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歃血梅花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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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风如刀,万里飞雪。却已不是沙漠。
    望向在车中沉睡的李夕瑶那略略有些憔悴的玉容,李寻欢又向炭炉中添了几块煤炭。接着,从座位底下取出一块松木,开始雕刻。
    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起初的拙劣雕技经过这些年的浸淫早已纯熟无比。因为十年以来,他雕刻的始终都是同一个人。
    十年,没有一刻停止过对她的思念。终此一生,怕也不外如是。
    十年,他已不再年轻。
    或许真如李夕瑶所说,终有一天,他会后悔。
    他自角落中摸出个小酒瓶,灌了一大口酒,忍不住大声地咳嗽了起来,忙伸手堵住了口,却始终停不住从喉咙中冲出的闷响。
    略显担心地望了李夕瑶一眼,却见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来,一双眸子似笑非笑地望着他。
    他尴尬一笑,将手中的酒瓶放了下来。
    自从他的肺落下了毛病,李夕瑶再不许他喝酒,但他经常如此偷喝,长此以来,肺病也越来越重。
    李夕瑶拿起那小小的酒瓶,在纤细的指尖旋转迁眷着。半晌,唇边溢出一抹轻轻的叹息。
    “在我死之前,你绝不能死,不是么?”
    李寻欢微笑着,握紧了手中尚未完成的人像。
    “不错。”
    雪,终于停了。
    这时,风中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李寻欢怔了怔,掀开了那用貂皮所制的帘子,他实在很好奇,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还有什么人在这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
    他向外望去,立刻看见了一道孤独的身影。
    这人走得既不太快,也不太慢。他虽然听见了车响马嘶声,却仿佛充耳不闻,似乎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与他毫无干系。
    寒风席卷着地上的雪沫,雪虽然已停下,但天空中却仍挥舞着翩翩的雪花。
    但这人没有打伞,也没有戴帽子,寒冷的冰水沿着他的衣襟留下,打湿了他的衣领和衬衣。
    他身上穿着的只是一件兽皮所制的,硝过的外衣。虽然很轻很薄,但穿着这种衣服,绝对不会暖和到哪里去。
    他腰间插着一把剑。
    没有剑鞘,便那样随随便便地插在他的腰带上,剑柄向右……严格来说,那并不能算是一柄剑,只不过是一根铁片,上面钉了一个软木所制的手柄,便像是个小孩子的玩具。
    李寻欢探出了头,便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脸。
    他坚毅的脸庞如大理石一般毫无瑕疵,但面上却没有丝毫表情。他望了李寻欢一眼,便转过了头去,仿佛对任何事都毫不关心。
    李寻欢笑了,他发现这名少年,实在是很有意思……他推开车门,柔声道:“上车来罢,让我载你一段路。”
    车外天寒地冻,车厢中却有温暖的炭炉,柔软的貂皮垫子。这种诱惑,几乎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但那少年却似乎没有听见一般,竟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李寻欢皱起了眉头,跃下了车来,望着那少年已冻得发白的双手,淡淡道:“上车来喝口酒吧,在这种天气里,喝口酒绝不会有什么害处的。”
    那少年终于回过头来看着他。
    他冷冷地开了口,道:“你是傻子么?”
    李寻欢怔住。
    他从未想到,那少年竟然会说出这种话来。
    他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道:“自然不是。”
    那少年冷冷道:“你既然不是傻子,为什么要请一个陌生人去你车上喝酒?”
    李寻欢柔声道:“在这种天气中,你若再不喝一口热酒,恐怕就要受寒了。”
    那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的酒,我从来不喝。”
    李夕瑶冷眼旁观,忽地笑了笑,道:“这并不是施舍。”
    那少年望了她一眼,闭口不语。
    李寻欢凝视着他,忽然笑了,道:“好,我不勉强你,那等你有钱买酒的时候,可以请我喝一杯吗?”
    那少年瞪着他,在李寻欢以为他要开口拒绝的时候,少年冷冷开了口,道:“好。”
    李寻欢大笑,抱起李夕瑶一跃上车,心情似乎也好了很多。
    马车,继续在雪原上飞驰。
    李寻欢又拿出了那只酒瓶,看了李夕瑶一眼,又将酒瓶放了下来。
    李夕瑶目中闪过一丝笑意,柔声道:“既然开心,便少喝些吧。”
    李寻欢笑笑,喝了一口酒,又大声地咳嗽了起来,边咳边笑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心里已饱经沧桑……”
    “他只是个倔强的孩子罢了。”李夕瑶淡淡接过了他的话,凝目向窗外望去。
    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笑了,道:“我突然觉得,我们一定还有缘再见的。”
    小镇上的客栈并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显得分外拥挤和喧闹。
    李夕瑶皱了皱眉,她并不喜欢热闹,甚至,有少许厌恶。在一段时间内,她甚至连别人的触碰都无法忍受,虽然经过这十六年的朝夕相处,现在的她已习惯了与李寻欢和那虬髯大汉的接触。但在这种环境中,还是会令她感觉到不舒服。
    李寻欢望着她微微苍白的面色,担忧地蹙起了眉,道:“这种天气,这种地方,没办法找到更好的客栈了。”
    李夕瑶淡淡一笑,道:“不要紧。”
    那虬髯大汉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经打扫干净,少爷小姐随时可以休息。”
    他沉默了一下,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关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仿佛终于有了一点兴趣,道:“想不到在此地竟然能遇见老朋友……押镖的人是谁?”
    虬髯大汉道:“是‘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不禁失笑,道:“看来‘金狮’李迪确实是老了,恐怕已经金盆洗手了罢?关外之路,颇为凶险,凭诸葛雷的本事,居然能保得镖不失,倒也是奇事。”
    他转头向那虬髯大汉道:“叫小二将饭菜送到房中,我们在房中进食。”口中说着,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待什么似的。
    李夕瑶微笑道:“不必了,就在这里就好……中原不比关外,这种环境,我迟早要习惯的。”
    她淡淡笑了笑,道:“而且,你不是还在等人么?”
    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道:“你当初不该跟我离开,如今,也不该跟我一起回来。”
    李夕瑶淡淡道:“自我出生至今,我还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决定。”
    李寻欢笑了笑,不再说话了。
    三人在角落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饭菜很丰盛,李夕瑶却没什么胃口,轻轻咳嗽了几声,面容更加地苍白了。
    仿佛受了感染一般,李寻欢也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然后,他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
    这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胸膛都挺得很高,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镖头。如果有可能,他们甚至想将那镖旗插在头上。
    李寻欢认得其中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但他却似并不愿意让对方认出自己,便又低下了头,去雕刻手中的松木。
    诸葛雷的眼光一转,却停在了李夕瑶脸上,对自己的同伴笑道:“那姑娘长得那般标致,却配给这样一个痨病鬼,着实是可惜。”
    声音不大,却足以让李寻欢三人听见。
    那虬髯大汉面色一沉,便要上前,却被李寻欢阻止了。
    另一名镖师嬉笑道:“那倒也不见得,这姑娘虽然漂亮,身体却也似乎差得很。多半是这二人每日……”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几不可闻,接着三人一同大笑起来。
    李夕瑶看似面色冷淡,握着茶杯的手,却已在微微颤抖。
    李寻欢紧紧皱起了眉,轻轻握住了李夕瑶的手,他虽不愿透露身份,也并不在乎众人诟病,但那些人的话中既然涉及到了李夕瑶,他便不能再装聋作哑下去。
    那虬髯大汉见李寻欢不再阻止,重重一哼,刚要上前。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突然被风卷起。
    两道人影飘了进来……他们的身法竟似比雪花更加轻盈。
    但他们的容貌打扮,却着实令人不敢恭维。两人都披着鲜红色的披风,面颊枯瘦苍白,但目光却狠毒而锐利。
    这两人的容貌极为相似,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却脸色漆黑……这两人竟似是一对兄弟。
    他们的目光缓缓掠过每一个人。最终停留在了诸葛雷的面上。
    诸葛雷在他们阴霾的目光注视下,只觉得全身发冷,仿佛自己已成为了响尾蛇口边的猎物。
    几乎每一个人的目光都落在这两人的面上,他们的衣着打扮、神态行事,的确是极吸引人。
    但李寻欢却是例外,他的目光直直越过了两人,停留在那门帘之上,仿佛那门帘上突然长出了花儿一般。
    方才门帘掀开的时候,他已经看见了那名少年。
    那少年已不知道在门口站了多久,全身都已经湿透……他就像是一匹孤独的狼,虽然恋眷着屋内的温暖,却又畏惧着耀眼的火光。
    因此他既舍不得走开,也没有胆量闯入门内的世界。
    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目光才转到那两人的身上。
    他们两人一齐缓缓地脱下了披风,动作整齐划一,便像是习练过许久一般。
    然后,两人一齐缓缓地走到了诸葛雷的面前。
    他们居然连步伐的节奏都是一样的。
    诸葛雷的面色已经发白,站起来勉强笑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碧血双蛇!”
    这两个字,宛若魔咒!
    近年在黄河一带,若论起心之黑,手段之辣,实在很少有人能在这“碧血双蛇”之上,听说他们身上披的那件红披风,就是用鲜血染成的。
    在关外,这“碧血双蛇”的名声,委实是比魔鬼更加可怕!甚至能止小儿夜啼!
    喧嚣的饭铺,骤然安静了下来。
    李寻欢却仿佛没有听见一般,仍然在削着木头。
    诸葛雷已面色如土,另外那两个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镖师,竟然摔到了桌子下。
    众人不再吵闹,李夕瑶的心情却似乎好了起来,伸筷夹了一根青菜,送入口中。
    那黑蛇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用这柄剑指着诸葛雷,冷笑道:“留下你从关外带回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的命!”
    诸葛雷面色忽青忽白,最终还是咬了咬牙,自怀中掏出了个黄布包袱,抛在了桌上。
    那白蛇仰天大笑,忽然道:“大哥你答应得未免太过轻易……他若肯在地上爬一圈,我们才能放他走!”
    他凝视着诸各雷,满面俱是恶意的笑容,大笑道:“你既然愿意在金狮镖局当牛做马,索性作得彻底些……那些牛马可都是在地上爬的。”
    诸葛雷面色变得难看之极,他咬了咬牙,忽地爬在地上,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李寻欢忍不住叹了口气,喃喃道:“原来人的脾气当真是会变的……像他这般的人,的确能够活的长些。”
    他说话的声音虽然极小,但碧血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一般,还是在雕他的人像。
    黑蛇阴恻恻一笑,道:“这包袱是人家心甘情愿送给咱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愿将这包袱送上。”
    白蛇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李夕瑶轻轻一叹,似乎心满意足般地搁下了筷子,低声道:“并不用剑法比你们快,只需能够杀了你们,便已足够。”
    众人都骇异地望向这苍白虚弱的美丽少女,似乎看见了鬼一般。
    但门外却忽然有人大声道:“你的脑袋值几两银子?”
    听到这句话,李寻欢终于抬起了头来。
    他的眼中满是惊喜的神色……他委实未料到,那少年竟会走入这间屋子。
    那少年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有些地方甚至已结了冰,但他的身子却仍挺得笔直!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能令他低下头来。
    他看起来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但眼底却闪烁着自信的光芒!
    李夕瑶笑了,道:“依我看,最多只值五十两。”
    那少年沉默了一下,向白蛇道:“我将你的头颅卖给你,你给我五十两银子。”
    白蛇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又瞧了瞧他腰间的剑,忽然纵声狂笑起来。
    这几乎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事,他已经忍不住开始怀疑,这少年是不是个疯子。
    那少年认真地看着他,直到他的笑声渐渐停住。
    白蛇再看了一眼那柄剑,又忍不住大笑了起来,道:“好,只要你能做到这样,我就给你五十两。”
    笑声中,他的剑光一闪,柜台上的那根蜡烛已变成了七段,穿在剑上,烛火甚至还没有熄灭。
    白蛇傲然道:“我这一剑如何?”
    那少年淡淡道:“很快。但我的剑不是用来削蜡烛的。”
    白蛇道:“那么你这把破铜烂铁是用来做什么的?”
    说完这句话,他又开始大笑。窄细的眼眸中满是蔑视之意。
    少年的瞳孔骤然收缩了一下,缓缓握上了剑柄,动作温柔的仿佛是在抚摸最心爱的情人。
    “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剑本来还插在少年的腰带上,忽然间,这柄剑却已刺入了白蛇的咽喉!
    一剑毙命,却没有血流下。
    血还未来得及流下!
    少年拔出了剑,鲜血就如箭一般地自白蛇的咽喉射了出来。
    白蛇死死瞪着他,身躯终于缓缓倒在了地上。
    少年探手入了他的怀中,取出一叠银票,却又塞了回去,只拿了一锭五十两的银子。
    不是他买的酒,他绝不喝,不属于他的东西,他也绝不拿。
    黑蛇颤抖着嘴唇,道:“你真的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了他的么?”
    少年淡淡一笑,道:“不错。”
    黑蛇的一张脸顿时扭曲了起来,狂吼一声,像个疯子般地狂奔了出去。
    少年转身向李寻欢走来,但却未注意到诸葛雷的动作。
    诸葛雷已悄无声息地从地上掠起,一剑向少年的后心刺出!
    眼看这一剑已要刺入他的心窝,这少年自然决计想不到诸葛雷会暗算他的。
    忽地,诸葛雷大吼一声,按住了咽喉倒在地上,手中的剑也脱手飞出,“叮”地一声插入了房梁上。
    他瞪着李寻欢,鲜血一丝丝地自他的指缝中流出。
    李寻欢并没有在刻木头,因为他手中的刀已经不见了。
    他的刀,钉在了诸葛雷的咽喉上!
    诸葛雷满头大汗如雨,哑声道:“原来是你……”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
    那少年只回头瞧了一眼,就走到李寻欢面前,他充满野性的目光中也似露出了一丝温柔的笑意。
    他道:“我请你喝酒。”
    李夕瑶将桌上的包袱拿起,送到那少年手中,淡淡道:“莫忘记了方才你与白蛇赌的,不光是五十两银子,还有这包袱。”
    作者有话要说:就是这章用的原文多点,既然那么多人提意见,所以我大修````
    相识·奇宝
    酒是好酒,陈年花雕。
    李寻欢一碗又一碗地喝着酒,他喝得极快,几乎是直接倒入咽喉的。
    很少有人请他喝酒……他与那少年不同,除了喝自己买的酒,他只喝朋友请的酒。
    李夕瑶忽然沉下了脸,道:“这已经是第三罐酒,一罐酒一斤,所以你已喝了三斤。”
    李寻欢苦笑,道:“我知道。”
    李夕瑶本来还想扳起脸,却忍不住笑了起来,道:“今日,我不拦你。”
    李寻欢道:“我是否应该说多谢?”
    李夕瑶叹了口气,道:“不敢当……其实我现在已经有些后悔了。”
    少年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但这一对兄妹却实在是很有趣。
    他缓缓开口道:“你们可以叫我阿飞。”
    李寻欢笑道:“你难道姓‘阿’么?世上并没有这个姓呀。”
    阿飞没有说话,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烧起来。
    这个少年的身世,难道竟是个秘密么?毕竟一个人是不可能真的没有姓的。
    李寻欢叹了口气,他纵使仍然好奇,但却实在不忍再问下去。
    李夕瑶淡淡道:“姓名只不过是个称呼,他叫阿飞,正如你叫李寻欢,我叫李夕瑶。”
    李寻欢道:“不错,以后我就叫你阿飞。阿飞,我敬你一杯。”
    阿飞默然半晌,忽然从坛子里舀了一碗酒,学着李寻欢那样仰着脖子喝了下去。
    他从未试过这样喝酒……他忽然发现,真的只有这般喝酒,才能品尝出美酒的真正味道。
    李寻欢含笑望着他,将手中的半碗酒倒进喉中,又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李夕瑶沉默了半晌,忽然道:“你们想不想知道那包袱里是什么东西?”
    李寻欢大笑道:“我就知道你会先忍不住提出来的。”
    阿飞将怀中的包袱取出,就那样随随便便地扔到了李夕瑶的面前。
    无论包袱里是什么,他都不感兴趣,方才若不是李夕瑶提醒,他连这包袱都忘记了带走。
    李夕瑶将包袱拆开,忽然皱起了眉头。
    李寻欢似乎也觉得有些好奇了,问道:“包袱里是什么?”
    李夕瑶道:“是麻烦。”
    说话间,已将包袱中的东西抖了开来。
    李寻欢看着那金灿灿的一件衣服,苦笑道:“的确是麻烦。”
    阿飞忍不住问道:“这究竟是什么?”
    李寻欢道:“你初出江湖,可能不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这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
    手腕一翻,手上忽然出现了一柄小刀,重重在那金丝甲上划过,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
    李夕瑶笑笑,道:“看来那传说是真的。”
    李寻欢道:“这种宝物,若是无声无息地得到了也就罢了,方才在那饭铺中,却有不少人看见阿飞拿了这金丝甲。”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会有麻烦?”
    李夕瑶苦笑道:“虽然我不想这么说,但的确是的。阿飞,抱歉。”
    阿飞又笑了,道:“你没必要向我道歉,我并不怕麻烦。”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忽然道:“我可不可以邀请你一起到朋友家去做客?”
    若是别人,恐怕就会怀疑李寻欢是觊觎自己的宝物,想暗中加害了。
    阿飞却毫不犹豫地道:“好。”
    他只是单纯地觉得,和这两兄妹在一起,似乎会很有趣。
    李寻欢道:“但去朋友家做客之前,我们得先去一趟梅花草堂。”
    阿飞道:“梅花草堂?”
    李寻欢道:“梅大先生和梅二先生住的地方,就叫做梅花草堂。”
    李夕瑶冷冷道:“我不去。”
    李寻欢扳起了脸,道:“梅二先生说过,十年后,你必须去复诊。”
    李夕瑶道:“那是他说的,我并没有答应。”
    梅二先生,是江湖上有名的大夫。被称之为“妙郎中”。平生最是骄傲,脾气又古怪,从不轻易出手救治病人,听李夕瑶话中的意思,竟然像是梅二先生求着她要诊治她的病一般。
    阿飞道:“复诊?”
    李夕瑶笑笑,道:“因为我有病,据说活不过二十岁。”
    阿飞怔住,若不是他知道自己的耳朵极为灵敏,几乎要以为自己是听错了。
    因为李夕瑶太过平静,平静得似乎对自己的生死漠不关心,甚至是无动于衷。
    阿飞忽然觉得她很值得自己钦佩,若是他自己被告知了死亡的日期,一定不会如此平静。
    即使他并不怕死。
    李寻欢听了她的话,眼中也似露出痛苦的神色。
    因为他知道,即使是梅二先生,也无法治好李夕瑶的病,让她去复诊,也不过是看在自己与他不俗的交情份上,廖尽人事罢了。
    李寻欢沉默了片刻,忽然道:“十年不见的老朋友,总是应该去看看的。”
    他还是不愿放弃哪怕是一星半点的机会,梅二先生曾经对他说过,十年后他说不定可以找到治愈李夕瑶的方法,虽然希望并不太大。
    李夕瑶默然不语,但至少没有再反对。
    雪,时落时停,马车却始终迎风疾驰。
    车马转入了一条山脚下的小道,走到一座小桥前,就通不过去了。
    小桥下的流水,已经结了冰,桥上一片平整,没有人的足迹,远远可望见傲雪的梅花。
    梅花丛中,点缀着几间小小的茅屋,几幅木质的栅栏,这些景物搭配起来,更显得风姿卓约,宛若图画。
    李寻欢跃下了马车,正要去扶李夕瑶,阿飞却抢先向她伸出了手去。
    李寻欢不禁有些尴尬,阿飞并不知道,李夕瑶极其厌恶与他人的碰触,他的帮助毫无疑问地会被李夕瑶拒绝。他咳嗽了一声,正准备上前圆场。
    李夕瑶怔住,忽然笑了一笑,握住了阿飞的手,轻巧地跃下车来。
    这个少年的感觉,她并不讨厌。
    虽然他的手很冷,却很坚定。
    很熟悉的触感,便如同前世的那个人一样。
    因此,她很容易地便接纳了这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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