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酒吧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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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拖着受伤的手臂,向一条繁华街区飞去。这条街的最里面有一家看着就有些年头的小酒吧,名字叫天使之心。
    这是我和安的家。
    安与我不同,他是真正的天使。
    在外人眼里,我和安是兄弟,但实际上,安在这里的工作是协助我、监督我,还有联络上头。换句话说,安是我的上司。
    安有异于常人的倾城容貌,那美貌早已超越了男女的界限,可以让任何人为之疯狂。我经常感叹上帝果然比较偏向自己亲手创造的东西。
    几百年来,我跟安为了掩人耳目四处搬家。安平时没有太多的事做,所以他希望尽量像个正常人一样的工作、生活。
    安从事过无数工作,甚至一度成为一个上班族。可是在经过被上司性骚扰事件之后,我们决定还是让安自己做点生意。
    于是几年前我们盘下了这间小酒吧。而且托安长了张漂亮脸蛋的福,这间酒吧生意一直很好。
    绕过灯红酒绿的大街,我来到酒吧后门,远远就看见安抱着胳膊靠在门口等我。
    安的个子比我稍高一点,身材修长,他有一头漂亮的金色及腰卷曲长发和一双绿色的大眼睛。安的皮肤白皙清透,在夜色中好似泛着盈盈的光,细长的眉毛和浓密的睫毛也都是金色的,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阳光里走出的天神一样。
    “真厉害啊,雷!我看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伤成这样子,不知道还以为你碰到多恐怖的恶灵呢!”安有点咬牙切齿。
    被安讽刺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我也不介意,还大剌剌地把胳膊搭在安的肩膀上,磨蹭着安的小尖下巴说:“我亲爱的安,我这么辛苦工作,你好歹说几句好听的呀,别成天跟个怨妇似的!”
    安也不示弱的挑起我的下巴,咬着牙说:“小雷雷,你是怎么搞成这样子的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有个笨蛋在人家手术室里空等了近十个小时,结果错过黑帮械斗,让灵吞噬了大量灵力体!”
    “别叫我小雷雷!我看你跟那些gay呆的时间长了,都快变娘娘腔了!”我老脸一红,拍开安的手,开始扯东扯西来掩饰我的尴尬。
    虽然知道我无病乱呻吟,安仍然将我扶进酒吧后门,边走还边抱怨:“娘娘腔也是你害的!人家本来叫安东尼,你怕麻烦非要叫人家安,结果现在所有人都以为我取了个女人名字!”说着还很坏心的在我受伤的胳膊上掐了一下。
    我立刻呲牙咧嘴起来。
    其实一点也不疼的,这么些年,大伤小伤受过无数次,感觉早就不灵敏了,如今疼痛对我来说就跟喝开水烫了一下一个感觉。只不过我跟安相处了几百年,他可以说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所以偶尔就会不经意的想跟安撒娇。
    这间酒吧有两层楼,从后门的楼梯就可以上到二楼,也就是我跟安居住的地方。二楼房间不多,但足够用。我跟安的房间都是带卫生间和起居室的套间。
    我的房间里家具用品一应俱全。其实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游荡,根本很少回这个家,我原本跟安说不需要房间的,但是安坚持要帮我准备一间像样的房间,说是怕有朋友来访不方便。其实我从不和任何人深交,根本不可能有朋友,安是想让这个家看起来更像个家。
    这间屋子里大部分东西我都用不上,只有那张床是我唯一经常使用的东西。就比如现在这种情况——安将我小心翼翼地扶到床上躺下,开始用治疗术帮我疗伤。
    一边疗伤,我一边跟安聊天。
    “安,有件事想请你帮忙。”我说。
    “我知道,你又捡了个麻烦对吧。”安手上温暖的光芒覆着我的手臂,很舒服。
    我尴尬的笑笑:“真是……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呢!”
    “这么多年你每次都是这样……世界上可怜的人多了,你想管到什么时候?!”安无可奈何的说。
    “其实,我这也是为了工作更顺利点嘛。本来人死的时候就很恐惧,如果再在人世间有更深的牵绊,死的时候就会产生很强的执念,就像今天那个小警察。我也是想让他们走得更安心点,我接引他们灵魂的时候也能更顺利点。”
    “……知道了!其实那个女人的病也不是不能治,无非就是缺钱,我帮你搞定!……我看你就是给我找麻烦!”
    说话时伤口就已经愈合了,安倒了杯水递给我,又说:“其实咱们赚了这么些钱也没什么用处,等你我不干这差事了,回到上头也带不走,我倒也乐得给别人帮点小忙。”
    跟安说话总是让人感觉没有负担,我看着安,由衷的说:“安……谢谢!”。
    “好了,”安拍拍我的肩眯着碧绿的大眼睛笑,“下去喝一杯吧。”
    于是我跟着安下了楼。
    已经入夜,店里人开始多了起来。
    吧台后面,酒保小枫正在给客人调酒。
    小枫今年二十四岁,是个很有经验的调酒师。当初我们接手这间酒吧的时候,之前的老板介绍了小枫给我们,但是那时他正在一家夜总会当调酒师且合同期未满,所以我们都以为和小枫不会再有合作的机会了。但是没想到,两年前小枫主动找到我们,说希望在我们店里工作,我们当时都很诧异。小枫说他跟原来的夜总会合同到期了想换个新环境,而且他对待遇什么的完全不在乎,只要提供吃住就行。
    在小枫之前,安一直是请学生打短工的,我想能有个全职店员也可以让安省心些,而安则看中了小枫的调酒手艺,于是我们很痛快的就将小枫留下了,并且在二楼给他准备了一个房间。不过后来我想,小枫之所以愿意在我们这里做,大概还是因为安吧。
    其实,小枫这个名字我们总觉得像个化名,但是他自己不说,我们也不好问得太仔细。小枫为人聪明又踏实,长得也清俊,做酒保的工作时间长了,也能见机行事,跟客人相处的也都很好,所以这两年来,我们对他也很满意。
    我一进店,店里的人就很自觉地离开了我常坐的那个吧台前靠角落的位子,而且很自觉地跟我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连小枫也不例外。
    没错,我就是这店里的瘟神。没办法,想也知道,死神周身的气息可是不会让人觉得舒服的!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清静,这样我和安说的话就不怕被别人听到了。而且我想这样应该也能有意无意的保护安——他可绝对是个招蜂引蝶的主。但是我也常想,要不是有安,我这辈子都不可能享受到这种普通人的生活了吧。
    安调了一杯酒递给我,这酒是高度伏特加和一些果汁外加一些药水调和而成的,果汁和药水的颜色混合起来红得发黑,像人的献血,所以这酒的名字就叫“热血”。
    “热血”是安专门为我调配的,它可以让我对血腥味不那么排斥。毕竟人死于非命的情况时有发生,那样子绝对不会好看——尽管过了这么多年,我对那些支离破碎的尸体和血腥气仍不习惯。但是,每次接引这样的灵魂的时候想起“热血”的味道心里就会好受许多。
    “热血”的度数很高,很刺激,一般人是喝不了的。以前小枫曾经想尝试喝上那么一小口,结果呛得他半晌说不出话来。我问小枫那是什么味道,他说太辣了,有点腥气,还有点苦,其他的什么也尝不出来了!我想可能是因为辣味影响了他的味觉,但是我却觉得它只比白开水甜一点点,因为这世界上能刺激到我的东西实在太少太少了。
    坐在高脚椅上,我心里开始盘算以后的工作。像今天这样在手术室里等着林凌毅完成手术的情形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如果那个患者不是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死亡机率我都不会在手术室等这么长时间,可那个林凌毅就是那该死的百分之一!
    想到这里,我不自觉的握紧了手上的杯子,周身的气场又阴森了几分,店里的客人似乎也感觉到这种恐怖,离我又远了些。
    安显然也感觉到了,在柜台里歪头看我:“雷,你不会是想对付那个姓林的小子吧!”
    我赶忙稍微收敛了一些气息,闷闷地说:“我能怎么办,又不能杀了他,好歹我也算半个天使……”
    安很认真的点点头:“你知道就好,咱们是不能做任何违背上帝旨意的事情的,否则你我都要受罚!”
    “唉!”我伸个懒腰仰天长叹,“我大概是这世界上最窝囊的死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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