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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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沙,终于让你听见夜莺的歌声了。
世间无人再如我这般痴傻。
你说:“你很幸运,有夜莺相伴。”
我与你之间似乎只能以笔墨对谈了。
我是个特大号的傻子,你可知,就与追寻你的过程相似,我为了查访这座岛屿哪里有夜莺出没,终于让我发现了这块宝地,在莲花城里有一畦田地沼泽树林是夜莺的家。那里就是我目前居住的家。
猜猜,我做了什么?
我把地买下来,那地主被这块烂地难以出脱烦恼了多年,终于有一个傻子要跟他买地,他二话不说随意开了一个价钱就让给我了。
被人视为贱地,在我心中却是个灵地,它孕育了夜莺,孕育了最美的存在。
铁沙,我了解你是出于想认识一个歌迷才接受我的要求,答应到我的寒舍一赏。这其中,是否还出于一份怜悯?
然而,我风仔并非一个身体残疾的病人。我曾经颓丧过,三年前,我失恋了,有一段时间我日夜藉酒浇愁,烟就是那时染上的。但风仔的铁骨是不愿意被人寄予弱者的同情,如果你抱着可怜我的心态,请你收回那些不必要的同情。
倘若你在乡里间问问,打探打探,你会听到一个截然不同的风仔。
我等你问完后告诉我,让我卖个关子。
那一个夜晚,你首度对着鸣放的夜莺说:“我也想唱得和它一样。”你说这话时,长长的睫毛底下有一双黑漆如耀动的火般闪着焰光,修长的腿交迭,坐在沙发椅上,目光静谧似一场初落的雪。
那模样,让我心生不舍。
不知为何,我或多或少可以比正常耳聪目明的人多一份心思,我猜想,你近日是否碰上难缠的事,是唱歌唱得烦了,还是对前途感到恐慌。台北住不惯吧,像你这样固执的人一定和台北人格格不入吧,当你感到被撞得头破血流时,随时欢迎你到寒舍来,就当做是你的心灵避风港吧。
我替你打了一套大门的钥匙,留了一间房给你,想来就来,想说话就说话,想理我就理我,我住的地方很安全,不会有人闯入,你想练唱也行,带着你的吉他过来吧。风仔敬笔。