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曹光砚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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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着借来的小电驴,两人来到了浊水溪口,根据陈褚英在警察局拍到的照片,找到了林季子的尸身被冲上岸的地方,没有发觉到任何特殊的地方。
    “真的是这里吗?”
    蒲一永用脚踢着岸边的碎石,除了波光粼粼的水面之外,还有略微刺眼的眼光,没有一丝他可以感知到的任何执念的存在。
    曹光砚把照片点击放大,一一对照着现实,确认无误后,沮丧地垂下了脑袋:“但是褚英姐发来的照片就是这里啊。”
    这个地方很偏僻,是浊水溪流向的转弯处,所以尸身会随着水流停在了这里也是正常的,但这么些年过去了,当年的痕迹一点都找不到了。
    “欸,对了,蒲一永,你要不要写个字看看,你的字不是有那种特殊的力量吗?”
    曹光砚脑瓜子转得就是快,不一会儿就提出了一个有实践性的办法来。
    蒲一永垮着个脸,把背转向他,说道:“你看我哪里有带毛笔的地方啊?”
    “我有!”
    蒲一永没有随身背包的习惯,但是曹光砚有啊!
    只见他火速把背包卸下来,放在一个干净的地方,拉开了拉链,从里面掏出方丛廉的专用毛笔和砚台,说道:“幸好我带了。”
    蒲一永蹲在他的旁边,接过他一件又一件从书包里掏出来的物件,疑惑地问道:“为什么我的东西会在你的书包里面啊?”
    “我自己拿的啊,这种东西不是找执念的必需品吗?随身带着以防不时之需!”
    “所以每次出门你都有帮我收拾哦?”
    蒲一永看着满手自己的东西,心里有些说不出来的怪异,虽然也曾感觉自己的东西被人动过,但是他一直以为是蒲妈妈收拾的。
    “也不是,有时候书包太重了,我就不想背你的东西了,而且有时候我在上课,突然被你们拉过来,也会来不及准备的。”
    曹光砚一本正经地解释,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还帮忙挑了一块最平坦的地方,朝蒲一永招了招手,作为示意。
    蒲一永只好认命,在他规划的地方,展开了宣纸,磨好了墨汁,却迟迟没有办法下笔,因为是在不知道写什么,于是抬起头看向一边供着身子,想看清楚他准备写什么的曹光砚。
    “我要写什么啊?”
    这是个好问题,把曹光砚都给问住了。
    “要不就写名字好了,你自己的名字,我的名字,王小秋,林季子之类的。”
    “那我随便写写了。”
    蒲一永抚平了宣纸被风刮起来的一角,一笔一划地写下了曹光砚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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