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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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以后整整一年,我的生活里只有钟孝义。他早上来找我练功,然后一起挑着猪肉去镇子上找他老子帮他卖猪肉,有的时候也去他家的猪棚里喂猪,洗猪。生活平静的像一潭死水。这死水里唯一的波澜就是钟孝义喜欢上了邻村的一个姑娘,他还没问清人家姑娘的名字,那姑娘就嫁人了。那是我第二次把他脑袋摁到水里,因为那姑娘大他整四岁。那件事来势汹汹,却嘎然而止。我的生活就像来了寒流,一下子又冻的结结实实的,所以当时我以为早晚有一天我能忘记斑留,起码想起她不会有奇怪的窒息的感觉。可是半年过去了,她突然给我寄了一次钱。那天晚上,我跟钟孝义说:“让我住你家吧。”
    他说:“为什么?我不要,我的床很小。”
    我一拍他脑袋,说:“我还是不是你哥!”他冲我笑,我感觉被看穿了,那气势一下就没了,便老老实实说:“斑留老是往家里寄钱,我没机会忘记她。”
    “你干什么要忘记她,她养你八年呢?”
    我说:“我想到她就会……说不清,好像要死了一样的没力气。”
    “斑哥,你回去吧。”他拍拍我的肩膀。“你不可能忘记她了。”
    “为什么?”我问他。
    “你喜欢上你姐了。我想到她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他说的那个“她”就是那个出嫁了的姑娘,她作为一个不具名的力量,占据了钟孝义短暂一生的全部情愫。钟孝义说这话时眼里的情绪我竟然看懂了,所以我相信了。
    人生就像地震,轰的一声,说变就变,面目全非。
    一切发生在十五岁生辰那天。我,钟孝义还有他爹去镇子上卖肉。下午有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没见过,估计不是这个镇子上的人,但是听口音又与这里很接近,想来离这里不远。他身后还跟了两个短打扮的年轻人。他让一个年轻人去挑肉,自己就在一边东看看西看看,看着看着就看到我脸上来了,突然一手捞起我挂脖子上的金锁,颤声问道:“这金锁是哪里来的?”“我的呀?怎么了?”心里想着,老怪物。嘴上却不说,他们挑了不少肉,估计这一笔做完了,今天就能收摊了。
    “少爷,你不认识我啦?我是殷叔啊?”那老头的血液都冲到脑子里,脸红的像猪肝,看来兴奋的不轻。
    “啊?”我摇摇头,“老先生怎么这么说,我一卖肉的,算什么少爷啊?”
    那老头子抓着我又是血又是油的手,老泪纵横的说:“少爷,你真的不认识我了?殷叔是老点,可记性没坏,眼神也没坏,一定不会认错的!”
    过程很混乱,男人哭我看得特别少,他说了很多,大意就我是广夏千枫山庄二少爷,六岁时失踪了,脖子上的金锁是我从小就带着的。最后殷叔要我跟他回去。
    我说,好。
    那天夜里我躺在钟孝义的床上,他问我:“你怎么这么快就答应他了,就算他说的是真的,难道你不会舍不得这里?你可别说你是贪慕什么荣华富贵。我可不信。”我苦笑,他竟然这么了解我,我说:“那老头的袖子上的针脚很像斑留的手艺。”钟孝义默然不语,他明白。
    我从怀里掏出所有的银票,两本武功秘笈,放到钟孝义胸口:“如果我哪天身无分文的回来了,你可要收留我啊。”他哈哈一笑塞进怀里:“放心,我还负责给哥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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