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他心中永远的伤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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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听到陈子轩那一句呢喃后,千柔心湖中划过一种很奇怪的涟漪,好像在很久远的时代,曾经也有一个不同于家人的存在这样唤过自己的名字,尾音微微往上翘,两字间的间隔很短,但是,记忆里的那把声音是很快乐的,仿佛能透过声音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带着浓重的悲伤与绝望。再一次地,我们的千柔小朋友被秒杀了。现在的他,一定是在皱着眉毛吧!多么想走过去抚平它呀!蓦地,千柔被自己那一瞬间的想法吓了一跳!自己和他根本一点也不熟好不好!为什么会有这样大胆的想法!但很快地,我们天生缺一根筋的千柔小朋友释然了,对!一定是母爱泛滥!但怎么说,这母爱也泛滥了太早了点儿吧?
    找一个阴暗的角落,千柔扭开纯净水的瓶子,把几颗药丸塞进口中,猛地灌上几口水,吞了。
    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的确如爸爸妈妈所说的那样,自从搬来新学校,整个人都变了,爱笑了,外人看来,好像已经从噩梦的走出来了,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内心的恐惧,害怕再次进去那个地方。所以,她要让自己起码外表看起来很正常。“每天要多笑一点”这是以前的班主任对她说的,他还说了一句让千柔决定要记住一辈子的话,用这句话来随时勉励自己。
    在那个拥有满满阳光的午后,班主任以一个朋友的姿态告诉迷惘的她:一件事情发生了,结果对你来说是好是坏,不能只看现在,重要的是几年、几十年之后它所带来的影响。
    很快的,药效发作了,千柔开始觉得困。前几天曾就这个问题百度了一下,输入那药的学名,被告知它有镇静神经的作用。现在的千柔,很容易就困,特别是吃完药没多久的时候尤其厉害。望着那用袋子装好的一颗颗白花花的药丸,千柔觉得很无力,那是一种特别难受的感觉,它就好像在时时刻刻的提醒自己,我是病人,我不正常。套用现在一句很流行的网络用语:千柔的人生就像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但或许,洗具也是存在在茶几上的,只是暂时没发现罢了。还好还好,情况也不算太差,对不?
    下午的课,陈子轩全逃了。甚至其中还包括数学测验。班上的同学都见怪不怪了。甚至陈子轩后援会的那群女生还抢过一张空白卷子,完事后写上陈子轩的名字,多友爱的举动啊!千柔不禁想大声疾呼:陈子轩!你何德何能啊!
    天空灰得像哭过,你离开我以后,心就没有很自由。
    在一个生命被夺去后剩下的给至亲的自由,还叫自由吗?
    “哥,我希望你继续快乐,永远地,就算,再也见不到柔柔我。”风从很远的地方,把这句话吹到陈子轩身边,而那个地方,在世的人叫它——天堂。
    可惜,沉浸在悲伤中已经很久很久了的陈子轩,听不到。
    墓碑前,放着一束蔷薇,那是她最喜欢的花。以前的他,曽问她为什么喜欢蔷薇但却讨厌和它很像的玫瑰,她笑笑,然后把玩着手中刚在晨露中浸淫过的花骨朵蔷薇花,神情很是温柔:“蔷薇花很可怜呢,人们把喜欢都给了它的孪生姐妹玫瑰。”多年后,当陈子轩学了周敦颐的《爱莲说》,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是柔柔温柔的神色和她的爱蔷薇说。
    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夕阳的残晖映照的是陈子轩笔直却又显萧索的背影。
    本该正是万家灯火的时间,陈家却是乌灯黑火。
    冷冰冰的家。没有人气。
    自从柔柔不在以后,刚开始,妈妈也没表现出多大的问题,如果除去每天的餐桌上会多出一份三文治或一碗饭一双筷子外。
    诡异的情况没有再继续下去,因为在一个早晨,陈子轩醒来后,餐桌上消失的不仅是那份早餐,还有他的爸爸妈妈。
    爸爸决定陪妈妈出国散心一段时间,在妈妈被一个恶梦惊醒了之后,那时的时间是凌晨三点。他们收拾得是那么的迅速与安静,走得是那么的匆忙,但也带了不少的东西同行。只是,那堆东西里并不包括陈子轩。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人抛弃了一般,痛不欲生。但就算再痛,也会有不再痛的时候,我们称之为——麻木。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可是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下午的一场测验下来,千柔觉得自己的脑细胞死得也差不多了,幸存下来的,也很不幸地被考完后同学们的询问各自答案的讨论浪潮中消失殆尽。好不容易捱到放学,再经历了半个小时挤逼的公车折磨后才有命见到自己的家门口。耿母听到开门声,迎了出来,见到是千柔,催促她快点洗手准备开饭。
    手上捧着大碗公,嘴里塞满青菜的千柔但求吃饭可以速战速决,因为慢的话,就不能在弟弟手中抢过电脑看她最喜欢的动画《监狱兔子》,这是一部可以让千柔笑出眼泪来的动画,其实不需要什么的动作,千柔每次只要见着里面的两只兔子就会不由得会心一笑,也曾傻傻地想,那只兔子的耳朵上夹着一枚回型扣不会痛的么?但弟弟每次见她在看这片子都会奚落一番,不屑道:“有必要笑成那样吗?”而千柔的反击却是轻飘飘的来一句:“冷血的人才不笑呢!”有点不同的是,在今天晚上再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想到的人是陈子轩,他不常笑,但只要一笑,那杀伤力足以使方圆一公里范围内的女生呆上那么一两分钟。只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他:妖孽!
    在同一个城市的另一端,昏黄的灯光下,一个被千柔称为妖孽的男生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舞动着。良久,按下最后的一个键,嗒嗒嗒的键盘声戛然而止。爸爸妈妈留下的现金不多,陈子轩在学习之余找到了一个兼职——帮一家公司设计几个简单的程序,这对精通电脑的子轩来说只是apieceofcake。反正子轩也不讨厌这份工作,就从年初开始做到现在。
    一个人生活真的没什么,子轩真的是这么想的,只是,有时候,寂寞会如潮水般将人淹没。
    为什么那么喜欢捉弄那叫千柔的丫头?也许只是因为,我太寂寞了。那丫头的眼睛有时灵动得让人害怕,就像能将你看穿似的:但在更多的时候,却又迷糊得······可爱,纯得像个孩子。不知要有怎样的经历,才会造就这么一个矛盾的人?
    接下来的日子将会越来越有趣呢!某人嘴角又不自觉地漏出一丝坏笑。那是自变故发生以来很久都没有过的狡黠。
    心底里的黑暗,好似乎又被驱散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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