难道是王子?
款步进来的正是早上于歌见到的——楼朗。这次一次,于歌才开始仔细地观察他:并不太浓的眉毛,眼角上翘,如狐狸眼睛一般,高高的鼻梁,薄薄的两片淡唇,眼神里透着一份居高临下,笑靥中又带着几分魅惑,举手投足间无不展现他的高傲与不可一世。
“不用多想,我来没别的,只是作为清军的前男友,想给你一些提醒。”
楼朗就只站在进门的地方,没有一点想进来坐坐的想法,也许他是在等待邀请,也许他就是只想说几句话就走。
“清军的前男友?!”
清军不是曾经告诉过他,他是他的第一个男友吗?于歌使劲在回忆里寻找他是不是曾经这么说过,而另一边,眼前这个男人所说的话他能信吗?
“嗯?口味换了,看来他的一些癖好还是一点没变啊,他肯定告诉你你是他的第一个,是吧?”
楼朗不禁一笑,带着嘲讽,他了解清军太多,共事了多少年他们就相爱多少年,直到前年发生那件事,才彻底伤了他的心。
“你到底想说什么?”
于歌警觉地问了一句,楼朗越是轻描淡写地说这些,他越是警惕,来者不善,尤其是某些人不请自来的时候。
“我不知道你们的感情现在进展到什么情况,但是我想他的专横野蛮、自私霸道这些毛病依然还在吧?呵呵,王子昨晚被他打伤,看来真的是那句老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果然没错,清军打人了,用最野蛮的方式解决问题,楼朗虽然没给于歌留下什么好印象,但隐隐地他觉得楼朗应该不坏。
“你来就是说这个的?我之前……已经料到了……”
“你想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吗?——他偷窃我的研究成果,才有了现在的荣耀,他屁股擦得很干净,我一点反击的余地都没有,最后反倒变成了污蔑,呵,从一个研究科员变成一个家属管理组组员——多么容易啊,是吧?”
突然,门再一次打开了,清军与楼朗撞了个正着。
“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清军皱起眉头,在这里碰见楼朗是他万万没想到的事情。
“听说你和你爱人搬进来住了,过来看看,和于歌说几句话。”
楼朗怒视着清军,他此刻只想把清军的过往丑事全都告诉给于歌——清军不配拥有任何幸福。
清军握紧了拳头,“你跟他说了些什么?”一字一句,铿锵有力,慢慢逼近楼朗。
“我没空在这儿陪你瞎聊,回见!”
至始至终,楼朗的语气都是心平气和的样子,而性子急躁的人最怕的就是这种不紧不慢的人,清军侧身想要抓住楼朗。
“清军!”于歌连忙叫住他,他现在有很多话要跟清军说。
清军不安地看着于歌,他不知道楼朗跟他到底说了什么,于歌会怎么看他——一切,在他慌乱的眼神中凸显。
“我想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
于歌坐在椅子上,伸出一只示意清军应该坐什么位置。
的确,是时候该好好谈一次了。交流,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必备的能力。当我们遇到孤独寂寞时,和一个朋友可以交谈甚欢;当我们内心极度愤怒的时候,也许向一个陌生人简单地倾诉,就能平心顺气;当我们对爱人的过去和最近的所做有诸多不解的时候,没关系,坐下来泡一壶茶,可以和他从头慢慢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