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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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的那一吻,并没有在我和陆羽枫之间起到什麽质的改变,太监宫女们依旧把
我当男佣使唤,工资也仅比以前高那麽一点点,而陆羽枫虽自那天以後对我依旧冷冷淡淡,
但好歹还是不怎麽想方设法为难我了。到是方祈君找了我好几次,不过他的托梦却再也没喝
过。他说我发起酒疯来真不是盖的,就算我如何低声下气地求他,他也坚决不肯。真是见过
小气的,没见过那麽小气的。於是为了报复,我是死命地吃他的,绝不客气。没想到一个小
酒吧的老板居然那麽有钱,任我到高档饭店里大鱼大肉,眼都不眨一下。看来开酒吧也是一
个脱贫致富的好方法。虽然我脸皮够厚,但也要碰上大方的主啊,要是碰上个小气的,我这
麽个吃法估计早和我断绝联系了。但在吃饭上,方祈君无疑是一个慷慨豪气的人,每次我只
点一份的东西他就非要服务员上三份,两份给我,一份自己吃。说什麽我太瘦了,再不胖点
估计今年台风一来,我就可以乘著风巡游世界了。
我知道方祈君对我好大多是因为那个死去的情人,但让我想不明白的是,我看过
那个人的照片,漂亮的无懈可击。和我这种人海里一捞就一大堆的人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
一个地下。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吸引了方大老板,问他他就只会笑,说什麽我不明
白自己的好。搞笑了,要是我好的话,为什麽陆羽枫不喜欢我?不过不管怎样,在台北这个
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能交到个朋友也是天大的恩赐了。我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满足。就算是以
前在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别人吃了一半不要的红薯,我都会高兴大半天。更何况现在完全不用
为生计而担忧。
为了感谢方老板的大仁大义,懂得礼尚往来的我当然也要予以回报,这可是爸
爸教的。於是,在我多年来的经验和运气之下,竟在十万人的竞拍中杀出一条血路,抢到了
两张萧影然的音乐会门票。这年头竞拍真是个好东西,一元的披萨,一元的机票,还有一元
的音乐会门票,让我们这些贫民阶层也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
当我把票递给方祈君的时候,这厮还以为我是走“正规”渠道买给他的,当下就
把我批了一顿。说什麽我才来台北应该多攒点钱,以备不时之需,要是想听音乐会他可以弄
到票云云,但说归说,我还是看到他的眼中流露出了欣喜的神情。这和我在托梦见到的那个
伤心欲绝的眼神截然不同。於是我也没做解释,只要他开心就好啦,毕竟我要牢记爸爸的教
导──礼尚往来。
呃,当然,这个礼尚往来确实偏了一点,礼轻情意重嘛。不过说道这场音乐会,
其实我对它的演奏者萧影然并不熟悉,当初去抢票除了只要一元这个强大的理由外,还看中
了他简介中的天才二字。四岁开始拉琴,八岁便举行了自己首场音乐会,十四岁就被冠名为
帕格尼尼再世。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小提琴家。并且还因为其拥有一张如被上帝吻过的绝世
脸庞,让这位年仅二十一岁的年轻音乐家拥有了来自全世界竟百万的粉丝。唉,又是一个天
之骄子。这让我想起了陆羽枫,也是少年时便名满天下。或许,人世间也真的存在天上和地
下,他们就是那浩瀚天际中的神明,而自己就是那凡尘中的一只飞鸟,一生就为寻那一道泛
著七彩霞光的神影而飞翔,纵使遥遥无期,即便远不可及,精疲力竭後,仍不停留。
不是不能停留,而是无法停留,因为早在看到神明的那一刻便决然地自废了双
腿,只能一直飞翔,直到天荒,直到,地老。。。。。。
宿命的齿轮依旧在悄无声息地旋转著,谁会想到,命运的玩笑总会在最让人意想
不到的情况下发生。要是没有去看这场音乐会,要是没有碰见那个白衣如仙子的人,要是一
切的一切都不那麽巧合,我这只尘世里的小鸟或许真的能飞到地老和天荒。甚至还能依在神
明的肩膀上,花前月下,并肩看天上云卷云舒,庭前花开花落。
可,谁又会想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