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君子之交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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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觉得我是个薄情的人,没心没肺,可以把喜欢轻易地说出口,承诺也是,只是这样的话越是频繁越是廉价,我也知道,可是有些人就是控制不住的屡犯不爽,我就是这样的人,当然我所谓的喜欢,只是非常好感而已,也可能是极度兴趣,这种喜欢跟喜欢一棵树一枝花没有什么不同,可是茫茫人海中又鲜少有人能够让我有这种喜欢的冲动,或者厚脸皮的施展牛皮糖功夫,所以我的这种轻易出口的喜欢其实也是不易的,只是无关情爱罢了。
    只是明显的有人会错意了,看着上门而来的汹涌人潮,我有些哭笑不得。
    沈惜穿的很正式,虽然没见过,但我就是能够感觉到很正式,不同于昨日,沈惜穿着一件儒生雅致的紫衫,却掩不住一身贵气,头发随意绑起却丝毫不显唐突,一双一看仍若寒星再看盈盈笑意的眼眸,整个人看起来严肃而温和,不同于梨花树下的孤寒和昨日酗酒的落寞,可谓是衣冠楚楚。
    如果不是满院聘礼及地,如果不是一女子笑意盈盈的在我耳边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怎么听怎么像是媒人说的话,我想我还是很欢迎他的。
    我第一百二十次拒绝眼前女子的呱噪,微笑着递了一杯白水,女子叫柳苏,长了双杏目,抹了些腮红,勉强也称得上是小家碧玉,就是个头儿在女子里偏高了些,是柳嬷嬷的女儿,阁子里唯一一个身家清白的姑娘,却是这一亩三分地上有名的红娘,想想都恶寒,在Gay堆里成长的女性!
    柳苏润了喉继续呱噪起来,我看着不远处的正主儿,道:
    “敢问大侠何以要迎娶在下?”
    沈惜终于朝柳苏摆摆手示意自己来。只见沈惜款步走到我面前施了一礼。
    “温静!”
    “是。”
    “在下沈惜。”
    “恩。”
    沈惜微微错愕,道:
    “昨日一睹兄台风采后,为兄辗转难眠,思之心切,欲求佳偶良缘。”
    语毕到把我噎着了。
    “哦?要是温某不同意呢?”
    “沈某不才读过几天圣贤书,知道礼仪廉耻,何况我们已有肌肤之亲!”
    我恶寒,也有些累,鬼也知道眼前这人不好打发,却也不想虚与委蛇,于是收起这套肃容道:“沈惜,我们是朋友!”
    寂寞的人需要朋友,而我喜欢这个朋友,沈惜。
    沈惜神色复杂的看了我半响,终于哈哈一笑:
    “沈惜逾越了!”
    我微微一笑,知他肯定知会嬷嬷,于是搬了把椅子拉他坐下权当休假:“沈兄不如留下吃个便饭吧!”我把柳烟也小心翼翼的抱出来晒太阳。
    “沈兄以后可以常来,这是柳烟,我弟弟!”
    然后柳烟和沈惜同时脸色难看起来,柳烟难看是因为‘弟弟’两字,沈惜目光却是落在温静报柳烟的动作上,一向神经大条的温静,笑呵呵的给两人倒了茶水,径自去灶上忙碌去了。
    我喜欢简简单单的人,简简单单的事,简简单单的温暖,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宝贵的其实就是回忆,由点点滴滴生活中最常见最平凡的事组成的一点一滴,我之前的愿望是可以和小于这样平凡着,快乐着,生活着。然后踏遍大江南北,找个为之狂热的珍惜的事一起或者不一起活着,痛快的简单的活着。可是一直没有牵到小于的手,而我累了。。
    小于,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到底错过了什么,可是温静祝你幸福,我相信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都有个人在等待,等着到来或者慢慢长大。我相信上天既然给我这样的安排就一定有他的理由,所以温静也要去寻找幸福了。
    于你无关的幸福。
    我微笑着把饭菜上桌,几个简单的家常素菜冒着热腾腾的气,柴房后有榆钱树,管吴叔讨了几个蛋,柳云正好又颠儿颠儿的拿了半只鸡过来,就留下一块吃了。忘了说柳云现在在厨房混,我菜做的一般般,家常菜,我私心炒了半盆土豆,我爱土豆,趁着给大家卷起了饼吃。看着桌子上层次不齐有大有小的碗盆,我乐了。
    柳烟仍旧不能行动自如,柳云仔细照拂着。沈惜自始至终都目光淡淡的看着我,那种认真让我想起了昨日他杯中的酒。他还是沉静而内敛,只是多了些柔和,仿佛刚才的闹剧不曾存在一般,就像两个途遇的谈得来的陌生人。我喜欢这种相处的恬淡和舒服,就像他来只是来,走只是走,而我还是我,我是温静,他是沈惜。
    之后的日子,沈惜仍旧过来吃饭,我并不认为我做的饭多好,他来,我会备把椅子,他走,我会相送。他从不问我来处,或许质疑但不唐突,我也不会问他他的事,不管是什么样的身份,与我来说只是麻烦,细枝末节的追究太琐碎,而我太懒。我仍旧住着我的柴房,尽着我的职责,然后从春初到了秋尾。
    这期间改变的有三件事:我成了红令阁的专属画师,不再扫地,嬷嬷给我配了间稍微像样的房间;我交了个新朋友,就是那君子如玉的男子,一日,他拎着一潭好酒寻上门来,很自然的成了酒友,美男人人爱看,我更甚之,何况这个人的性格简直就是卑劣到了极点,没品到了极点,我却喜欢的不得了,他让我想起了很多现世的朋友,物以类聚大概就是这种说法,而我喜欢凡人。
    沾染尘埃,落地凡人。
    他说他叫司徒玉。
    第三件事,柳烟的病慢慢好了,却一日日的瘦了下去。
    柳烟是个别扭的孩子,我们换了房间之后就不在一起睡了,当然我还是会牵着他的手沐浴日光,会每晚哄他入睡然后离开。柳烟却日益沉默消瘦下去,他喜欢弄琴煮茶焚香,也每每心神向往,却还是不可拟制的瘦了下去。他的瘦伴着沈惜频繁的来,司徒玉频繁的酒,还有渐渐哀伤委婉的琴音。都说高山流水钟子期得遇俞伯牙成就知音难求,我虽不是知音,却还是能够辨别那是一种怎么的缠绵悱恻和依依不舍。
    我想那或许是爱情。
    遗弃我的爱情,我遗弃的爱情。
    可我不敢深究。
    我想我是喜欢柳烟的,像亲人的喜欢,弟弟的喜欢,却不是爱情。
    那晚夜里司徒玉提酒寻来,神色戚戚。司徒从未半夜寻我喝过酒,那晚他来了。酒是烈酒,我们大碗大碗的喝着,相顾无言,唯有冷月当空对,一醉方休。
    司徒说,如果有一天戏子入了戏,当如何?
    我说,我喜欢戏子,也喜欢演戏。
    司徒笑了,笑的醉了,他说:
    “温静啊,认识你是司徒一生幸事,来,咱们一醉方休!”
    我也笑,笑得整个人都飞扬起来,自古英雄不少酒,有酬壮志,有酬知己,司徒不是英雄,至少不是我理解的英雄,但是我们也算是知己。久逢知己千杯醉,何乐而不为?
    记得现世的时候我们很少喝酒,对不熟的人才会喝,家里人是不喝的,我的朋友都是我的家人,我们会唱,会写,会疯,会笑,却很少会喝酒。
    用小毛的话说,喝酒闹心,即没品又没味的。
    有一点我没说,我喜欢演戏,只因喜欢看戏,别人演,我来看。我当然也不知道司徒为什么会说那些话,只当是在那个不太正常的夜晚所有人都不正常了,可是当我回过头来才发现我才是最不正常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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