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平淡人生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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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昨衣,小的时候在乡野里面被某女生诱拐。屁大点小孩学大人MAKELOVE。被逮到后,人家家长把他狂揍了一顿。小孩也是好奇而已,可是不知怎么的就记了一辈子。
    萧昨衣,小的时候认识一个和自家家长很要好的朋友。去他家找人家孩子玩的时候在没有人的情况下摘了一个西红柿。回去后被家长狂揍。当时萧昨衣心里想的是:他们是那么好的朋友,我摘一个西红柿也没事是不是。但他并不知道,就算结果相同拿到的东西相同,可是过程却使他给自己印上了小偷的痕迹。
    不知道什么原因萧昨衣小朋友总是尿裤子。人群中有出色的人,有中庸的人,有被人看不起的吊车尾。尽管萧昨衣不是个第三类人,可在他小小的心灵里觉得自己是,慢慢的最讨厌的人不是班里都讨厌的人,而是那个花尽千般心思掩饰的自己。
    中学时的萧昨衣懂事了,在新的开始中,慢慢接触到了社会。
    小心翼翼的维持着人际关系,懦弱的骨子里带着倔强。有着许多的不理解,人为什么这样呢?多次思考无果后,就告诉自己人就是这样呗。
    人性的复杂让萧昨依开始慢慢喜欢小动物。喜欢他们凭本性做事的风格。萧昨衣最喜欢的是猫。他认为猫是一种高贵慵懒、不屑红尘的动物,透着神秘的色彩。他喜欢这种感觉。
    萧昨衣是个智商100左右的优秀小孩,不是高达120超级优秀却思维灵活的人。学东西很快,可是很快就会厌倦。经过总总的思考之后,萧昨依决定了人生路线:不关注一米以外的事,对每件事都要无所谓。嘴角上扬,保持好心情。以这样的心态萧昨衣过完了高中。尽管他有考一本的志向,可还是输给了懒惰。不,也许是输给了懦弱。害怕努力后得不到回报。
    慢慢地念完大学,再步入社会,渐渐地转变为那些小说家笔下麻木的人,再不就是个跑龙套的人,给别人当个背景。
    人生中最有说道的就是爱情了,那萧昨衣是怎样对待爱情呢?
    萧昨衣从不认为爱情是必需品,往往最后在一起的通常不是最爱的而是适合的。他认为喜欢这种感情总是麻痹了人的神经,所以当现实突显的时候就变得彼此不适合了。爱情之所以浪漫是因为它在现实之外。
    当他将无所谓定为指导方针时,就开始努力当个善良的小痞子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这种态度,使得他桃花开了一两朵,不再是无人问津了。
    萧昨衣一生都没有结婚,这是他计划好的。从赚的第一笔钱开始,攒下来的钱就为了养老的。
    年老的萧昨衣每天只是看着夕阳发呆,没有别人那些什么回忆啊,因为他年轻时就不曾想记住什么。
    也学你问别的老人,你的一生你认为怎样,很多人都会多少说点什么平平淡淡,跌宕起伏的,可是萧昨衣却只会回答你:没感觉。可是心里都少会有点凄凉,或是说疑惑自己的价值观对不对。但是这并不能困扰他多长时间,因为他觉得自己老了,也许在某个残阳下睡着后再也醒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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