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现有的血族资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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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玛利拉(密党)与魔党
在中世纪以前,血族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血族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血族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血族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Camarilla(‘卡玛利拉‘或译作‘密党‘)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卡玛利拉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后世血族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魔party是卡玛利拉的宿敌卡玛利拉的政治运作并不单纯。主要由Ventrue氏族进行各氏族之间的整合,七个氏族的长老会定期召开的高层会议(InnerCircle),会议中选出各氏族的大法官(Justica)。大法官可说是卡玛利拉的最高权威,大多由辈份较高者担任(这表示他们都有强大的异能),他们负责裁断并惩处所有危及卡玛利拉生存的行为,原则上他们是整个卡玛利拉的统治者(当然,他们管不到参与高层会议的长老)。大法官有时并不自己裁断事情,而会邀请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开秘密会议(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决事务。同时,无庸置疑地,大法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线。在这整套政治运作过程当中,通常充满了高峰之间的政治斗争和阴谋,而年轻的血族则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卡玛利拉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Sabbat---或译作‘撒霸特‘)。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BloodBound)加以控制。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卡玛利拉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另外,未加入卡玛利拉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在卡玛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员还划分出地方的势力。一般而言,血族会以城市作为集中地,因为都市中非常适宜觅食。原则上,都市人口每达十万人便有一名血族(大致算一下你所在的城市应该有多少Kindred^&^),这样的比例很适合血族潜藏。
密党六戒
密党在创设之时,明文定下了六道戒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後代吸血鬼严格遵守。有些吸血鬼认为,这六条传统在极早的时候(可推到最早的几代吸血鬼)便已经形成,只是一直没有明文订定,密党的创始长老们,则是将其正式地条文化,形成具体的戒律。不过不论多严格的戒律,经过漫长的时间,多少都会遭到反弹。虽然长老们极力维护着这密党些传统,年轻的一辈总是会出现一些叛逆者,对於这些教条的部份或全部嗤之以鼻。这些不服长上、轻视传统的anarchs,若被逮到,通常会受到长老们或轻或重的惩处。当然,属於魔党的吸血鬼是完全不理会这些传统束缚的。第一戒条:避世TheFirstTradition:TheMasquerade不能对非吸血鬼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否则,其他吸血鬼会和你断绝一切关系。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吸血鬼戒律:避世。违反此传统的吸血鬼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而整个吸血鬼社会也可能因此受害。第二戒条:领权TheSecondTradition:TheDomain你在你的领地有着自己的权利,到你的领地内的吸血鬼要尊重这种权利。在你的领地里,无人能违背你的话。中世纪以前的吸血鬼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吸血鬼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管理,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吸血鬼成员彼此压制力量。第叁戒条:後裔TheThirdTradition:TheProgeny只有在得到你的长老同意才能创造新的吸血鬼。如果你没有得到长老的同意而创造了新的吸血鬼,你和你的后裔都将被处死。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密党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也就是说,如果吸血鬼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徵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於新创造的吸血鬼,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密党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第四戒条:责任TheFourthTradition:TheAccounting那些你所创造出的吸血鬼是你的晚辈。在他们被让渡之前,你应该在各个方面教导指挥他们。他们的罪要当成你自己的来忍耐。吸血鬼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在吸血鬼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後,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吸血鬼社会成员一样的权利。当然,被释放的新吸血鬼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吸血鬼的耻笑。新吸血鬼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吸血鬼社会中的成人。第五戒条:客尊TheFifthTradition:Hospitality应该互相尊重领权。在你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时,应该向那里的管理者引荐自己。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批准,你不能在那里做任何事。通常吸血鬼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他吸血鬼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吸血鬼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吸血鬼,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後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後,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吸血鬼和人类没什麽两样。第六戒条:杀亲TheSixthTradition:Destruction严禁杀害你的同类。猎杀的权力只属于你的长老。只有长老之中最年长的一个有权下发猎杀令。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吸血鬼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密党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这也是当代年轻吸血鬼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犯下「谋杀罪」的吸血鬼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对於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吸血鬼,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叁个字:杀无赦。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辖地中的吸血鬼补杀犯戒者。若有其他吸血鬼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是对亲王权威的严重触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的吸血鬼,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名声,同时也可能有权取得被猎杀者的血液,因此许多年轻的吸血鬼常愿意参与猎杀行动。一般而言,只要亲王下达了猎杀令,便在辖地内永远有效。但是密党允许高层的秘密会议(Conclave)事前否决亲王的命令,参与秘密会议的成员以正反证据作为表决依据。若亲王不遵从秘密会议决议,虽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必然会损失相当的名望。
亲王
每个都市中会有一个血族亲王(Prince),这个称谓和王室没有关系,而且也不一定是男性。亲王是该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领袖,一般称呼为某某城市亲王,例如PrinceofNewYork。卡玛利拉在成立之初,并未设置“亲王”的职务。但由于1743年伦敦市发生血族内部叛徒的叛乱暴动,严重地破坏了避世的诫律,因此从此便在每个城市设立一名负责管辖者,以杜绝叛乱。亲王通常也是由辈份较高者担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辖地的诫律传统。他是辖地中唯一拥有繁衍血族后代的权力者,辖下的血族若要创造新的后代,必须经过他认可。亲王会受到辖地中的元老会所辅佐,元老会成员一方面提供建言,一方面也默默监督亲王的权力,通常只要亲王能维护千年潜藏的传统,元老会便会给予支持。不过当然,能参与元老会的长老必都是老谋深算之徒。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进入辖地,便须接受亲王的管制。亲王可以以保持避世为由,针对某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下达限制禁食的命令。虽然亲王不能任意杀害血族成员,但仍有些亲王会滥权雇用血族猎人。最后,亲王很有机会在卡玛利拉的政治结构中晋升自己的地位。
人类的认知
历史上,人类对于吸血鬼种族的首次认识始于1484年。当时整个欧洲处于吸血鬼的战争之下。吸血鬼族群在夜间出动,大范围与人类初拥。很多一部分人无法接受初拥而导致神经紊乱。因为接受初拥的人类症状与瘟疫相仿,所以当时的人类社会认为这又是一次大范围的瘟疫。许多人类在未完全死亡的时候,或者在初拥的作用未回复之前就被他们的同类埋入地下的墓穴,几天以后,由于某种原因,人们打开坟墓,发现这些尸体已经变了姿势,还沾有血迹,那是人类初次接触到的吸血鬼。从此,吸血鬼的传说就在东普鲁士,西里西亚,波希米亚等地流传。1484年,多明我会的两个修士JakobSprenger和HeinrichKramer编写的《巫术之密》被教皇英诺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准出版,这是人类历史上,基督教会第一次承认神怪力量的存在。1710年,吸血鬼的战斗再次展开,战争发生的地点是东普鲁士一带,被初拥的人群又一次弥漫了大地,城市和村庄被笼罩在死亡的气息里。古老的传说再次流传在惊恐的人群中。东普鲁士当局为了制止被初拥的吸血鬼复活,大范围的挖掘死尸的坟墓,把每一具未腐烂的尸体身上都钉上大量的木钉。同时,宗教裁判所动员大量的骑士对吸血鬼进行战斗,每场战斗都无比惨烈。但是这些战斗通常都只有贵族知晓,而大多数的民众对此一无所知。事实上,除非大战或者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否则吸血鬼族群一般是不会主动大范围的进攻人类的,因为这个神秘的族群深知暴露会给他们带来何种后果。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吸血鬼,因为某种原因胡乱吸食人类的血液。1725年,一个名叫PierrePlogowitz的农民在被初拥之后变成了吸血鬼,他在一个名为kilova的村庄里令8人死亡。另一个吸血鬼的名字叫ArnoldPaole,他令一个叫Medwegya的村庄的大量人口丧生。人类社会对这两起事件极其重视,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查。但最后他们对公众隐瞒了调查的真相。第一起案件的报告现在存放在维也纳档案馆。其中有一个词——“Vampire”第一次出现。这就是吸血鬼名称的由来。人类当局在1731年对第二个案例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一位军医,Fluckinger把整个的调查过程和结果都做了详细的笔录,交由Heiduques连队的几位军官和医生签名后以《见闻与发现》为题呈送贝尔格莱德法庭并于1732年正式发表印行。法国国王路易十五要求黎赛留公爵(Richelieu)把案件的正式结果写成详细的报告呈给他。这份报道在人类中引起了巨大的轰动,1832年3月3日,《拾穗者》的报导中出现了“vampire”这个词,这是法语中首次出现吸血鬼这个词汇。整个人类社会对吸血鬼族群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很多人开始研究这一现象,但是由于吸血鬼密党要求吸血鬼族群严守六大戒条,所以这些研究的结果大多荒诞可笑。PhilipRohr在于1679年出版于莱比锡的《死者咀嚼现象之历史与哲学》中把在坟墓中咀嚼的现象解释为魔鬼附身,这一观点在当时得到许多人支持,1728年,莱恩夫特也在莱比锡出版了一本《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尸体》对Rohr大加驳斥。1732年ChristianStock的《论吸血的尸体》和1732年JohannHeinrichZopf的《论塞尔维亚的吸血鬼》在欧洲出版。同期,身为Senones修道院院长的DomAugustinCalmet神父写了一本驳斥这些小册子的书,名字极其冗长:《论匈牙利、摩尔达维亚等地的附体鬼魂、被开除教籍的人、吸血鬼或活尸》,这位神甫收集了很多吸血鬼行动的踪迹,一一列举在这本书里。意大利佛罗伦萨主教Davanzati所写的《论吸血鬼》以及教皇BenoitXIV(本笃十四)在他的著作《天主赐福和圣人列福》中在第四卷中也谈到了吸血鬼。但是很可惜,吸血鬼氏族远远比他们想象的要严密和恐怖得多。随着科学的发展,愚蠢的人们自认为掌握了一切道理,他们开始屏弃他们的信仰,肆意涂抹着自己的灵魂。象征荣耀的家徽上落满了灰尘,吸血鬼的传说令很多人认为荒诞不经。人类似乎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足以轻视吸血鬼的存在。然而,与这种愚蠢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吸血鬼的族群却一如既往的,在黑暗的角落里啜饮着红色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