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683  更新时间:10-09-3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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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中午,我终于来到了丹佛,虽然我甩掉了麻烦,但我还是得事事小心,史密斯这次惹上的人可能来头不小,再次找到我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
    这次我可是遇到麻烦了,史密斯只说在丹佛见,但是具体怎么见,是我主动联系他还是等他联系我,头疼,正头疼,看样子当时事情十分紧急,以至于他没有给我留下只字片语。
    我在当地找了一间咖啡厅,随便坐下,要了杯咖啡,我需要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我拿起了当地的报纸随便翻看,最近没什么大事情,都是些无聊的新闻,可是等我翻到报纸后面的广告区,我的心情就再也轻松不起来。
    是史密斯,是他留给我的信息。
    上面写着,SiqiYan,Dr。Four在找你,请迅速回电,后面是一串电话号码。
    SiqiYan,杨思琦,我心中永恒的痛,也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孩。当年,史密斯问我为什么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我叹了一口气,告诉他我忘不了一个人,一个为我而死的人。
    当年我因为医生的诊断错误导致肾衰竭,器官移植委员会不愿把我放入移植名单中,因为我病因不明,即使移植了,新器官也可能很快就衰竭。当我奄奄一息的躺在病床时,思琦去做了化验,结果显示她是匹配的捐献者,不久后我就陷入昏迷,等我醒来时,手术已经完成,医生告诉我我很快就能出院,但是思琦却因为手术并发症去世。人生就是这样讽刺,思琦的牺牲救了我一命,而我这辈子却再也无法忘记她,陷入深深地内疚和自责中,但这也让我更珍惜生命,因为我剩下的每一天都是思琦用生命换来的。
    至于Dr。four,还在上学时,我们四个总在一起的朋友中,我年纪最小,所以他们都叫我four,后来拿到博士学位,他们就戏称我为Dr。four。
    现在每次想到思琦,我心里还是隐隐作痛,但是这件事情,除了我的主治医生,也就是思琦的父亲,也就只有史密斯知道了。所以,这是史密斯留给我的信息应该没错。
    我把史密斯留给我的电话号码拨过去,只有一则留给我的语音信息。
    “方,丹佛也不安全了,我离开了,但是那块铅板我没能带走,你找到后,带着铅版来西雅图找我。”
    这可真是给我出了大大的难题,他什么都没有告诉我,我去哪里找铅板。看样子只能在丹佛慢慢寻找线索了。
    从咖啡厅出来,外面阳光正好,可是我的心情就跟阳光无法触到的阴翳一样,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怎么在毫不熟悉的丹佛寻找线索,还有那块至关重要的铅板。
    我正低头思索,突然撞上前面一个人,那个人的东西掉了一地,我连忙道歉,低头一起捡东西,看燕子是个女孩,我一抬头,呵,黑发蓝眼,好美的女孩呀,特别是那双蓝眼,那是我见过最纯正的蓝色。我捡起地上最后一本书,交给那个女孩,继续连声道歉。
    女孩轻启红唇,嫣然一笑,“你这个人真有意思,道歉道个没完没了。”
    说完,似乎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就这么笑起来了,我一想,也觉得挺尴尬的,只好也跟着笑起来了。
    女孩收拾完东西,笑嘻嘻得对我说,“我可是不会不停的对你说没关系的。”
    我一听越发的不好意思,我今天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行为越发傻子,越想越羞恼。等我回过神来,哪里还有她的影子,我笑着摇摇头,也走了。
    晚上,躺在酒店的床上就在昏昏欲睡间,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今天我撞到那个女孩时,她包里面有一本书,看起来十分眼熟,在哪里见过呢。
    那个书的样式,应该是本古书,很有可能是从中世纪流传下来的。真的很眼熟,可是要说到底在哪里见过,我还真的想不起来,就这么想着,我渐渐坠入梦境。
    龙、城堡、满月、手持宝剑的骑士、硝烟、战火,等等,还有一双笑意盈盈的蓝眼。
    蓝眼,蓝眼,猛然间,我从梦中惊醒,今天白天那个女孩,她,我在梦里见过他。那双眼睛,看起来似乎只是普通的蓝色,可是我知道,那颜色,世上绝无仅有。
    这么一折腾,我晚上再也睡不着了,算了,失眠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忙起来经常还几天不睡觉。我倒了一杯龙舌兰,坐到窗户边。我不喜欢这种文明程度太高的城市,唯一的原因恐怕就是在这里没有白昼和黑夜之分,永远都是那么明亮,永远都不休息,不停止。
    窗外一弯明月,白惨惨的。
    我一定得找到今天那个女孩,我们的相遇到底是偶然还是必然,我感觉,她一定会是解开我梦境的关键人物。我就这么在窗边坐到天亮。一夜未眠,也没有感觉什么不适,我随便洗了一下准备出去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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