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金光闪烁的婚礼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66  更新时间:10-05-2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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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言情还是穿越,或者合二为一,故事情节里总少不了逃婚那么一出戏,自然我也不能免俗。
    妮妃塔莉救我之时,也正是其逃婚之际。直到现在,我也仍一阵后怕,要是当时没有安排逃婚这一出戏,现在的我是不是已经成了荒漠中的一具干尸了呢?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知道这里是书中的世界,那我要是死了,是不是就能回到现实中的世界了呢?咳,话又再说回来,我记得书里说妮妃塔莉逃婚以失败告终,是因为水和食物不足,又茫无目的,最后倒在沙漠中,被其父派人逮回去的。
    “颜颜,上次为了救你一命而放弃了逃婚的机会,这次你可一定要帮我啊。”两天了,只要一有时间,妮妃塔莉就会泡在这间不大的土堆房里,对我软磨硬泡。“再过六天,我就要被当作政治权利的牺牲品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六天内逃出去啊!”
    “我的小公主,你看我全身都这样了,还怎么帮你啊?”悠然的喝着杯中的水果汁,抓紧一切时间补充体内流失的水分和营养,也继续充当着我说客一角。
    “古坦医师说了,再有一日,敷在你皮肤上的药效过了,就可以拆开绷带了,到时候我们一起逃走吧?”
    “我的小公主,你说要逃走,请问是要到什么地方去呢?没有目标的出行,是不明智的选择。”
    “我不是妮妃塔莉,我可不要嫁给那个什么什么斯甘特,名字长得能当裹脚布的法老王!而且我现在这躯体才十五岁诶,你不觉得现在结婚还太早了嘛?我都还没成人,我甚至连见都没见过那个法老王,连爱都不存在的婚姻,是没有幸福的。”
    “是梅赫瑞休斯·普尔斯利甘特·哈托坎法老王。我的小公主,你现在就是妮妃塔莉!古人本就早婚早育,十五岁已经不小了。”
    妮妃塔莉愣愣的盯着我看了许久,忽地拍手展颜一笑:“颜颜,既然你这么想把我和那个什么法老王凑成对,不如你代我嫁过去吧!”
    噗——!口中的果汁被我喷了出来。不带这样的,哪有女主要作者装成自己代嫁给男主的?!没想到我的女主竟然是这么难缠的人,当初自己设定的时候怎么没发觉。
    擦了擦嘴,坐正轻咳一声:“代嫁是不现实的!妮妃塔莉,相信我,你和法老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们会拥有荡气回肠可歌可泣的爱恋,保证能让你连二十一世纪都忘得一干二净!”
    小丫头被我说得一愣一愣的,娇美的脸蛋扑上一层晕红:“可是,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你们爱情的鉴定者。”说的更为贴切,应该是锻造者。
    看看,多有权威的一句话啊,一砖就把人给拍傻了,妮妃塔莉连自己出门被桌角撞了一下腰也毫无自觉。咳,这真是自己笔下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机智果勇八面玲珑的无敌女主?怎么好像有些偏题了?
    咳咳,偏题不要紧,只要大纲还在,能绕的回去就行。
    估计是我说的话太重量级,女主需要好好消化一下,接下来的日子,妮妃塔莉一次都没来过,而我也乐得清闲,安心养伤。
    绷带拆下来了,喜忧参半。
    忧的是皮肤仍有些不舒适的轻微刺痛,且本就不白的肤色,变的更黑了。至于喜,则是因为对女人而言最重要的脸,我的脸,奇迹般地,竟有些眉清目秀的样子。相较于以前那不堪入目的容貌,此时显然能混个中等水平的姿色。
    感情这里的阳光还具有改头换面的美容奇效?!说不定再多晒几次,没准还真能对得起咱爸给取的名字呢。当然,这也只是我的假想,倘若让我在美貌与生命之间作选择,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那非人的煎熬,我可不想再尝试一遍,毕竟不管怎么说,咱现在至少能见人了不是。
    尽管对着的青铜镜照出的人影有些模糊,但我仍乐此不疲且陶醉不已的孤芳自赏。
    虽然是弃车保帅的政治婚姻,但是妮妃塔莉的老爹可是做足了门面,光看我身后那瞧不见尾的送亲队伍,就不禁大为感慨:奢侈啊奢侈!光是黄金制品珠宝首饰就不下十车,更别说那成堆成堆的各色亚麻布和轻薄的纱丽布。回过头,继续我艰辛的跋涉。
    “颜颜,还有多久到皇宫?”
    嘿,小丫头终于沉不住气,知道紧张了吧。扶着纱幔步撵的我喘着粗气,将缠裹在身上宽大的白色亚麻卷衣拉紧了几分。“已经可以看见底比斯了,应该快到了。”
    妮妃塔莉斜卧在八人抬的纱幔步撵里,懒懒的。黄金的莲花冠坠着一串串金珠,耳上是一对相应的黄金珠链。蓝色的眼影斜长入鬓,唇色朱红,腮若粉桃,雪白的肌|肤被剪裁合身的轻薄纱丽布包裹,细脖上是由金片贝壳珍珠红玉髓等材料制成的巨大颈饰。臂饰、脚镯也都是做工精致的黄金饰品,脚上则是一双皮革凉鞋。全身上下散发出的郁郁馨香,连步撵外都隐约可闻。
    在看看我,里一件亚麻筒形连衣裙,外一件亚麻卷衣,脚上一双纸莎草凉鞋。咳,这就是女主与非女主的差别待遇?感情,我就一打酱油跑龙套的。
    临近城门,一队人迎了出来,虽然相隔老远,但是我知道,应是男主法老王的左膀右臂年轻的斯米拉将军出城迎接来了。可惜太远了看不清长相。话说,这位斯米拉将军在我的设定里,是个性执着坚定的人。
    见到斯米拉,那就意味着离见到他不远了,我那霸气凌人却又温柔专情的法老王,穆斯曼。
    随着斯米拉前行,穿过人声鼎沸的集市和广场,步撵在宫殿前停下。刚扶着妮妃塔莉下了步撵,就听高高的石头台阶上传来洪亮的爽朗笑声。
    “我等期盼已久的王妃终于到了吗。”
    抬头,石阶尽头最耀眼的,莫过于众星捧月般立在最前面的那名少年,年仅十五岁的法老王梅赫瑞休斯·普尔斯利甘特·哈托坎。
    头戴上鹰下蛇的黄金王冠,手执鹰蛇交|缠的黄金权杖。黑色眼影将那狭长的眸子勾勒得更加炯炯有神。古铜色肌|肤,身着宽敞流畅的罗布长袍,和缀满各色珠石繁琐华丽的铺地披风,脚上蹬着黄金凉鞋。
    真是金光闪烁,晃得人眼花缭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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