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梦的第二章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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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躺在床上,回想着下午的种种。
一路上,我不停地和她描述着咖啡厅,“三层的小楼,从一楼到三楼一共32级台阶,每一个阶面都刻有一句诗,那些诗古今中外皆有。那时我刚从云南旅行回来,穿着当地的棉底绣花鞋,踏上每一级台阶,伴随着鞋底触及厚木板闷闷的声响,似乎都唤醒了尘封已久的故事。大约步步生莲也就是这个意思吧。”我说着,她没有接应,我并不在意,说实话,习惯了。
“不过,如果不经提醒,一般人很难发现,我还是在擦楼梯地板时才发现的呢。”我继续着。
“擦楼梯地板?你在咖啡厅打工?”说着她毫不掩饰地上下打量着我。
“恩,待遇不错,很清闲,而且老板人也不错,和他聊天很投机。”我忽略她的目光,坦然地说着。
“书很多,我曾经一度幻想它会成为一个像莎士比亚书屋一样的地方。可是,后来我才发现,来喝咖啡的人很多,但沉静下来看书的人很少。当他们问我有没有杂志的时候,我醒悟了,中国人大多没有阅读习惯,即使在这众高校环绕的中心地带。”我絮絮地说着。
“恩,比起文字,大众似乎更倾向于图画,比如漫画,或者非纸质的东西。”她认同地点了点头。
“许扬很爱他女朋友,楼梯上的诗据说都是他女朋友喜欢的。我当时问他,你们关系这么好为什么不在一起呢?他笑得风轻云淡,‘也许就是因为关系太好了,才会分开。’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青梅竹马,六岁就认识了,一起成长,一起成熟。如果算时间的话,应该有二十多年了,还有。。。”我斟酌着。
“还有什么?”她问
还有,他女朋友说:爱,太久了,便是一种习惯了。但爱情里的习惯很可怕,一旦完成一个习惯,便不自觉地寻找下一个习惯的目标,以保持这份新鲜度。
还有,最后连许扬也放弃了;
还有,爱情似乎是个骗人的把戏;
还有,我在担心,担着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的心。
这些我都没有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他女朋友让他等十年,让十年的光阴来证明彼此的心意,随后就有了这个咖啡厅:拾年。许扬希望十年以后能重新拾回一些东西。
思绪被床上的某些异动打断,自然是Buck来了,这小东西来得很是时候呢,我抱着它,摸着它的头,“Buck,你真应该看看她坐在那个嘈杂的漫画书吧里的脸色,绝对比你吃牛。肉。棒还过瘾。但我有什么办法呢,提议去咖啡厅的是她吧,而且我一开始就用了“曾经”对吧,而且那家书吧也叫拾年啊。所以说,姐姐是无辜的,对吧?”Buck似乎听懂了似的,嗯嗯地往我怀里钻。
和狗对话,对于我来说是常有的,白天因为学校或打工的事,我通常不在家,只有Buck一个人,它很孤单,所以只有晚上陪它说话弥补一下。Buck很听话,不管多晚,都会躺在蹭鞋垫上等我回家,等我抚。摸它的头和它说话。偶尔也会偷袭已经睡着的我,然后第二天就会发现它毫无形象地睡在我的被子里,狗爪还搭在我的手臂上。
我三岁时养了一只狗,七岁那年出去遛弯时,被车撞死了。当时我抱着狗,就在车轮旁哭了两个多小时,一同出来遛狗的爸爸也没有阻拦我,他只是站在一旁,勒令车主等待,待到我哭完,才处理接下来的事务。
后来,在爸爸走之后,我没有再哭,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任性了。他过安检的那一刻,我意识到唯一站在一旁可以为我收拾残局的人已经不在了。
因为小时候的那只狗,心里一直有阴影,所以那以后没有再养狗。遇到Buck是爸爸走后没多久,是草长莺飞的春末,一个人去风筝场。第一眼看到Buck时,它还很小,在发抖,连带着一片齐膝的杂草。眼神哀哀的,陪我在草地上坐了好一会儿,然后就这么一路跟我回了家。好笑得很,因为当时很想独立,很想赚钱,所以就起了Buck这个名字。
而关于我,接下来的一周,由于学生会的诸多事务过得很充实。又由于某些人而过得分外充实。
在去“拾年”的路上我要到了林月的课时表。时不时地堵她一起去食堂吃饭。
在寒意渐浓的冬日,干冷、龟裂的伤口,似乎由于某人的闯入而滋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