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内心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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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入府行刺,凡尘中了阿道的暗器,他没想到暗器有毒,结果在大雨中发力狂奔之下,毒发更快,就在他几乎落入对方手中的时候,又是纪远山救了他。
纪远山将他带回风月无边,亲自为他驱毒疗伤。然而几天后当他伤好,便趁其不备,再次偷偷溜出了那里,而且走的时候还点翻了门口的伙计,顺了些银子。
他却不知自己前脚走了,后脚顾小虫就跟了出来,在玄关走廊里,顾小虫遇上了林北涯。
凡尘回到了之前落脚的祥龙客栈,原本他只想杀了夏侯桐之后,再去面对纪远山,哪怕到时候闹个鱼死网破,他也认了。没想到一而再、再而三失手,现在事情弄成这样,他短时间内也不宜再动手。
那几日躺在客栈硬邦邦的床板上,他满脑子想的都是下一个机会在哪里,要等上多久,又如何才能得手……
就在他一筹莫展,烦躁不安的时候,顾小虫又来了。
“你主子都说了契约暂停,难道他说话当放屁么?你这厮又来作甚?!”凡尘正没好气,以为对方又是来要钱的。
顾小虫毫不介意,施施然在木椅上坐下,笑道:“如今主子替你想了个好法子,你若依计而行,包你报仇有望。”
凡尘看着他。
“金陵城里大名鼎鼎的王府世子,林北涯林五公子看上你了。”
顾小虫将那日林北涯对凡尘一见生情,被他迷得神魂颠倒、随后几日不断到风月无边来打探他的消息一事大致说了一遍,最后道,“林北涯除了是当今圣上的亲侄子,还是夏侯桐的亲外甥,与夏侯桐情同父子,你若能在他身边站稳位置,得他信任,何愁没有下手的机会!”
凡尘依旧没说话,等了一会儿才问道,“你主子为何要出这个主意给我?”他怕纪远山在这件事里另有所图。
顾小虫白了他一眼,“还能为何?主子现在满心里想的都是你的事,你又不肯让他出手帮你,那也只好替你多想想法子了,只要你得手之后别忘了他的好,他就知足了。”
凡尘冷哼一声,没有像往常那样出言讥讽,因为他在想顾小虫刚才说的这个计划——似乎真的可行,反正眼下他也没有更好的法子,何不干脆试上一试呢?
不过顾小虫也没忘了“正事”,临走的时候他一本正经地告诉凡尘,纪远山说了,若凡尘真攀上了林北涯这棵大树,手头必定会宽裕很多,“所以每月的帐咱们就得照常收了,你仍照之前那样,每月按数将银子‘送’去城中各大赌馆好,若是忘了,我可还是会找上门去哦。”
“行了行了,小爷省得了,你快些滚吧!”
在那之后,他设法接近林北涯,一切都按照他所预想的发生,甚至比他预想的还要顺利。
背后一番打探,林北涯在凡尘心里已有了初步印象,就是个游手好闲、沉溺美色的纨绔子弟,嗯,尚算是良心未泯,至少听到林中有人呼救会赶过来,他之前打听到林北涯是会功夫的,没想到功夫那么差劲,若非穆予也在,这出戏几乎演不下去了。
接触之后凡尘又发现,这公子哥当真好骗得紧,他说什么他都信,果然美色当前,什么都丢在脑后了。
对这样的人,凡尘自然懂得该怎么应付,客栈里他几番挑/逗,浅笑轻嗔,就已经足够让林北涯神魂颠倒了。接下来该要吊一吊胃口,但亦要掌握好火候。
而唯一脱出他掌握的,是祥龙客栈掌柜之死。
凡尘初时设计的,不过是输光了银子之后再以走投无路的姿态出现在林北涯面前,却没想到自己成了杀人凶手。杀人对他来说本是小事一桩,他第一次杀人才只有十三岁,如今那掌柜的死就死了,他才不在乎,只不过,他所担心的是怕影响到后面的计划,林北涯乃王府世子,会收留一个杀人凶手在身边吗?
结果,林北涯不仅收留了他,还替他摆平了命案。当然,他可以认为这是因为林北涯色迷心窍,对他无所不应,而且这等小事对王府世子来说也算不得难事。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位公子哥的态度。
为什么那个傻瓜会不问任何理由地相信自己不是凶手?当他面对他说“我信”的时候,他在他眼中看到的的确不是敷衍,不是讨好,不是任何其他的东西,只有相信。
他为什么要信他?
当初所有的人什么都没看见,却都认定了他无情无义,弑师叛门,为什么他看到他满身鲜血,看到外面贴出的告示,看到有客栈伙计亲自指证……却相信他不是凶手?!
为什么?
那傻瓜说,信便信了,何必要有理由。
他甚至不去追问他到底是什么人,只在他到来的时候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欣喜,倒让他事先已编好的身世来历一个字也没有说出口。后来他想,反正只要留在那人身边就行了,不用编太多的谎话也好,还免得有说漏嘴的担心。
现在想来,是不是因为看到那傻瓜清明透澈的眼神,他很多谎话就说不出口了?所以干脆不说。
他就这样留了下来。
有人质疑,有人不屑,有人了然,有人无奈,其实说到底不过是觉得林五公子故态复萌,收了个来历不明的男宠在身边,就连凡尘自己对这样的身份认定也无所谓,男宠吗,他本来就是。
只有林北涯那傻瓜,他对任何人都毫不迟疑地说,凡尘是我的朋友。
日子一天天过去,嫉妒也罢,鄙夷也罢,王府里的人们终是渐渐习惯了凡尘的存在,而且周围人都看得清楚,五公子对这位新收的男宠那可真是欢喜得没话说,称得上百依百顺,如影相随。偏偏那一位的脾气也怪,总是喜怒无常不说,主子对他越好,他越不耐烦,真寻衅绊了嘴,他倒好像很轻松的样子,如此男宠还真是少见。
凡尘真的很怕林北涯对他好,若他真的只当他是个男宠倒也罢了,朋友,他当不起,也不需要。
他还没忘记,自己是来杀人的,
事过境迁,夏侯桐的戒备终于慢慢有些放松了。
正如当初顾小虫所说,夏侯桐待林北涯果真犹如亲生儿子,连带的,他对凡尘也多是和颜悦色,甚至更加宽厚。
机会就在眼前,可机会往往也稍纵即逝。
多少个夜晚,凡尘在黑暗中骂自己为什么又一次白白错过,然后看着巴手巴脚缠在自己身上的那人,告诉自己说下一次,下次他一定会出手!
没想到冬去春来,他竟在等待和错过中度过了一年,一年来他唯一做成的事就是阿道的死,可笑的是这件事竟是无心之举。
蜜之香是橘香不小心掉在院子里,被凡尘无意中拾得的,顺手揣在身上,偏巧阿道那日阿道来王府寻林北涯说事。凡尘曾听林北涯无意中说起,蜜之香味道香甜,但绝不能入口,见了阿道,他心念微转中,便顺手将蜜之香下在了阿道的茶碗里,这么做其实说白了只是个恶作剧,想看看阿道会不会吃些苦头罢了,毕竟之前几次失手都是因为此人,最后一次还中了他的暗器。
结果阿道竟然死了!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夏侯桐竟要他暂替侍卫之职。
一直以来凡尘总是在心里告诉自己,他迟迟未能动手的原因就是有阿道这个最大的障碍,那么现在障碍突然消失,且还可以每日随侍在夏侯桐身边,这岂不是老天助他?
可是乍听到这个消息,他的第一反应是拒绝。
只因为他明白,如果自己真的到了夏侯桐身边,将会面对怎样的煎熬,他内心里真正的障碍根本就不是阿道。
偏偏不明就里的某个傻瓜还拼命游说,让他无法拒绝。
做夏侯桐的侍卫,就要从六王府搬到夏侯府,凡尘又想,如果林北涯不在身边,不用每天看到他傻呵呵的样子,自己或许还能恨得下心来。可惜某人连这个机会也没有给他,寸步不离地跟他一起去了夏侯府。
跟在夏侯桐身边自然不比之前的逍遥自在,再加上心内的紧张和挣扎,让凡尘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去赌馆“送钱”,结果直接导致了顾小虫找上门来。
而顾小虫的露面,则导致了他出手的决心。
因为他明白,再这样下去,真相总有被揭露的一天,若林北涯知道了他的身份和目的……他突然觉得,这比落到纪远山手里还让他感到害怕!
他必须要主动出手,快刀斩乱麻。
偏偏就在他下定决心的时候,那个傻瓜对他说了那样的话。
他说他喜欢他。
这傻瓜懒猪笨蛋竟然说喜欢他!
他知道喜欢是什么,越是说不上来的,越是真的喜欢。可是在他心里,这个词上面早已蒙了太厚的尘土,还有一日复一日堆积起来的冷漠、憎恨、厌恶、鄙视……喜欢?早已看不见了,那些对他说“喜欢”的人,不过是想把他弄到床上罢了。
可现在他清楚地知道,林北涯所说的“喜欢”是真的,就因为是真的,才让他难以接受,难以理解,更难以相信!那傻瓜根本连他到底是什么人都不清楚,为什么会喜欢他?
凡尘弄不清楚,可是……
可是因为林北涯的一句“喜欢”,他一直灰暗冰冷的心就像有阳光照了进来,带来久违的温暖和明媚,甚至还有一丝丝夹杂着痛楚的甜蜜……这些无可名状的感受,让他既害怕,又……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